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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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铭威金属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略) 连城县莲峰镇姚坪村(工业大道26-1号),连城工业园区内

(略) (略)

福建 (略)

(略) (略) (略) 1号生产厂房,并承接厂房内现有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环保、消防等),同时拟在现有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整合扩大,建设金属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线,建成后主要产品包括5G基站配件、汽车配件、手机配件、五金配件等金属新材料制品;生产工艺为外购不锈钢板或MIM毛胚料(毛胚无需切割、氮化)经制胚(切割、氮化、压平、冲形及修边),坯料的雕、修饰(钻孔、装配、省内框、并进行粗打磨、激光打字焊接等),抛光(对胚料进行干振、湿振、手工抛光),清洗和检验,建成后年产5000万套金属新材料配件。稳健公司仅保留PVD生产线。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氮化炉及部分设备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氮化废气水喷淋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用稀硫酸中和处理;车间清洗水、工件清洗废水、设备清洗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所有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B等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连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氮化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切割、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除尘处理;本项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设相关应急设施、装备,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备注

1

铭威金属新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略) 连城县莲峰镇姚坪村(工业大道26-1号),连城工业园区内

(略) (略)

福建 (略)

(略) (略) (略) 1号生产厂房,并承接厂房内现有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环保、消防等),同时拟在现有金属表面处理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整合扩大,建设金属新材料智能制造生产线,建成后主要产品包括5G基站配件、汽车配件、手机配件、五金配件等金属新材料制品;生产工艺为外购不锈钢板或MIM毛胚料(毛胚无需切割、氮化)经制胚(切割、氮化、压平、冲形及修边),坯料的雕、修饰(钻孔、装配、省内框、并进行粗打磨、激光打字焊接等),抛光(对胚料进行干振、湿振、手工抛光),清洗和检验,建成后年产5000万套金属新材料配件。稳健公司仅保留PVD生产线。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控措施。氮化炉及部分设备的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氮化废气水喷淋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后用稀硫酸中和处理;车间清洗水、工件清洗废水、设备清洗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所有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的B等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连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控措施。氮化废气经水喷淋装置处理;切割、抛丸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袋除尘处理;本项目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氨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控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减小噪声对外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控措施。一般固废应分类收集、处置,加强资源化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五)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设相关应急设施、装备,配备相应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传真)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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