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31日关于拟作出浑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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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31日关于拟作出浑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浑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略) 浑南区和于洪区

(略) 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营口瑞丰环保 (略)

(略) 水务局出具《关于浑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为:干河子拦河坝工程和五星支渠新建过路方涵、斗渠穿堤涵工程。

干河子拦河坝工 (略) 浑南区,距离上游伯官大桥1325米,距离下游王家湾橡胶坝80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干河子拦河坝体,建成后坝长360米,坝高4.1米,坝顶高程52.6米,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坝体上方新建1座交通桥,桥梁全长363米,桥宽3.5米;新建环境量监测(水位)、坝基变形监测、渗流监测设施及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拆除重建渠首进水闸启闭机室、冲砂闸启闭机室,并更换相关设备。

五星支渠新建过路方涵、斗渠穿堤 (略) 于洪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五星支渠(北陈支渠、大兴支渠等19条支渠)新建过路方涵69座,新建斗渠穿堤涵101座。

工程总投资5608.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78万元。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施工及堆料场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沈建发〔2018〕45号)和《20 (略)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沈建发〔2021〕19号)等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项目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物料堆放覆盖苫布,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措施,施工机械应满足《关于进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通知》中相关要求,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废水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周边公厕;施工车辆不在现场清洗;施工围堰导流排水经排水泵引至防渗沉淀池,沉淀池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剩余排入浑河下游河段;工程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及排放污水。

3、噪声

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临近敏感点处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启闭机房内电机等设备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布置于封闭机房内,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启闭机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干河子拦河坝工程挖方*立方米,回填11043立方米,弃方*立方米;新建过路方涵、斗渠穿堤涵工程挖方6128立方米,回填1898立方米,弃方4230立方米;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包括建筑垃圾及工程残土)按照《 (略)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沈建发〔2020〕67号)相关要求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

项目有效地控制施工面积,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临时堆土场用装土编织袋拦挡、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涉水工程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和水中作业监管,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建设。

事故状态下,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避免对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查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 *

联系地址: (略) (略) 府大路2 (略) 行政审批局D4-13综合受理窗口(*)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浑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略) 浑南区和于洪区

(略) 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营口瑞丰环保 (略)

(略) 水务局出具《关于浑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批复》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分为两部分,分别为:干河子拦河坝工程和五星支渠新建过路方涵、斗渠穿堤涵工程。

干河子拦河坝工 (略) 浑南区,距离上游伯官大桥1325米,距离下游王家湾橡胶坝805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干河子拦河坝体,建成后坝长360米,坝高4.1米,坝顶高程52.6米,设计洪水标准10年一遇;坝体上方新建1座交通桥,桥梁全长363米,桥宽3.5米;新建环境量监测(水位)、坝基变形监测、渗流监测设施及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拆除重建渠首进水闸启闭机室、冲砂闸启闭机室,并更换相关设备。

五星支渠新建过路方涵、斗渠穿堤 (略) 于洪区,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五星支渠(北陈支渠、大兴支渠等19条支渠)新建过路方涵69座,新建斗渠穿堤涵101座。

工程总投资5608.8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5.78万元。

1、废气

项目施工期严格执行《 (略) 施工及堆料场扬尘排放标准》(DB21/2642-2016)、《 (略) 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管理措施》(沈建发〔2018〕45号)和《20 (略) 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沈建发〔2021〕19号)等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项目采取施工现场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物料堆放覆盖苫布,施工现场洒水抑尘、道路硬化、物料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合理布置运输车辆行驶路线,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等措施,施工机械应满足《关于进 (略)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的通知》中相关要求,降低施工扬尘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2、废水

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周边公厕;施工车辆不在现场清洗;施工围堰导流排水经排水泵引至防渗沉淀池,沉淀池处理后的上清液回用于洒水抑尘,剩余排入浑河下游河段;工程严格控制施工区域范围,严禁施工人员向河道内倾倒垃圾及排放污水。

3、噪声

项目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22点至次日6点)施工、合理布置施工场地、临近敏感点处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等措施,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项目运行期主要噪声源为启闭机房内电机等设备运行,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布置于封闭机房内,再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后,根据“报告表”,启闭机室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干河子拦河坝工程挖方*立方米,回填11043立方米,弃方*立方米;新建过路方涵、斗渠穿堤涵工程挖方6128立方米,回填1898立方米,弃方4230立方米;项目不设置取土场和弃土场,施工期产生的弃方(包括建筑垃圾及工程残土)按照《 (略) 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沈建发〔2020〕67号)相关要求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生态

项目有效地控制施工面积,不随意压占、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临时堆土场用装土编织袋拦挡、苫布覆盖,防止水土流失;涉水工程选择在枯水期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对项目施工机械的日常养护和水中作业监管,待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建设。

事故状态下,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相应应急措施,避免对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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