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8月30日关于拟作出沈阳格瑞邦门窗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铝合金门窗结构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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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苏家屯生态环境分局2023年8月30日关于拟作出沈阳格瑞邦门窗制造有限公司生产铝合金门窗结构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格 (略) 生产铝合金门窗结构制品项目

(略) 苏家屯区沙河街道东大房身村

沈阳格 (略)

辽宁 (略)

/

项 (略) (略) 苏家屯区沙河街道东大房身村。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用徐州徐工 (略) 厂房及办公楼安装相关设备,总占地面积为34788平方米,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年生产35000平方米铝合金门窗项目。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 (略) 政工程,供水外购,供暖采用电采暖,排水依托厂内现有1座有效容积15m3的化粪池,目前厂区周边污水管网尚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于化粪池内,定期清掏(项目生产废水为表面处理废水,此为危险废物,不在厂区内处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抽吸运走处理)。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机械加工废气产生金属粉尘颗粒物和表面处理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对金属材料进行机械加工,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经过沉降及加强通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项目在表面处理过程挥发的处理剂会产生一定量的酸性废气无组织排放,因表面处理工序全程在常温下进行,且以全挥发计酸性混合物质的废气产生量较小,故可忽略不计。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为表面处理废水,为危险废物不在厂区内处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抽吸运走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 1 座有效容积1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于化粪池内,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铣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边角料、沉渣、废包装、表面处理废液(包含废液及沉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在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碎屑、边角料、金属清洗时沉淀的沉渣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无铬除油剂、无铬钝化液使用后产生废包装、表面处理废液(包含废液及沉渣)、机械加工设备定期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机械加工过程中压床产生的废液压油均属于危险废物,

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生产车间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企业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危废收集、转移,防止其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在采取适当的防渗、防漏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详情请见“报告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3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传真)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苏家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受理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沈阳格 (略) 生产铝合金门窗结构制品项目

(略) 苏家屯区沙河街道东大房身村

沈阳格 (略)

辽宁 (略)

/

项 (略) (略) 苏家屯区沙河街道东大房身村。

项目为新建项目,项目租用徐州徐工 (略) 厂房及办公楼安装相关设备,总占地面积为34788平方米,拟投资200万元建设年生产35000平方米铝合金门窗项目。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 (略) 政工程,供水外购,供暖采用电采暖,排水依托厂内现有1座有效容积15m3的化粪池,目前厂区周边污水管网尚未建设,生活污水收集于化粪池内,定期清掏(项目生产废水为表面处理废水,此为危险废物,不在厂区内处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抽吸运走处理)。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机械加工废气产生金属粉尘颗粒物和表面处理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需要对金属材料进行机械加工,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经过沉降及加强通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项目在表面处理过程挥发的处理剂会产生一定量的酸性废气无组织排放,因表面处理工序全程在常温下进行,且以全挥发计酸性混合物质的废气产生量较小,故可忽略不计。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为表面处理废水,为危险废物不在厂区内处理,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抽吸运走处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 1 座有效容积15m3的化粪池,生活污水收集于化粪池内,定期清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铣床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金属碎屑、边角料、沉渣、废包装、表面处理废液(包含废液及沉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及生活垃圾等。

项目在机械加工过程产生的金属碎屑、边角料、金属清洗时沉淀的沉渣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项目无铬除油剂、无铬钝化液使用后产生废包装、表面处理废液(包含废液及沉渣)、机械加工设备定期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机械加工过程中压床产生的废液压油均属于危险废物,

收集后分类装于相应的专用容器内,分类分区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项目生产车间进行分区防渗,针对各类污染物均采取了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加强企业日常管理,严格控制危废收集、转移,防止其对土壤、地下水造成污染,在采取适当的防渗、防漏措施后。项目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详情请见“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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