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克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套玉米收获装置、秸秆粉碎机等农业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安徽省克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台套玉米收获装置、秸秆粉碎机等农业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略) (略) 年产2000台套玉米收获装置、秸秆粉碎机等农业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2000台套玉米收获装置、秸秆粉碎机等农业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2000台套玉米收获装置、秸秆粉碎机等农业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五河县浍南镇白徐村工业集中区新信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 (略) 五河县浍南镇白徐村工业集中区新信路西侧,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566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0300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达到年产玉米收获装置、秸秆粉碎机等农业机械设备2000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抛丸工序废气粉尘经集中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涂废气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非*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天然气加热炉燃气废气经收集和抛丸工序粉尘、喷涂工序粉尘、烘干固化工序有机废气四股废气合并共用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工艺废气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项目烘干固化炉燃气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干燥炉)和表4中二级标准以及《关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有关要求:“工业窑炉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经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时的厂界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和收集的金属粉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焊渣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原料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危废间, (略) 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302-*-04-01-*。 |
《 (略) (略) 年产2000台套玉米收获装置、秸秆粉碎机等农业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 (略) (略) 年产2000台套玉米收获装置、秸秆粉碎机等农业机械设备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2-*
地址: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 (略) (略) 年产2000台套玉米收获装置、秸秆粉碎机等农业机械设备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五河县浍南镇白徐村工业集中区新信路西侧 |
建设单位 | (略)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位 (略) 五河县浍南镇白徐村工业集中区新信路西侧,项目建筑面积约为1566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10300万元。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建设完成后,可以达到年产玉米收获装置、秸秆粉碎机等农业机械设备2000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抛丸工序废气粉尘经集中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喷涂废气粉尘经配套布袋除尘器收集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烘干废气(非*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1排气筒排放;项目天然气加热炉燃气废气经收集和抛丸工序粉尘、喷涂工序粉尘、烘干固化工序有机废气四股废气合并共用一根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工艺废气有机废气(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项目烘干固化炉燃气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2(干燥炉)和表4中二级标准以及《关 (略) 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皖大气办﹝2020﹞2号)有关要求:“工业窑炉暂未制订行业排放标准的,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实施改造。”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噪声 经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等降噪措施后,项目营运时的厂界噪声贡献值和预测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和收集的金属粉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焊渣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原料包装袋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收集后暂存危废间, (略) 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五河县政府网站进行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代码2302-*-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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