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度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前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对2021年度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前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2 (略) 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 (略) 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略) 审计局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派 (略) 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实施的2021年度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政策、资金等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21年度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3年9月1日起

三、举报电话:0977-*

审计组联系人:谢玉梅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即,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即,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略) 审计局

2023年8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2 (略) 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 (略) 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略) 审计局决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派 (略) 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实施的2021年度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送达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以前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政策、资金等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2021年度祁连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2023年9月1日起

三、举报电话:0977-*

审计组联系人:谢玉梅

四、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即,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即,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审计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略) 审计局

2023年8月2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