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批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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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市贵溪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批复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日-8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01-*、* 通讯地址: (略) 子慎路、沿河路( (略)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日期

批复文号及链接

1

(略) 年产5000万台LED配套磁性元器件项目

8月7日

贵环政服字[2023]36号 链接:贵环政服字【2023】36号.doc

2

江西 (略) 年产9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

8月11日

贵环政服字[2023]37号 链接:贵环政服字【2023】37号.doc

3

(略) 固废绿色建材化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8月24日

贵环政服字[2023]38号 链接:贵环政服字【2023】38号.doc

4

(略) 金屯镇防洪工程

8月30日

贵环政服字[2023]40号 链接:贵环政服字【2023】40号.doc

5

(略) 化验房建设项目

8月30日

贵环政服字[2023]41号 链接:贵环政服字【2023】41号.doc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日-8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01-*、* 通讯地址: (略) 子慎路、沿河路( (略) 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日期

批复文号及链接

1

(略) 年产5000万台LED配套磁性元器件项目

8月7日

贵环政服字[2023]36号 链接:贵环政服字【2023】36号.doc

2

江西 (略) 年产90万立方混凝土项目

8月11日

贵环政服字[2023]37号 链接:贵环政服字【2023】37号.doc

3

(略) 固废绿色建材化资源综合利用技改项目

8月24日

贵环政服字[2023]38号 链接:贵环政服字【2023】38号.doc

4

(略) 金屯镇防洪工程

8月30日

贵环政服字[2023]40号 链接:贵环政服字【2023】40号.doc

5

(略) 化验房建设项目

8月30日

贵环政服字[2023]41号 链接:贵环政服字【2023】4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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