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青湖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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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青湖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年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东海县青湖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要求,现将东海县青湖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东海县青湖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根据《东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及《东海县青湖镇镇区详细规划》等相关上位要求,确定本次东海县青湖镇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为:北至青源路、东至湖广路东侧、南至青玉路、西至湖中路,用地面积约57.93公顷(约870亩)。

产业定位:依托东海县产业优势,整合全镇内部工业产业资源,集中打造青湖镇工业集中区。围绕智慧、创新、特色的发展方向,大力提升制造业的发展层次和带动能力,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和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推进,着力构建以产业集聚支撑集中工业区发展、以统筹科技资源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全镇建设提供生产生活配套、以新农村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屏障的现代工业体系,重点发展机械制造、轻工(食品、纺织、玩具、家居、金属制和塑料制轻工品等)、新材料(硅资源深加工、石墨碳素、稀土等)、循环经济与仓储物流等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东海县青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星宇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颐和 (略)

联系人:姬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前期接洽→签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现场调查、进行生态环境现状与回顾性分析、相关制约因素分析、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确定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预测情景方案设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规划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管理要求、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给出评价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修改后报批(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区及周边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区域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的有限期限内,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以邮件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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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县青湖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7年)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略) 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要求,现将东海县青湖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东海县青湖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范围:根据《东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区三线”划定及《东海县青湖镇镇区详细规划》等相关上位要求,确定本次东海县青湖镇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为:北至青源路、东至湖广路东侧、南至青玉路、西至湖中路,用地面积约57.93公顷(约870亩)。

产业定位:依托东海县产业优势,整合全镇内部工业产业资源,集中打造青湖镇工业集中区。围绕智慧、创新、特色的发展方向,大力提升制造业的发展层次和带动能力,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跨越发展和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同步推进,着力构建以产业集聚支撑集中工业区发展、以统筹科技资源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以全镇建设提供生产生活配套、以新农村建设构建生态环境屏障的现代工业体系,重点发展机械制造、轻工(食品、纺织、玩具、家居、金属制和塑料制轻工品等)、新材料(硅资源深加工、石墨碳素、稀土等)、循环经济与仓储物流等产业。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东海县青湖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星宇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江苏颐和 (略)

联系人:姬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前期接洽→签订合同→开展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资料收集、现场调查、进行生态环境现状与回顾性分析、相关制约因素分析、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确定评价范围及评价重点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预测情景方案设置、环境影响预测评价、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估等)→编制报告书(规划方案综合论证、规划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措施、环境管理要求、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给出评价结论)→专家评审(召开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会)→报告书修改后报批(根据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相关资料,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并分要素进行环境影响的预测与评价,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进而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和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提出环保相关要求,得出评价结论,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包括:

1、规划区及周边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对规划区域建设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3、对规划实施的态度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和途径

在公告的有限期限内,公众可通过下载公众意见表并填写,以邮件形式反馈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其他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规划实施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1公众意见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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