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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南川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略) 南川区生态环境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起草环境保护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配合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协调对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解决涉及南川区的跨流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和协调乡镇(街道)及部门环境问题的处理。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修复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区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问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略) 南川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与辐射管理科。局下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宣教信息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支出总计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2.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5.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
3.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04.08万元,占总支出的49.28%;项目支出2371.18万元,占总支出的50.72%。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75.2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5.68万元,增长36.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1.67万元,增长16.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5.68万元,增长36.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1.67万元,增长16.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1.42万元,占5.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5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69.61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0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4216.24万元,占9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6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37.98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5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绩效调标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2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7.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5万元,下降26.3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缩减、公务接待费用缩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5万元,下降15.3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6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因车辆处置,维修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6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车辆处置,维修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接 (略) 、市环保部门到我单位调研环保业务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42.8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万元,下降43.6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 4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39元,车均维护费2.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大型会议开支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46.26%,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入河排污口清查项目、南川区水环境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的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2377.18万元。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备注:绩效自评表见表格。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17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以上含本数),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略)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行政运行(环保) (科目代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 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十)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代码*):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及医疗互助金等支出。
(十一)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科目代码*):反映除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辐射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十二)水体(科目代码*):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大气(科目代码*):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科目代码*):反映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十五)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代码*): 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环境保护宣传、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略) 南川区生态环境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起草环境保护有关制度并监督实施,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配合协调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协调对较大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参与解决涉及南川区的跨流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纠纷。指导和协调乡镇(街道)及部门环境问题的处理。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贯彻落实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修复工作。贯彻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组织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区的相关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查问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指导乡镇(街道)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略) 南川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8个职能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与辐射管理科。局下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1个(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保护宣教信息中心)。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没有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支出总计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2.收入情况。
2022年度收入合计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5.2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
3.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支出合计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2304.08万元,占总支出的49.28%;项目支出2371.18万元,占总支出的50.72%。
4.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675.2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主要原因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385.38万元,增长9.00%。与上年相比,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5.68万元,增长36.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1.67万元,增长16.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5.68万元,增长36.7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61.67万元,增长16.4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比较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51.42万元,占5.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5万元,增长17.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2)卫生健康支出69.61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4.08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4216.24万元,占9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86万元,增长17.4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2022年度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37.98万元,占2.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04.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9.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2.5万元,增长18.87%,主要原因是工资津补贴绩效调标增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524.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本年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40.00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总计27.2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75万元,下降26.35%,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缩减、公务接待费用缩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95万元,下降15.37%,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3.2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6万元,下降2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因车辆处置,维修费用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86万元,下降7.4%,主要原因是车辆处置,维修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4.00万元,主要用于接 (略) 、市环保部门到我单位调研环保业务相关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万元,下降42.8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1万元,下降43.6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有所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 41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6.39元,车均维护费2.9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1万元,下降8.9%,主要原因是大型会议开支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46.26%,主要原因是外出培训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4.6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会议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维修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1万元,增长0.55%,主要原因人员调整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7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0.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35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入河排污口清查项目、南川区水环境物联网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的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2377.18万元。
1.绩效目标自评表。
备注:绩效自评表见表格。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从评价情况来看,17个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在90分以上(以上含本数),评价结论为优。绩效评价结果将应用于以后年度预算编制、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 (略) 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行政运行(环保) (科目代码*):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住房公积金(科目代码*):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代码*): 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保险。
(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代码*):是指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
(十)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科目代码*):按政策规定标准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健康休养费及医疗互助金等支出。
(十一)其他污染防治支出(科目代码*):反映除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辐射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十二)水体(科目代码*):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大气(科目代码*):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十四)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科目代码*):反映除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十五)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代码*): 反映除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环境保护宣传、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环境国际合作及履约、环境保护行政许可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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