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漾家河流域温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勉县漾家河流域温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勉县漾家河流域(温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勉县漾家河流域(温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勉县温泉镇温泉社区、李家湾村及漾家河温泉镇集镇段
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
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工程—对温泉社区凤凰大道实施截污纳管工程,修建主管网511.1m,修建入户管1000m,配套检查井13座,建设分散式户用污水处理设备110套;河道垃圾清理工程—对漾家河(温泉镇集镇过境段)河道两侧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组织清理,合计清运工程量约3324.72m3;河道湿地建设工程——对漾家河(温泉镇集镇过境段)河道开展湿地建设工程,湿地生态修复面积约65428.5㎡。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勉县漾家河流域(温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勉县漾家河流域(温泉段)生态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勉县温泉镇温泉社区、李家湾村及漾家河温泉镇集镇段
建设单位: (略) 生态环境局勉县分局
建设内容:污水处理工程—对温泉社区凤凰大道实施截污纳管工程,修建主管网511.1m,修建入户管1000m,配套检查井13座,建设分散式户用污水处理设备110套;河道垃圾清理工程—对漾家河(温泉镇集镇过境段)河道两侧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组织清理,合计清运工程量约3324.72m3;河道湿地建设工程——对漾家河(温泉镇集镇过境段)河道开展湿地建设工程,湿地生态修复面积约65428.5㎡。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2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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