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关于2023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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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生态环境局绥中分局关于2023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29-*

  传 真:0429-*

  通讯地址: (略) (略) 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京哈高速公路扩容改造)绥中县封闭水源井替代水源工程

(略) (略) 绥中县王宝河汇入六股河河口

(略)

辽宁昊华 (略)

项目总投资1467.31万元,环保投资56.72万元。项目内容包括:新建4眼地表水源井替代旧井,年取水量357.7万m3,现有地下水水源取水井4眼,年取水量328.5万m3。新铺管道2677米,由水源井处引水,输水至原供水管网。新 (略) 落一座(总占地面积1750m2),含化验室,修筑围墙。院内新建81.5m2水处理室一座,99.1m2值班室一座。本项目建成后,总取水量为686.2万m3/a。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涉及的噪声主要为水源井大口井潜水泵和泵房内水泵。采取水源井隔声、基础减振、泵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措施。一般防渗区包括化粪池、仓库,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法。简单防渗区包括控制中心、道路、泵房等,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运营后,要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风险的发生。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隐患。

(六)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29-*

  传 真:0429-*

  通讯地址: (略) (略) 绥中县滨河大道8号绥中县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

  邮 编:*

  一、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京哈高速公路扩容改造)绥中县封闭水源井替代水源工程

(略) (略) 绥中县王宝河汇入六股河河口

(略)

辽宁昊华 (略)

项目总投资1467.31万元,环保投资56.72万元。项目内容包括:新建4眼地表水源井替代旧井,年取水量357.7万m3,现有地下水水源取水井4眼,年取水量328.5万m3。新铺管道2677米,由水源井处引水,输水至原供水管网。新 (略) 落一座(总占地面积1750m2),含化验室,修筑围墙。院内新建81.5m2水处理室一座,99.1m2值班室一座。本项目建成后,总取水量为686.2万m3/a。

(一)严格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理,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涉及的噪声主要为水源井大口井潜水泵和泵房内水泵。采取水源井隔声、基础减振、泵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废含油抹布和手套属于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与生活垃圾一并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填埋处理。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措施。一般防渗区包括化粪池、仓库,采用天然或人工材料构筑防渗法。简单防渗区包括控制中心、道路、泵房等,进行地面硬化处理。

(五)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成运营后,要提高操作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防止或减少事故风险的发生。重视环境管理工作,加强监督,及时发现设施存在的隐患。

(六)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在项目生产过程中,定期开展环保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风险排查治理。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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