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兴鑫裕环保镍业有限公司自产固废综合回收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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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鑫裕环保镍业有限公司自产固废综合回收建设项目受理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兴 (略) 自产固废综合回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永兴 (略) 自产固废综合回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永兴县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永兴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邦源九和 (略)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略) 永兴县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柏林工业园

2、建设单位:永兴 (略)

3、建设规模:年处理自产固废5990.13吨,年产铅铋合金100.64吨。

4、主要建设内容:

(1)原料:年处理S1浸出渣2868.59吨、S3中和渣1203.65吨、S4二氧化硅渣1917.89吨;

(2)工艺:富氧熔炼炉还原熔炼;

(3)产品:年产铅铋合金100.64吨。

5、总投资31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4万元。

6、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为大气达标区,补充监测期间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体为永安水渠与双江口,上述水体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水标准要求;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监测点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土壤监测点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7、总量控制

(1)总量控制指标: NOx:32.803t/a、SO2:37.306t/a、铅及其化合物:0.06932t/a、砷及其化合物:0.01104t/a、镉及其化合物:0.07793t/a;已有总量指标NOx:30.5t/a、SO2:35.8t/a、铅及其化合物:0.067t/a、镉及其化合物:0.0774t/a。

(2)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平台交易

(3)园区总量是否支撑项目建设: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以新带老”措施

(1)对厂区污水处理站部分老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确保厂区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

(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导流渠、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3)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缓冲罐,确保事故状态下泄漏的危化品能及时安全转移至缓冲罐内贮存。

(4)还原炉熔炼废气处理设施增设一级碱液喷淋塔。本项目富氧熔炼烟气与还原炉熔炼废气一起经“重力沉降+表冷烟道+2#布袋除尘器+2#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厂区50m排气筒(DA002)外排。

2、废气:

(1)制砖工段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03(15m)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

(2)富氧熔炼炉烟气:采用重力沉降室+烟道冷却+布袋除尘器+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DA002(50m)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铅及其化合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砷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其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3)富氧熔炼炉环境集烟: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04(15m)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铅及其化合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砷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其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经预测知,项目外排废气在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前提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已设置30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的敏感建筑物已拆除,且目前未新建其他敏感建筑物。

3、废水:

运营期仅产生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富氧熔炼炉冷却水、冲渣废水、烟气脱硫废水(环保设备废水),其中富氧熔炼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冲渣废水经厂区新建的两级脱铊反应池处理至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中的循环用水中铊控制限值后回用于本项目富氧熔炼炉冲渣,不外排;烟气脱硫废水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采用三效蒸发器蒸发处理。因此,项目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有富氧熔炼炉水淬渣、收尘烟灰、脱硫石膏渣与废盐、脱铊污泥与设备检修废物。其中富氧熔炼炉水淬渣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收尘烟灰返回制砖工段配料;冰铜渣外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脱硫石膏渣与废盐经鉴别明确性质后采取对应的处理处置措施;脱铊污泥与设备检修废物外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

项目富氧熔炼车间及配套冲渣池、成品库、危险废物仓库、脱铊设施及配套污水池、除尘脱硫设施全部按重点防渗完成,其他生产区做一般防渗进行;办公区为简单防渗。项目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

根据土壤预测可知,项目不同阶段,厂区内土壤Pb、As、Ni、Cd预测值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厂区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处Pb、As、Ni、Cd预测值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因此项目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噪声:

根据本次预测知,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8、风险

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源为生产区和危险废物仓库,主要风险物质为SO2、NOX(以NO2计)、砷、镍及其化合物、氧化镉与各类危险废物等,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项目对周边环境风险可控。

9、生态

项目为改建项目。 (略) 现有厂区用地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因此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永兴 (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与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期间给出了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永兴 (略) 自产固废综合回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联系电话:073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永兴 (略) 自产固废综合回收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永兴县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 (略) 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

永兴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邦源九和 (略)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略) 永兴县永兴稀贵金属再生资源利用产业集中区柏林工业园

2、建设单位:永兴 (略)

3、建设规模:年处理自产固废5990.13吨,年产铅铋合金100.64吨。

4、主要建设内容:

(1)原料:年处理S1浸出渣2868.59吨、S3中和渣1203.65吨、S4二氧化硅渣1917.89吨;

(2)工艺:富氧熔炼炉还原熔炼;

(3)产品:年产铅铋合金100.64吨。

5、总投资318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4万元。

6、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区域为大气达标区,补充监测期间大气环境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体为永安水渠与双江口,上述水体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水标准要求;地下水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要求;声环境监测点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土壤监测点位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与《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

7、总量控制

(1)总量控制指标: NOx:32.803t/a、SO2:37.306t/a、铅及其化合物:0.06932t/a、砷及其化合物:0.01104t/a、镉及其化合物:0.07793t/a;已有总量指标NOx:30.5t/a、SO2:35.8t/a、铅及其化合物:0.067t/a、镉及其化合物:0.0774t/a。

(2)总量控制指标的来源:平台交易

(3)园区总量是否支撑项目建设:是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以新带老”措施

(1)对厂区污水处理站部分老化设施、设备进行更新,确保厂区污水处理站稳定运行;

(2)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导流渠、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3)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设置缓冲罐,确保事故状态下泄漏的危化品能及时安全转移至缓冲罐内贮存。

(4)还原炉熔炼废气处理设施增设一级碱液喷淋塔。本项目富氧熔炼烟气与还原炉熔炼废气一起经“重力沉降+表冷烟道+2#布袋除尘器+2#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厂区50m排气筒(DA002)外排。

2、废气:

(1)制砖工段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03(15m)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

(2)富氧熔炼炉烟气:采用重力沉降室+烟道冷却+布袋除尘器+二级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DA002(50m)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铅及其化合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砷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其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3)富氧熔炼炉环境集烟: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04(15m)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满足《关于印发<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环发[2020]6号)中 (略) 排放限值(颗粒物≤30mg/m3);铅及其化合物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限值;砷及其化合物满足《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及其修改单中的特别排放限值;镍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限值。

经预测知,项目外排废气在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前提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已设置30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的敏感建筑物已拆除,且目前未新建其他敏感建筑物。

3、废水:

运营期仅产生生产废水。生产废水包括富氧熔炼炉冷却水、冲渣废水、烟气脱硫废水(环保设备废水),其中富氧熔炼炉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冲渣废水经厂区新建的两级脱铊反应池处理至满足《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中的循环用水中铊控制限值后回用于本项目富氧熔炼炉冲渣,不外排;烟气脱硫废水送现有工程污水处理站采用三效蒸发器蒸发处理。因此,项目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固废有富氧熔炼炉水淬渣、收尘烟灰、脱硫石膏渣与废盐、脱铊污泥与设备检修废物。其中富氧熔炼炉水淬渣外售建材厂综合利用;收尘烟灰返回制砖工段配料;冰铜渣外售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脱硫石膏渣与废盐经鉴别明确性质后采取对应的处理处置措施;脱铊污泥与设备检修废物外委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5、地下水

项目富氧熔炼车间及配套冲渣池、成品库、危险废物仓库、脱铊设施及配套污水池、除尘脱硫设施全部按重点防渗完成,其他生产区做一般防渗进行;办公区为简单防渗。项目在采取以上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周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6、土壤

根据土壤预测可知,项目不同阶段,厂区内土壤Pb、As、Ni、Cd预测值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厂区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处Pb、As、Ni、Cd预测值仍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因此项目建设对区域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噪声:

根据本次预测知,项目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8、风险

项目涉及的主要风险源为生产区和危险废物仓库,主要风险物质为SO2、NOX(以NO2计)、砷、镍及其化合物、氧化镉与各类危险废物等,在严格落实本项目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项目对周边环境风险可控。

9、生态

项目为改建项目。 (略) 现有厂区用地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因此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很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期间,永兴 (略)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部令第4号)与“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要求,在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与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期间给出了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及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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