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智环 (略) ,对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高新区概况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是199 (略) 批准建设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之一,2006年和2018年均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名录》,核定总面积均为10km2(简称核定面积),由城西园、城南园、顺德园(顺德一区、顺德二区)组成,核定主导产业装备制造、智能家电、汽车零部件,目前已发展饱和。城西园核定四至范围为东至平江北路(原城西大道),南至张槎一路、张槎二路,西至佛山水道,北至佛山水道;城南园核定四至范围为东至东平河水道,南至东平河水道、佛陈路东北侧,西至岭南大道北,北至魁奇路;顺德园一区核定四至范围为东至容辉北路(原大塜药厂规划路),南至文阁村,西至105国道容奇大桥,北至德胜河;顺德园二区核定四至范围为东至高沙村,南至眉蕉河,西至碧桂路,北至35米规划路。
环评方面,2005年,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中国环 (略) 编制完成《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原规划环评报告书”),并于2006年4月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查,取得《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152号)。“原规划环评报告书”评价的红线范围为在1999年科技部批准调整过后的佛山高新区范围基础上,结合园区实际开发情况最终确定的。根据“原规划环评报告书”,初步形成家电制造、光电一体化、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等主导产业。
二、高新区规划及原规划环评执行情况小结
高新区现状建设用地与原规划总体一致,除城南园外高新区现状发展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用地基本未超过原规划的用地面积。城南园方面,由于 (略) 化发展及区域退二进三实施,园区生产功能已被弱化,区内部分工业用地现状变更为商业及居住用地,总体环境趋好。
根据《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152号)的要求,对高新区现状进行对比分析,高新区已落实原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中大部分要求,包括合理优化开发区各功能区的布局,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度,加快污水管网建设,调整开发区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区内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按要求处理处置等。
通过与《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略) 、 (略) 最新政策符合性分析,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与相关政策、法规基本相符。
对比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污染物控制总量目标,区内废气污染物和废水污染物总量均未出现超标,总体来说污染物总量尚有一定余量。高新区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继续加强环境监督和管理,确保总量在控制范围内。
三、环境质量现状及对比评价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对比评价
根据本次2023年补充监测数据,周边主要水体除龙华大涌出现超标情况外其余水体结果均达标,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对2003年规划环评各主要水体水质情况与目前水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总体上来看,高新区周边水体无恶化趋势,容桂水道、桂州水道的水质相对稳定,2003年监测数据与近几年监测数据年均值均能稳定达标;佛山水道2003年水质相对较差,为劣Ⅴ类,目前水质较好,近几年年均值均能稳定达标,水质有明显变好趋势;眉蕉河2003年受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影响,上游、中部污染较为严重,目前水质相对较好,2017年~2022年年均值均能达标,水质有明显变好趋势;佛山涌与龙华大涌2003年无监测数据,根据近几年监测数据,目前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等,但有好转的趋势。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对比评价
根据本次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补充监测数据,高新区各监测点位的TSP、氟化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非*烷总烃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出版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TVOC、硫酸雾、氯化氢、*醛、氨、氯气、硫化氢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表D.1的标准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各监测因子均未出现超标。
本次评价选取原环评2004年监测数据和距离各片区最近的常规监测点位2021年的监测数据对常规污染物SO2、NO2进行变化趋势分析。整体来说,区域SO2污染明显改善,由超标变为达标,NO2浓度总体变化不大。
通过对比原环评与本次跟踪评价的特征污染物监测数据可知,整体来说高新区的非*烷总烃浓度降低,高新区排放的非*烷总烃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没有造成不利影响;高新区TSP浓度降低,高新区排放的粉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没有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对比评价
根据本次2023年声环境质量补充监测结果显示,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除顺德园二区少数监测点位受周边交通噪声影响超标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
区域噪声对比分析结果显示:总体上,随着高新区的持续开发建设,新增的工业及社会声源不可避免地导致区域噪声值有
一定的增值,但通过加强管理,各企业落实相应的声环境减缓措施,区域噪声总体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标准要求,说明上一轮规划环评实施以来区域声环境并未出现明显恶化。
敏感点噪声对比分析结果显示:总体上,大部分敏感点噪声总体上都呈现改善趋势,且均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的要求,区域敏感点声环境并未因上一轮规划实施导致明显的恶化。高新区需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噪声防护,减少园区内交通干线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23年补充监测结果显示,禅城园除GW2宗申·比亚乔佛 (略) 除铁超标,GW8文化郦苑、GW9佛山华 (略) 耗氧量、氨氮超标外,其余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顺德园各监测点位各监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Ⅴ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根据《关 (略) 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的附件《 (略) 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的结果显示,禅城园部分点位超标原因主要与区域地下水背景值偏高有关,并非高新区的开发所导致的。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23年补充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点位土壤监测数据均可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
四、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1、水环境:根据原规划环评报告书结论,规划区建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总体上, (略) 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积极推进,高新区纳污水体、周边水体水质均呈现稳定、好转的趋势,特别是佛山水道、眉蕉河等,水质变优明显,说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高新区周边水体水质改善作用明显,表明原规划环评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相对准确。
2、大气环境:根据原规划环评报告书结论,规划区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根据区域常规监测数据及本次补充监测结果,总体来说,高新区规划实施过程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规划实际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基本符合规划环评的预测结论。
3、声环境:规划范围内各项目噪声源通过一定的噪声减缓措施,厂界、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值基本可以满足各功能区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要求,规划区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经核实,高新区已建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大多通过综合利用使所产生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通过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地下水环境:规划范围内企业均落实了地下水防渗体系建设,对比本次地下水监测结果,工业园开发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园区内已建项目实际建设过程及日常管理过程中,高新区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具有一定的运行可行性和有效性。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对照高新区原规划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园区引入企业基本符合准入要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高新区自建立以来,产业布局基本合理,区域环境质量相对稳定,能源结构基本合理。未来,高新区在项目引进时应严格把关,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智能家电、汽车零部件等轻污染的工业产业。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工业园后续开发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高新区所在区域公众对高新区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高新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及本次规划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编制单位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以供规划编制单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_*.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规划环评报告简本可向规划环评单位索取查阅。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汤瑛瑛
联系电话: 0757-* 传真:
地址: (略) 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佛山高新区管委会 邮编:*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智环 (略)
联系人:郭工 电子邮件:*@*oxmail.com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地址: (略) 东风中路335号 邮编:*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智环 (略) ,对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进行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需要对本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规划的态度及对本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高新区概况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高新区”)是199 (略) 批准建设的首批国家级高新区之一,2006年和2018年均纳入《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名录》,核定总面积均为10km2(简称核定面积),由城西园、城南园、顺德园(顺德一区、顺德二区)组成,核定主导产业装备制造、智能家电、汽车零部件,目前已发展饱和。城西园核定四至范围为东至平江北路(原城西大道),南至张槎一路、张槎二路,西至佛山水道,北至佛山水道;城南园核定四至范围为东至东平河水道,南至东平河水道、佛陈路东北侧,西至岭南大道北,北至魁奇路;顺德园一区核定四至范围为东至容辉北路(原大塜药厂规划路),南至文阁村,西至105国道容奇大桥,北至德胜河;顺德园二区核定四至范围为东至高沙村,南至眉蕉河,西至碧桂路,北至35米规划路。
环评方面,2005年,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中国环 (略) 编制完成《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原规划环评报告书”),并于2006年4月通过原国家环保总局审查,取得《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152号)。“原规划环评报告书”评价的红线范围为在1999年科技部批准调整过后的佛山高新区范围基础上,结合园区实际开发情况最终确定的。根据“原规划环评报告书”,初步形成家电制造、光电一体化、电子与信息、新材料等主导产业。
二、高新区规划及原规划环评执行情况小结
高新区现状建设用地与原规划总体一致,除城南园外高新区现状发展主要以工业用地为主,用地基本未超过原规划的用地面积。城南园方面,由于 (略) 化发展及区域退二进三实施,园区生产功能已被弱化,区内部分工业用地现状变更为商业及居住用地,总体环境趋好。
根据《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审〔2006〕152号)的要求,对高新区现状进行对比分析,高新区已落实原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中大部分要求,包括合理优化开发区各功能区的布局,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制度,加快污水管网建设,调整开发区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采取有效措施减缓区内噪声污染,固体废物按要求处理处置等。
通过与《 (略) 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 (略) 、 (略) 最新政策符合性分析,高新区的开发建设与相关政策、法规基本相符。
对比规划环评中提出的污染物控制总量目标,区内废气污染物和废水污染物总量均未出现超标,总体来说污染物总量尚有一定余量。高新区在后续开发过程中,应继续加强环境监督和管理,确保总量在控制范围内。
三、环境质量现状及对比评价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对比评价
根据本次2023年补充监测数据,周边主要水体除龙华大涌出现超标情况外其余水体结果均达标,均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对2003年规划环评各主要水体水质情况与目前水质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总体上来看,高新区周边水体无恶化趋势,容桂水道、桂州水道的水质相对稳定,2003年监测数据与近几年监测数据年均值均能稳定达标;佛山水道2003年水质相对较差,为劣Ⅴ类,目前水质较好,近几年年均值均能稳定达标,水质有明显变好趋势;眉蕉河2003年受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影响,上游、中部污染较为严重,目前水质相对较好,2017年~2022年年均值均能达标,水质有明显变好趋势;佛山涌与龙华大涌2003年无监测数据,根据近几年监测数据,目前水质不能稳定达标,主要超标因子为氨氮、总磷等,但有好转的趋势。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对比评价
根据本次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补充监测数据,高新区各监测点位的TSP、氟化物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2018年修改单二级标准;非*烷总烃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出版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TVOC、硫酸雾、氯化氢、*醛、氨、氯气、硫化氢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表D.1的标准值;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改扩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各监测因子均未出现超标。
本次评价选取原环评2004年监测数据和距离各片区最近的常规监测点位2021年的监测数据对常规污染物SO2、NO2进行变化趋势分析。整体来说,区域SO2污染明显改善,由超标变为达标,NO2浓度总体变化不大。
通过对比原环评与本次跟踪评价的特征污染物监测数据可知,整体来说高新区的非*烷总烃浓度降低,高新区排放的非*烷总烃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没有造成不利影响;高新区TSP浓度降低,高新区排放的粉尘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没有造成不利影响。
3、声环境质量现状及对比评价
根据本次2023年声环境质量补充监测结果显示,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除顺德园二区少数监测点位受周边交通噪声影响超标外其余各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
区域噪声对比分析结果显示:总体上,随着高新区的持续开发建设,新增的工业及社会声源不可避免地导致区域噪声值有
一定的增值,但通过加强管理,各企业落实相应的声环境减缓措施,区域噪声总体仍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标准要求,说明上一轮规划环评实施以来区域声环境并未出现明显恶化。
敏感点噪声对比分析结果显示:总体上,大部分敏感点噪声总体上都呈现改善趋势,且均能满足相应功能区划的要求,区域敏感点声环境并未因上一轮规划实施导致明显的恶化。高新区需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噪声防护,减少园区内交通干线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
4、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23年补充监测结果显示,禅城园除GW2宗申·比亚乔佛 (略) 除铁超标,GW8文化郦苑、GW9佛山华 (略) 耗氧量、氨氮超标外,其余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要求。顺德园各监测点位各监测项目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Ⅴ类标准要求,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良好。根据《关 (略) 地下水功能区划的通知》(粤水资源[2009]19号)的附件《 (略) 浅层地下水功能区划成果表》的结果显示,禅城园部分点位超标原因主要与区域地下水背景值偏高有关,并非高新区的开发所导致的。
5、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2023年补充监测结果显示,各监测点位土壤监测数据均可满足相应质量标准要求。
四、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1、水环境:根据原规划环评报告书结论,规划区建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总体上, (略) 近年来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积极推进,高新区纳污水体、周边水体水质均呈现稳定、好转的趋势,特别是佛山水道、眉蕉河等,水质变优明显,说明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对高新区周边水体水质改善作用明显,表明原规划环评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相对准确。
2、大气环境:根据原规划环评报告书结论,规划区建设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可以接受。根据区域常规监测数据及本次补充监测结果,总体来说,高新区规划实施过程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规划实际产生的大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基本符合规划环评的预测结论。
3、声环境:规划范围内各项目噪声源通过一定的噪声减缓措施,厂界、周边敏感点的噪声值基本可以满足各功能区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的要求,规划区建设对区域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经核实,高新区已建项目所产生的固废大多通过综合利用使所产生的固废得到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通过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固废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5、地下水环境:规划范围内企业均落实了地下水防渗体系建设,对比本次地下水监测结果,工业园开发建设对区域地下水环境影响不大。
6、环境风险:园区内已建项目实际建设过程及日常管理过程中,高新区管理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风险防范措施,具有一定的运行可行性和有效性。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对照高新区原规划环评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园区引入企业基本符合准入要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高新区自建立以来,产业布局基本合理,区域环境质量相对稳定,能源结构基本合理。未来,高新区在项目引进时应严格把关,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智能家电、汽车零部件等轻污染的工业产业。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及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工业园后续开发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高新区所在区域公众对高新区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高新区规划实施过程中及本次规划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编制单位或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以供规划编制单位、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本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_*.html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进行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规划环评报告简本可向规划环评单位索取查阅。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规划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汤瑛瑛
联系电话: 0757-* 传真:
地址: (略) 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佛山高新区管委会 邮编:*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智环 (略)
联系人:郭工 电子邮件:*@*oxmail.com
联系电话:020-* 传真: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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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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