醴陵市隆祥花炮厂建设项目变动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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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隆祥花炮厂建设项目变动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隆祥花炮厂建设项目变动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隆祥花炮厂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隆祥花炮厂建设项目变动

建设地址

(略) 白兔潭镇田心村

建设单位

(略) 隆祥花炮厂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中保 (略)

项目概况

(略) 隆祥花炮厂总投资2000万元, (略) 白兔潭镇田心村,进行建设项目变动,项目总占地面积*m2,本次设计新改建工(库)房共55栋,其中新建19栋、改建36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材料库、中转库、成品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爆竹类(C)级16万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粉碎车间采取定期洒水、清洗工作台及地面等措施;装药车间外采取喷雾降尘,车间内定期洒水、清洗工作台及地面等措施;结鞭车间外采取喷雾降尘,车间内粉尘经集气装置+排气管道+水浴除尘处理措施。本项目废气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车间保持一定的空气湿度,经处理后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在指定的合理地点进行产品试放,产生的烟尘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林地灌溉;装药、粉碎车间生产废水分别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结鞭车间除尘水经水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产过程中喷雾水全部挥发损耗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车间的机械噪声在经车间墙体隔声、长距离衰减和周围土坡、绿化的阻隔消吸声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产品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试放,距离居民点较远,产品试燃放噪声属于瞬时噪声,且燃放时间一般为白天工作时间,不会影响到居民的日常休息,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含火药废渣在应急管理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地方定期销毁;装药车间沉淀池底泥干化后在应急管理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地方定期销毁,结鞭、粉碎车间沉淀池底泥干化后回用。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略) 隆祥花炮厂建设项目变动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隆祥花炮厂建设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隆祥花炮厂建设项目变动

建设地址

(略) 白兔潭镇田心村

建设单位

(略) 隆祥花炮厂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中保 (略)

项目概况

(略) 隆祥花炮厂总投资2000万元, (略) 白兔潭镇田心村,进行建设项目变动,项目总占地面积*m2,本次设计新改建工(库)房共55栋,其中新建19栋、改建36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原材料库、中转库、成品库等储运工程;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办公生活区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爆竹类(C)级16万箱。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粉碎车间采取定期洒水、清洗工作台及地面等措施;装药车间外采取喷雾降尘,车间内定期洒水、清洗工作台及地面等措施;结鞭车间外采取喷雾降尘,车间内粉尘经集气装置+排气管道+水浴除尘处理措施。本项目废气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车间保持一定的空气湿度,经处理后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在指定的合理地点进行产品试放,产生的烟尘污染可以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对周围的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用于周边绿化、林地灌溉;装药、粉碎车间生产废水分别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结鞭车间除尘水经水浴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产过程中喷雾水全部挥发损耗不外排,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车间的机械噪声在经车间墙体隔声、长距离衰减和周围土坡、绿化的阻隔消吸声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本项目产品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试放,距离居民点较远,产品试燃放噪声属于瞬时噪声,且燃放时间一般为白天工作时间,不会影响到居民的日常休息,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含火药废渣在应急管理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地方定期销毁;装药车间沉淀池底泥干化后在应急管理部门指定或批准的地方定期销毁,结鞭、粉碎车间沉淀池底泥干化后回用。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制定风险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公众参与情况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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