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县莫河骆驼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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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县莫河骆驼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对“乌兰县莫河骆驼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乌兰县莫河骆驼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拟于莫河骆驼场投资4552万元,建设乌兰县莫河骆驼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示范园建设围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导融合一、三产业,完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打造茶卡羊优势产业区的形成。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示范园农牧业信息化服务及农畜产品展示中心、仓储物流基地、有机肥加工厂建设、园区主干道道路建设等。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主要污染为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噪声等;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废水、噪声、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各项措施;废水不外排;废气中主要新增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恶臭等,采用喷洒除臭剂、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噪声采取减震消音减少噪声污染;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结论:只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建设单位邀请工程所在地居民、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

建设单位:青海柴达木农 (略)

联系人:盛玉宁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杨怀军 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调查表具体链接为(http://**_*.html),*@*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青海柴达木农 (略)

2023年8月26日

,乌兰县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对“乌兰县莫河骆驼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乌兰县莫河骆驼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拟于莫河骆驼场投资4552万元,建设乌兰县莫河骆驼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示范园建设围绕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导融合一、三产业,完善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打造茶卡羊优势产业区的形成。项目建设主要包括农畜产品原料基地建设、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建设、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示范园农牧业信息化服务及农畜产品展示中心、仓储物流基地、有机肥加工厂建设、园区主干道道路建设等。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建设期主要污染为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噪声等;运营期主要环境问题包括废水、噪声、废气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施工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各项措施;废水不外排;废气中主要新增污染物为硫化氢、氨、恶臭等,采用喷洒除臭剂、活性炭吸附后达标排放;噪声采取减震消音减少噪声污染;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结论:只要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建设单位邀请工程所在地居民、单位、团体、就该项目提出意见或建议。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相关单位取得联系。

建设单位:青海柴达木农 (略)

联系人:盛玉宁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甘肃 (略)

联系人:杨怀军 联系电话:*

公众意见调查表具体链接为(http://**_*.html),*@*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青海柴达木农 (略)

2023年8月26日

,乌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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