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30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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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拉玛依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30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830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新增2万吨/年油田化学助剂产能项目

白碱滩区

? (略)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略) 10000吨/年油田化学助剂项目(一期工程)预留位置,扩建1座化学助剂生产车间(2#,一期油田助剂生产车间为1#),新增配料釜、不锈钢搅拌罐、熔融设备、干燥设备等相应生产设施,其余依托一期现有设备。项目主要生产压裂用低温激活剂(1000t/a)、煤粉悬浮剂(1000t/a)、压裂用起泡剂(1000t/a)、压裂用消泡剂(1000t/a)、压裂用暂堵剂(2000t/a)、压裂用暂堵绳结(100t/a)、压裂用暂堵球(100t/a)等油田化学助剂共计7种,合计6200t/a;同时一期工程中酸化用助排剂(3000t/a)、压裂用助排剂(5000t/a)、压裂用粘土稳定剂(1000t/a)、压裂用防乳化剂(3000t/a)、压裂用防水锁剂(800t/a)、酸化用缓蚀剂(500t/a)、压裂用杀菌剂(500t/a)等7种等油田化学助剂增加产能13800t/a。本期扩建完成后, (略) (略) 油田化学助剂总产能将增加至30000t/a。项目总投资37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配助剂生产线有机废气和混合熔融助剂有机废气。1#车间新增有机废气由尾气收集系统收集经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熔融设备配套抽真空装置,抽取的气体集中收集后通过2#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采用真空上料、密闭加料、自动灌装等方式,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1#车间喷淋塔循环废水、2#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均依托一期建成的污水收集系统,排入污水缓冲池,回用于助剂生产;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原料包装物容器,均暂存于一期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

2

(略) (略) 中晟220kV变电站至110kV艾九变电站送出线路工程

乌尔禾区

克拉玛 (略)

乌鲁木齐三联志成环保 (略)

本项目位 (略) 乌尔禾区。项目建设分线路部分和站内部分。

1、线路部分:拟建一回110kV送出线路,由克拉玛依中晟220kV变电站送出至110千伏艾九变电站,架空线路路径长约7.6km,新建杆塔42基(耐张塔14基,直线塔28基)。

2、站内部分:在110千伏艾九变电站内新增3只户外110kV避雷器,并更换1套110kV线路光差保护装。在中晟220kV变电站和110千伏艾九变电站内各新增1套光纤配线单元。

项目总投资8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万元,占总投资的1.96%。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收集,经过沉砂处理后回用,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百口泉社区处置;固体废弃物分类贮存,及时清理。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废气及废水产生;输电线路沿线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线路检修时产生的少量检修废弃物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理。

3

乌尔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略) 猛狮光储乌尔禾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配套储能12万千瓦24万千瓦时项目(二期40万千瓦光伏项目)

乌尔禾区

? (略) 猛 (略)

乌鲁木齐三联志成环保 (略)

拟建项目位 (略) 乌尔禾区百口泉,规划装机容量400MW,实际安装容量为500.8003MWp,年平均发电约8.0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1597.09 小时,总占地面积1005h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太阳能电池阵列,采用5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半片光伏组件,由128个发电单元组成,配置集中式3150kVA箱逆一体机128台;新建1座220kV光伏升压汇集站,站内设2台主变,容量240MVA,配套建设储能区、2m3沉淀池、15m3防渗化粪池、事故油池(每座箱式变压器设成品事故油池5m3)、检修道路等工程,本项目不涉及送出路线(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作业;运输车辆、搅拌机、施工机械等的清洗、混凝土养护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通过吸污车拉运至乌尔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化粪池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光伏组件安装过程中的废弃材料由厂家回收,建筑材料及时清理,拉运到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乌尔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按“无人值守,有人巡检”设计,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光伏组件的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散排;生活污水排至防渗化粪池,通过吸污车定期拉运至乌尔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旧蓄电池。废光伏组件集中堆放至防渗硬化空地,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旧蓄电池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运输和转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箱变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底部的事故油池;升压站主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油进入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10cm/s。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安装减震垫等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5.升压站和集电线路两侧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暴露导出控制限值要求,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4

金龙油田金222井区金227_H、金228_H井试采地面工程

克拉玛依区

?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南京 (略)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区金龙2区块,属于油田老区块产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部署2口采油井,其中新钻井1口(金227_H井),评价井转采油井1口(金228_H 井),钻井进尺4020m,新建产能0.193×104t/a;新建采油井场2座,拉油点2座(设气液两相分离器、60m 3?储油罐 4 座及放空火炬1座);新建单井出油管线40m,配套建设供配电、道路、消防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123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3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

保持措施,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期不建设生活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系统,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水基泥浆岩屑、油基泥浆岩屑采用专用储罐进行收集,并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废边角料、废包装物等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利用,无法再利用的集中堆放,定期送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钻井产生的废机油、钻井结束后产生的废防渗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区块内油气管输、装车环节采用密闭工艺,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的检测与修复,井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持续加强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泄露、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伴生气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压裂返排液及废洗井液收集后运至红山嘴油田原油处理站压裂返排液处理系统处理,采出水集中收集后送至红山嘴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固井质量合格,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未经处理的含油废水不外排。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落地原油和油泥(砂)。落地原油带罐作业100%回收;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和油泥(砂)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830日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0日-2023年9月5日。通讯地址: (略) 胜利路33号,邮编*电话:099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略) 新增2万吨/年油田化学助剂产能项目

白碱滩区

? (略) (略)

?新疆 (略)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略) (略) 10000吨/年油田化学助剂项目(一期工程)预留位置,扩建1座化学助剂生产车间(2#,一期油田助剂生产车间为1#),新增配料釜、不锈钢搅拌罐、熔融设备、干燥设备等相应生产设施,其余依托一期现有设备。项目主要生产压裂用低温激活剂(1000t/a)、煤粉悬浮剂(1000t/a)、压裂用起泡剂(1000t/a)、压裂用消泡剂(1000t/a)、压裂用暂堵剂(2000t/a)、压裂用暂堵绳结(100t/a)、压裂用暂堵球(100t/a)等油田化学助剂共计7种,合计6200t/a;同时一期工程中酸化用助排剂(3000t/a)、压裂用助排剂(5000t/a)、压裂用粘土稳定剂(1000t/a)、压裂用防乳化剂(3000t/a)、压裂用防水锁剂(800t/a)、酸化用缓蚀剂(500t/a)、压裂用杀菌剂(500t/a)等7种等油田化学助剂增加产能13800t/a。本期扩建完成后, (略) (略) 油田化学助剂总产能将增加至30000t/a。项目总投资37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3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迹地恢复。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调配助剂生产线有机废气和混合熔融助剂有机废气。1#车间新增有机废气由尾气收集系统收集经喷淋塔吸收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熔融设备配套抽真空装置,抽取的气体集中收集后通过2#车间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采用真空上料、密闭加料、自动灌装等方式,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1#车间喷淋塔循环废水、2#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均依托一期建成的污水收集系统,排入污水缓冲池,回用于助剂生产;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排放。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区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原料包装物容器,均暂存于一期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由厂家回收再利用。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

2

(略) (略) 中晟220kV变电站至110kV艾九变电站送出线路工程

乌尔禾区

克拉玛 (略)

乌鲁木齐三联志成环保 (略)

本项目位 (略) 乌尔禾区。项目建设分线路部分和站内部分。

1、线路部分:拟建一回110kV送出线路,由克拉玛依中晟220kV变电站送出至110千伏艾九变电站,架空线路路径长约7.6km,新建杆塔42基(耐张塔14基,直线塔28基)。

2、站内部分:在110千伏艾九变电站内新增3只户外110kV避雷器,并更换1套110kV线路光差保护装。在中晟220kV变电站和110千伏艾九变电站内各新增1套光纤配线单元。

项目总投资80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7万元,占总投资的1.96%。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收集,经过沉砂处理后回用,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生活污水依托百口泉社区处置;固体废弃物分类贮存,及时清理。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无废气及废水产生;输电线路沿线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应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并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输电线路沿线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线路检修时产生的少量检修废弃物回收利用,无法利用的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理。

3

乌尔禾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 (略) 猛狮光储乌尔禾100万千瓦光伏发电配套储能12万千瓦24万千瓦时项目(二期40万千瓦光伏项目)

乌尔禾区

? (略) 猛 (略)

乌鲁木齐三联志成环保 (略)

拟建项目位 (略) 乌尔禾区百口泉,规划装机容量400MW,实际安装容量为500.8003MWp,年平均发电约8.0亿kW·h,年利用小时数为1597.09 小时,总占地面积1005h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太阳能电池阵列,采用550Wp单晶硅双面双玻半片光伏组件,由128个发电单元组成,配置集中式3150kVA箱逆一体机128台;新建1座220kV光伏升压汇集站,站内设2台主变,容量240MVA,配套建设储能区、2m3沉淀池、15m3防渗化粪池、事故油池(每座箱式变压器设成品事故油池5m3)、检修道路等工程,本项目不涉及送出路线(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0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作业面,采取有效抑尘措施,严禁四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作业;运输车辆、搅拌机、施工机械等的清洗、混凝土养护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后通过吸污车拉运至乌尔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化粪池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光伏组件安装过程中的废弃材料由厂家回收,建筑材料及时清理,拉运到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运至乌尔禾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施工结束后平整场地,恢复植被。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运营期无生产废气产生。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按“无人值守,有人巡检”设计,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光伏组件的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直接散排;生活污水排至防渗化粪池,通过吸污车定期拉运至乌尔禾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光伏组件、废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旧蓄电池。废光伏组件集中堆放至防渗硬化空地,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旧蓄电池交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运输和转移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箱变检修或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变压器油暂存于底部的事故油池;升压站主变事故状态下产生的废油进入事故油池,产生的废变压器油由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事故油池为重点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10cm/s。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安装减震垫等噪声防治措施,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

5.升压站和集电线路两侧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公众暴露导出控制限值要求,应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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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油田金222井区金227_H、金228_H井试采地面工程

克拉玛依区

?中 (略)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南京 (略)

本项目位于克拉玛依区金龙2区块,属于油田老区块产能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拟部署2口采油井,其中新钻井1口(金227_H井),评价井转采油井1口(金228_H 井),钻井进尺4020m,新建产能0.193×104t/a;新建采油井场2座,拉油点2座(设气液两相分离器、60m 3?储油罐 4 座及放空火炬1座);新建单井出油管线40m,配套建设供配电、道路、消防等公用工程。项目总投资123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3.3万元。

(一)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应办理相关手续,施工结束后进行恢复;施工期充分利用区域现有道路,施工机械和车辆应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落实防沙治沙和水土

保持措施,防止扩大土壤和植被的破坏范围;严格控制井场、管线占地面积;对井场地表进行砾石压盖,防止由于地表扰动造成的水土流失;管线在选线设计、施工作业时,尽量避让区域自然植被、区域内保护野生植物和野生动物。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防止扬尘污染,严禁大风天气施工作业。

3.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管道试压废水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施工期不建设生活营地,无生活污水产生。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钻井岩屑及废弃泥浆全部进入不落地系统,分离出的液相回用于钻井,水基泥浆岩屑、油基泥浆岩屑采用专用储罐进行收集,并交由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施工过程产生的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废边角料、废包装物等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统一回收利用,无法再利用的集中堆放,定期送 (略) 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钻井产生的废机油、钻井结束后产生的废防渗材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二)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区块内油气管输、装车环节采用密闭工艺,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的检测与修复,井场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企业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要求,持续加强生产过程中VOCs排放、泄露、收集处理等控制措施。伴生气排放执行《*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井下作业废水、压裂返排液及废洗井液收集后运至红山嘴油田原油处理站压裂返排液处理系统处理,采出水集中收集后送至红山嘴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处理。定期对采油井的固井质量进行检查,确保固井质量合格,防止发生油水窜层等事故。严格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的相关规定做好地面防渗,确保任何事故情况下未经处理的含油废水不外排。

3.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固废主要为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落地原油和油泥(砂)。落地原油带罐作业100%回收;清管废渣、废防渗材料、废润滑油和油泥(砂)交由具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4.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吸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要求。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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