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大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

(略) 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检的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辖区。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大新县德天海岸生猛海鲜城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XBJ*83,样品名称:车螺(海水),购进日期:2023年5月10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德天海岸生猛海鲜城,检验机构:广西 (略) 。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10日自行采购1批次车螺(海水),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行为违反了《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照《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且能及时发布违法产品召回公告,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认真交代违法事实,符合《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整改情况:1.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主动联系供货商核实原因。现已整改完成。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关于大新县榄圩乡陈桂元蔬菜摊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一:山药,抽样编号:XBJ*90,购进日期:2023年2月28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榄圩乡陈桂元蔬菜摊,检验机构:广西 (略) 。

样品二:芹菜,抽样编号:XBJ*90,被抽样单位:大新县榄圩乡陈桂元蔬菜摊,检验机构:广西 (略) 。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26日自行采购1批次山药,于2023年5月10日购进1批次芹菜用于店内经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行为违反《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照《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且能及时发布违法产品召回公告,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认真交代违法事实,符合《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整改情况:1.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主动联系供货商核实原因。现已整改完成。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关 (略) 场许元保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XBJ*28,样品名称:山药,购进日期:2023年4月24日,被抽样单位:许元保,检验机构:广西 (略) 。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24日自行采购1批次山药用于店内经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行为违反了《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且能及时发布违法产品召回公告,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认真交代违法事实,符合《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整改情况:1.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主动联系供货商核实原因。现已整改完成。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关于大新县小 (略) 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XBJ*89,样品名称:鸡蛋,购进日期:2023年5月9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小 (略) ,检验机构:广西 (略) 。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9日自行采购1批次鸡蛋用于店内经营,*氧苄啶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行为违反了《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且能及时发布违法产品召回公告,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认真交代违法事实,符合《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整改情况:1.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主动联系供货商核实原因。现已整改完成。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略) 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的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检的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县辖区。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关于大新县德天海岸生猛海鲜城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XBJ*83,样品名称:车螺(海水),购进日期:2023年5月10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德天海岸生猛海鲜城,检验机构:广西 (略) 。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10日自行采购1批次车螺(海水),氯霉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行为违反了《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照《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且能及时发布违法产品召回公告,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认真交代违法事实,符合《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整改情况:1.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主动联系供货商核实原因。现已整改完成。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二、关于大新县榄圩乡陈桂元蔬菜摊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一:山药,抽样编号:XBJ*90,购进日期:2023年2月28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榄圩乡陈桂元蔬菜摊,检验机构:广西 (略) 。

样品二:芹菜,抽样编号:XBJ*90,被抽样单位:大新县榄圩乡陈桂元蔬菜摊,检验机构:广西 (略) 。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26日自行采购1批次山药,于2023年5月10日购进1批次芹菜用于店内经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行为违反《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照《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且能及时发布违法产品召回公告,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认真交代违法事实,符合《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整改情况:1.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主动联系供货商核实原因。现已整改完成。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三、关 (略) 场许元保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XBJ*28,样品名称:山药,购进日期:2023年4月24日,被抽样单位:许元保,检验机构:广西 (略) 。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24日自行采购1批次山药用于店内经营,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行为违反了《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进行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且能及时发布违法产品召回公告,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认真交代违法事实,符合《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整改情况:1.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主动联系供货商核实原因。现已整改完成。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四、关于大新县小 (略) 经营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XBJ*89,样品名称:鸡蛋,购进日期:2023年5月9日,被抽样单位:大新县小 (略) ,检验机构:广西 (略) 。

(二)对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5月9日自行采购1批次鸡蛋用于店内经营,*氧苄啶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该行为违反了《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项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食品时已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较小,且能及时发布违法产品召回公告,案发后能够积极配合本局查清其违法行为,认真交代违法事实,符合《 (略) 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综上所述,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如下行政处罚:免予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排查原因: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整改情况:1.发布召回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2.主动联系供货商核实原因。现已整改完成。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无。

(略) 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