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第二师铁门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4日(4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
传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高质量发展检测中心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 (略) 年产5万吨钢结构材料项目 | 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产业园 | 新 (略) | 新疆*和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53.298″,北纬41°48′45.635″。项目为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26692.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155.76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栋生产车间16019.25m2,门卫室 97.51m2,化粪池24m2,箱变 15m2,设1条钢结构生产线,项目投产后年加工钢结构材料约为50000t/a。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5%。 | 废气:施工期做好工地扬尘控制,施工区设置围挡,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抑尘,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施工渣土均覆盖,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大风天气,禁止开展土方作业,同时作业面进行覆盖抑尘;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在钢材切割、打磨工序中设置集气罩,对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自带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效率达到97%以上;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净化为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以上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喷漆房为密闭性结构,喷漆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苯、*苯、二*苯、VOCs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新建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中排放浓度要求;无组织苯、*苯、二*苯、VOCs厂界浓度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 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不在施工现场设施工生活区,不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拉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施工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主要为砖块、灰浆、废材料等固体废物,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在施工场地堆存;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集尘统一收集 (略) 处理,废漆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废机油、废油桶等集后暂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2 | (略) 223团年加工2000吨精制糖建设项目 | 223团园八连 | (略) | (略) 众联 (略) | 建设项目位于开泽镇二二三团园八连032号,223团团部西北0.5km处,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86°31′53.424",北纬:42°18′21.112",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219.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00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精制糖生产线1条、生产厂房及库房6000平方米、职工宿舍1200平方米、场坪面积3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后以白砂糖为原料年产单晶冰糖1200t、多晶冰糖750t和赤砂糖50t。项目总投资为2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63% | 废气:施工期做好工地扬尘控制,施工区设置围挡,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抑尘,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施工渣土均覆盖,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大风天气,禁止开展土方作业,同时作业面进行覆盖抑尘;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燃气蒸汽锅炉烟气和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燃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中的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生产车间设备加强密封、回收回溶及车间密闭,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颗粒物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喷洒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少量的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抑尘。营运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循环水池排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循环水池排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一并定期由罐车拉运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源污水处理厂(在建)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要求的表4三级标准,在绿源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本项目废水拉运至22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土方、混凝土块等固体废物用于项目区地基回填、厂区平整,无弃土外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处置;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袋和实验室废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包装袋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实验室废料收集后回用于化糖锅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机械同时同地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南厂界临开泽小区的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噪声源对开泽小区的噪声贡献值为1dB(A),与现状值叠加后,噪声预测值昼间、夜间为60dB(A)、48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0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4日(4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6-*
传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高质量发展检测中心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 (略) 年产5万吨钢结构材料项目 | 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产业园 | 新 (略) | 新疆*和 (略) | 建设项目位于第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双丰循环经济产业园,地理坐标为:东经85°22′53.298″,北纬41°48′45.635″。项目为新建工程,总占地面积26692.3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6155.76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栋生产车间16019.25m2,门卫室 97.51m2,化粪池24m2,箱变 15m2,设1条钢结构生产线,项目投产后年加工钢结构材料约为50000t/a。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5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5%。 | 废气:施工期做好工地扬尘控制,施工区设置围挡,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抑尘,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施工渣土均覆盖,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大风天气,禁止开展土方作业,同时作业面进行覆盖抑尘;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运营期在钢材切割、打磨工序中设置集气罩,对切割、打磨过程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抛丸机自带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效率达到97%以上;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器进行净化为进一步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以上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项目喷漆房为密闭性结构,喷漆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苯、*苯、二*苯、VOCs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新建表面涂装企业或生产设施涂装工序VOCs排放限值中排放浓度要求;无组织苯、*苯、二*苯、VOCs厂界浓度参照《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附录A中表A.1 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在施工区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不在施工现场设施工生活区,不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至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拉 (略) 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施工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建筑垃圾主要为砖块、灰浆、废材料等固体废物,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不在施工场地堆存;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边角料、废钢丸、除尘器集尘统一收集 (略) 处理,废漆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漆渣、废机油、废油桶等集后暂储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规定。。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使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2 | (略) 223团年加工2000吨精制糖建设项目 | 223团园八连 | (略) | (略) 众联 (略) | 建设项目位于开泽镇二二三团园八连032号,223团团部西北0.5km处,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86°31′53.424",北纬:42°18′21.112",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1219.2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200平方米。项目为新建工程,主要建设精制糖生产线1条、生产厂房及库房6000平方米、职工宿舍1200平方米、场坪面积3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后以白砂糖为原料年产单晶冰糖1200t、多晶冰糖750t和赤砂糖50t。项目总投资为2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63% | 废气:施工期做好工地扬尘控制,施工区设置围挡,定期对路面和施工场区洒水抑尘,工地运输车辆冲洗保洁,施工渣土均覆盖,落实好施工场地“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在大风天气,禁止开展土方作业,同时作业面进行覆盖抑尘;加强施工燃油机械设备维护及正常运行,控制燃油废气排放,保持场地车辆畅通,场界颗粒物浓度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相关限值要求。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为燃气蒸汽锅炉烟气和生产车间无组织废气。燃气蒸汽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 中的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生产车间设备加强密封、回收回溶及车间密闭,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颗粒物浓度限值; 废水:施工期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喷洒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不设置施工营地,少量的盥洗废水用于场地抑尘。营运期产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循环水池排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废水、循环水池排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一并定期由罐车拉运至铁门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源污水处理厂(在建)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要求的表4三级标准,在绿源污水处理厂建成前本项目废水拉运至22团污水处理厂处理。 固废:施工期产生的土方、混凝土块等固体废物用于项目区地基回填、厂区平整,无弃土外运;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处置;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至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包装袋和实验室废料。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包装袋均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送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理;实验室废料收集后回用于化糖锅生产;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相关要求。 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使用低噪声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机械同时同地施工,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排放限值。运营期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选用先进可靠的低噪设备,并加装减振措施。采取以上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南厂界临开泽小区的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噪声源对开泽小区的噪声贡献值为1dB(A),与现状值叠加后,噪声预测值昼间、夜间为60dB(A)、48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区标准要求。 防沙治沙:划定施工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地表扰动范围,加强现状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缓施工扬尘污染,加强施工车辆的管理,合理确定施工期运输路线,避免车辆随意碾压破坏地表。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迹地及时进行整治、恢复,减轻水土流失,使其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