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能源乳源一六镇10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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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能源乳源一六镇10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

三峡新能源发电(乳源)有限公司:
  报来三峡能源乳源一六镇 10 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三峡能源乳源一六镇10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电力外送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三峡能源乳源一六镇 10 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01-*-04-01-*)。项目单位为三峡新能源发电(乳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 (略) 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六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110千伏福门站扩建1个出线间隔;2.110千伏一六光伏升压站至福门站线路工程新建单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2.97km,导线型号选用JL/LB20A-24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选用两根OPWG光缆;3.本期从光伏站至福门站110千伏新建线路架设2条48芯OPGW光缆,每条光缆路径长度约2.97km。
  四、项目总投资为872.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8.225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来自自有资本。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为654.675万元,通过国内贷款方式解决。
  五、建设项目在工程设计、开发建设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要求。
  六、招标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七、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申请三峡能源乳源一六镇10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略) 能源局关于将2022年四季度上报的一批输变 (略) 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启动实施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 〕181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三峡新能源发电(乳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三峡新能源发电(乳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三峡新能源发电(乳源)有限公司:
  报来三峡能源乳源一六镇 10 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三峡能源乳源一六镇10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电力外送需要,依据《行政许可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三峡能源乳源一六镇 10 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接入系统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01-*-04-01-*)。项目单位为三峡新能源发电(乳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 (略) 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六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1.110千伏福门站扩建1个出线间隔;2.110千伏一六光伏升压站至福门站线路工程新建单架空线路路径长度约2.97km,导线型号选用JL/LB20A-240/4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选用两根OPWG光缆;3.本期从光伏站至福门站110千伏新建线路架设2条48芯OPGW光缆,每条光缆路径长度约2.97km。
  四、项目总投资为872.9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18.225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5%,来自自有资本。总投资与项目资本金的差额为654.675万元,通过国内贷款方式解决。
  五、建设项目在工程设计、开发建设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用能标准和节能规范要求。
  六、招标内容(详见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七、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局。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申请三峡能源乳源一六镇10万千瓦农光互补项目送出工程核准的请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略) 能源局关于将2022年四季度上报的一批输变 (略) 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并启动实施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3 〕181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三峡新能源发电(乳源)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三峡新能源发电(乳源)有限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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