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
明溪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自查自评报告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组织领导扎实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时调整充实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为牵头部门承担日常工作,指导农产品监管工作和创建工作, (略) 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16个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
2.绩效考核严格执行。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由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单独考核。
3.工作规划科学部署。县委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此项工作作为质量强县重点工作。2018年,县政府制定印发《明溪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若干意见》,并列入县委绿色经济发展攻坚战役重点攻坚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餐桌污染治理等工作中。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每年由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有序推进日常监管及创建工作。
4.经费保障足额落实。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投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村级协管员补助和相关工作人员享受有毒有害津贴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能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资金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幅度。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全面建立。县农业农 (略) 场监管部门联动,每年都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联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注重发挥乡(镇)监管人员和村级协管员“最后一公里”的职责,及时掌握上报辖区内新增生产经营主体名单,建立了全县商品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屠宰场、粮食收购企业、食用农产 (略) 场等监管名录968家,以名录为基础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 (略) 级食用农产品 (略) 级水产品监管平台,建立生产记录、质量承诺等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收获赋码、入市查验、亮证销售、凭证溯源的全程管控制度。制定了《明溪县农产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重点管控,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使生产经营者等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人员培训全面铺开。组织开展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通过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资料,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并行制度、科学用药技术和豇豆、韭菜、芹菜等多种农产品种植(养殖)技术指导意见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各类种(养)技术培训班的重要培训内容,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了100%。
3.过程控制全面落实。全县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经营主体100%落实了质量承诺,落实了生产记录制度、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了流向登记制度,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及时在“平台”的“屠宰检疫-入场监督查验”模块回收入场检疫证明,跟踪巡查和查看检疫合格证明回收情况,及时核查异常情况,推进以检疫为核心的畜禽养殖、运输、屠宰信息化全链条监管。
4.产品自检全面展开。推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进厂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
5.无害化处理全面实施。 (略) 厅制定的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了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对病死动物进行实时监管与处置,对不明原因死亡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 (略) 场准入和监管名录制度。实行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 (略) 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和备案。
2.规范经营管理。建立农药产品进销货电子台账,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和经营台账制度。制定方案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行高毒和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全县共有3家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加强兽药经营单位管理,制定并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规范相关制度。对养殖企业自配料实行动态监管,确保质量和使用安全。2021年度、2022年度我县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年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70%以上,已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
3.落实平台管理。全县农资经营店100% (略) 级农资监管平台监管,开展平台线上巡查,重点加强对高毒、限用农药的监管力度,更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4.质量监测到位。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每年制定农业投入品监测计划,定期对农药、饲料、种子、肥料等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双随机抽查。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1.加强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将散户纳入监测范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每年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 (略) 场进行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县每年定性抽检农产品8000批次以上,定量抽检农产品600批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 (略) 前自检或委托检测。
2.开展日常巡查。8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其中雪峰镇和城关乡合并)按计划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线上巡查和现场抽样检测, (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重点加大基地用药、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建立生产档案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方面的巡查力度,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略) 级监管平台生产主体224家,2021年至今开具农产品追溯凭证/合格证(赋码准出)1.97万批次。乡镇监管中心每年 (略) 级下达定性检测任务。
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强化对我县现有的豇豆、食用菌、茶叶、禽蛋、乌鸡、肉牛等重点品种特别是豇豆的监测覆盖,坚持产管并重、疏堵结合,突出重点乡镇、重点时节、重点问题,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建立县挂乡、乡挂村、村级协管员驻点管理制度,随时了解掌握豇豆种植、销售、监管等情况,切实打好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战。
4.规范信息公告。县农业 (略) 场监管局不定期地在县政府网上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投入品监管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营造人人共治格局。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1.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年度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方案,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市场监管局对批发、 (略) 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和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2.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得到处置。近2年全县共查处假劣农资、农药违规使用等各类案件18起。县内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销售病死畜禽、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100%。
3.机制不断健全完善。2011年县政府印发了《明溪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 (略) 场监管局制定了明溪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县农业农村局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建立了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并不断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五查”“四挂钩”等机制。县食安办牵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及时录入查办的食品安全案件信息,实现有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4.应急处置及时高效。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印发了《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 (略) 、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合格率为100%,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县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1.扎实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制定《明溪县耕地质量监测方案》,持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制定《明溪县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推进了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推广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技术建立基地5个;农业农村局、 (略) 明溪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明溪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开展鳗鱼养殖场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明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明溪县“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明溪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等,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2.广泛开展标准入户工作。2021年以来先后将《蛋鸡产蛋期安全用药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豇豆、韭菜、芹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等11个重点农产品技术性指导 (略) 级地方标准材料(水果、蔬菜、粮食、家畜、食用菌、茶叶、中草药)等标准下发到乡(镇)、村和种植主体,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持续加强技术推广。全面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技术,加强了科学安全用药宣传与技术培训。2022年全县统防统治覆盖率达71%,绿色防控覆盖率达8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有效促进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累 (略) 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1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8家水产品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
4.大力支持质量安全认证。出台了《明溪县“十四五”品牌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大力支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的比重。2021年来,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产品7个,县财政累计对新获证主体兑现认证奖补资金11.5万元。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1.完善基本制度。县乡两级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牌,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测和检测室管理等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落实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进货查验、包装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自律检测及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等制度,并实行上墙公示。
2.创新工作机制。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中,摆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绿色食品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培训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地进行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全县224家农产品生产经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实现可追溯管理。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基础的 (略) 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 (略) 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略) 场收取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典型经验做法
近年来,部、省、市、县本级在我县抽检的主要农产品,总体监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并且通过社会调查,我县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持续稳定在95%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们始终注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三个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态势。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县、乡两级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县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牵头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配备6名专职人员;全县8个乡镇均设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其中雪峰镇和城关乡合并成立),配备了2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级配备了89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已经形成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全面推进机构队*、职能职责、设施装备、制度机制等规范化,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县共树立网格化管理示意图9块,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确保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三是强化监管能力提升,制定了实施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宣传培训计划,县级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技术培训,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乡(镇)每年对辖区内村级协管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培训2期以上。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现有在岗人员5名,2022年成功取得“CMA”和“CATL”双认证。8个乡镇都单独建有快检实验室,县乡配齐检测车9辆,检测设备46套(其中胶体金快检仪器19套)、合格证打印机9台等设备,具备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快速检测能力。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2022年以来,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的要求,以“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公正高效”为目标,县政府专门拨付100万专项资金用于全面推进县级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在岗人员10人,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了综合执法,目前,全县农业执法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全面做到了“四个到位”:即人员配备到位、阵地建设到位、办公设施设备到位、执法车辆到位,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县市场监管局也设立了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近年来,我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制定有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管理方式较为粗放、标准制定较为薄弱等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县将 (略) 创 (略) 大局,严格对标对表最新创建要求,扎实做好“提标准、补短板”, (略) 级农安县创建成果, (略) 创建工作作出明溪贡献和担当。一是进一步密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以“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为契机,把监测功能纳入大数据平台,延伸到田间地头,更加严密地把好农产品采收前、 (略) 后“三道关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队*建设。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夯实基层监管基础,着力打造一支“高标准、严要求、强执行”的监管队*;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度,着力健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检查力度,严管高毒和禁限用农药,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到正规经营店购买农业投入品,实现农业投入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质量有保证。
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考评表》各项内容进行自查自评,我县自评得分98分,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5日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组织领导扎实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时调整充实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为牵头部门承担日常工作,指导农产品监管工作和创建工作, (略) 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16个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
2.绩效考核严格执行。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由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单独考核。
3.工作规划科学部署。县委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此项工作作为质量强县重点工作。2018年,县政府制定印发《明溪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若干意见》,并列入县委绿色经济发展攻坚战役重点攻坚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餐桌污染治理等工作中。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每年由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有序推进日常监管及创建工作。
4.经费保障足额落实。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投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村级协管员补助和相关工作人员享受有毒有害津贴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能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资金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幅度。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全面建立。县农业农 (略) 场监管部门联动,每年都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联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注重发挥乡(镇)监管人员和村级协管员“最后一公里”的职责,及时掌握上报辖区内新增生产经营主体名单,建立了全县商品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屠宰场、粮食收购企业、食用农产 (略) 场等监管名录968家,以名录为基础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 (略) 级食用农产品 (略) 级水产品监管平台,建立生产记录、质量承诺等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收获赋码、入市查验、亮证销售、凭证溯源的全程管控制度。制定了《明溪县农产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重点管控,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使生产经营者等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人员培训全面铺开。组织开展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通过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资料,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并行制度、科学用药技术和豇豆、韭菜、芹菜等多种农产品种植(养殖)技术指导意见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各类种(养)技术培训班的重要培训内容,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了100%。
3.过程控制全面落实。全县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经营主体100%落实了质量承诺,落实了生产记录制度、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了流向登记制度,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及时在“平台”的“屠宰检疫-入场监督查验”模块回收入场检疫证明,跟踪巡查和查看检疫合格证明回收情况,及时核查异常情况,推进以检疫为核心的畜禽养殖、运输、屠宰信息化全链条监管。
4.产品自检全面展开。推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进厂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
5.无害化处理全面实施。 (略) 厅制定的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了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对病死动物进行实时监管与处置,对不明原因死亡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 (略) 场准入和监管名录制度。实行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 (略) 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和备案。
2.规范经营管理。建立农药产品进销货电子台账,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和经营台账制度。制定方案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行高毒和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全县共有3家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加强兽药经营单位管理,制定并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规范相关制度。对养殖企业自配料实行动态监管,确保质量和使用安全。2021年度、2022年度我县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年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70%以上,已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
3.落实平台管理。全县农资经营店100% (略) 级农资监管平台监管,开展平台线上巡查,重点加强对高毒、限用农药的监管力度,更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4.质量监测到位。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每年制定农业投入品监测计划,定期对农药、饲料、种子、肥料等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双随机抽查。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1.加强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将散户纳入监测范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每年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 (略) 场进行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县每年定性抽检农产品8000批次以上,定量抽检农产品600批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 (略) 前自检或委托检测。
2.开展日常巡查。8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其中雪峰镇和城关乡合并)按计划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线上巡查和现场抽样检测, (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重点加大基地用药、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建立生产档案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方面的巡查力度,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略) 级监管平台生产主体224家,2021年至今开具农产品追溯凭证/合格证(赋码准出)1.97万批次。乡镇监管中心每年 (略) 级下达定性检测任务。
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强化对我县现有的豇豆、食用菌、茶叶、禽蛋、乌鸡、肉牛等重点品种特别是豇豆的监测覆盖,坚持产管并重、疏堵结合,突出重点乡镇、重点时节、重点问题,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建立县挂乡、乡挂村、村级协管员驻点管理制度,随时了解掌握豇豆种植、销售、监管等情况,切实打好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战。
4.规范信息公告。县农业 (略) 场监管局不定期地在县政府网上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投入品监管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营造人人共治格局。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1.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年度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方案,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市场监管局对批发、 (略) 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和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2.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得到处置。近2年全县共查处假劣农资、农药违规使用等各类案件18起。县内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销售病死畜禽、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100%。
3.机制不断健全完善。2011年县政府印发了《明溪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 (略) 场监管局制定了明溪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县农业农村局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建立了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并不断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五查”“四挂钩”等机制。县食安办牵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及时录入查办的食品安全案件信息,实现有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4.应急处置及时高效。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印发了《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 (略) 、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合格率为100%,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县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1.扎实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制定《明溪县耕地质量监测方案》,持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制定《明溪县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推进了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推广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技术建立基地5个;农业农村局、 (略) 明溪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明溪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开展鳗鱼养殖场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明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明溪县“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明溪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等,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2.广泛开展标准入户工作。2021年以来先后将《蛋鸡产蛋期安全用药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豇豆、韭菜、芹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等11个重点农产品技术性指导 (略) 级地方标准材料(水果、蔬菜、粮食、家畜、食用菌、茶叶、中草药)等标准下发到乡(镇)、村和种植主体,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持续加强技术推广。全面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技术,加强了科学安全用药宣传与技术培训。2022年全县统防统治覆盖率达71%,绿色防控覆盖率达8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有效促进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累 (略) 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1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8家水产品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
4.大力支持质量安全认证。出台了《明溪县“十四五”品牌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大力支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的比重。2021年来,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产品7个,县财政累计对新获证主体兑现认证奖补资金11.5万元。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1.完善基本制度。县乡两级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牌,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测和检测室管理等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落实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进货查验、包装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自律检测及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等制度,并实行上墙公示。
2.创新工作机制。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中,摆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绿色食品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培训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地进行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全县224家农产品生产经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实现可追溯管理。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基础的 (略) 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 (略) 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略) 场收取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典型经验做法
近年来,部、省、市、县本级在我县抽检的主要农产品,总体监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并且通过社会调查,我县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持续稳定在95%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们始终注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三个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态势。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县、乡两级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县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牵头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配备6名专职人员;全县8个乡镇均设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其中雪峰镇和城关乡合并成立),配备了2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级配备了89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已经形成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全面推进机构队*、职能职责、设施装备、制度机制等规范化,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县共树立网格化管理示意图9块,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确保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三是强化监管能力提升,制定了实施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宣传培训计划,县级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技术培训,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乡(镇)每年对辖区内村级协管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培训2期以上。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现有在岗人员5名,2022年成功取得“CMA”和“CATL”双认证。8个乡镇都单独建有快检实验室,县乡配齐检测车9辆,检测设备46套(其中胶体金快检仪器19套)、合格证打印机9台等设备,具备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快速检测能力。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2022年以来,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的要求,以“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公正高效”为目标,县政府专门拨付100万专项资金用于全面推进县级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在岗人员10人,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了综合执法,目前,全县农业执法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全面做到了“四个到位”:即人员配备到位、阵地建设到位、办公设施设备到位、执法车辆到位,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县市场监管局也设立了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近年来,我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制定有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管理方式较为粗放、标准制定较为薄弱等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县将 (略) 创 (略) 大局,严格对标对表最新创建要求,扎实做好“提标准、补短板”, (略) 级农安县创建成果, (略) 创建工作作出明溪贡献和担当。一是进一步密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以“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为契机,把监测功能纳入大数据平台,延伸到田间地头,更加严密地把好农产品采收前、 (略) 后“三道关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队*建设。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夯实基层监管基础,着力打造一支“高标准、严要求、强执行”的监管队*;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度,着力健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检查力度,严管高毒和禁限用农药,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到正规经营店购买农业投入品,实现农业投入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质量有保证。
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考评表》各项内容进行自查自评,我县自评得分98分,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5日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组织领导扎实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时调整充实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为牵头部门承担日常工作,指导农产品监管工作和创建工作, (略) 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16个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
2.绩效考核严格执行。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由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单独考核。
3.工作规划科学部署。县委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此项工作作为质量强县重点工作。2018年,县政府制定印发《明溪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若干意见》,并列入县委绿色经济发展攻坚战役重点攻坚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餐桌污染治理等工作中。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每年由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有序推进日常监管及创建工作。
4.经费保障足额落实。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投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村级协管员补助和相关工作人员享受有毒有害津贴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能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资金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幅度。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全面建立。县农业农 (略) 场监管部门联动,每年都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联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注重发挥乡(镇)监管人员和村级协管员“最后一公里”的职责,及时掌握上报辖区内新增生产经营主体名单,建立了全县商品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屠宰场、粮食收购企业、食用农产 (略) 场等监管名录968家,以名录为基础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 (略) 级食用农产品 (略) 级水产品监管平台,建立生产记录、质量承诺等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收获赋码、入市查验、亮证销售、凭证溯源的全程管控制度。制定了《明溪县农产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重点管控,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使生产经营者等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人员培训全面铺开。组织开展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通过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资料,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并行制度、科学用药技术和豇豆、韭菜、芹菜等多种农产品种植(养殖)技术指导意见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各类种(养)技术培训班的重要培训内容,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了100%。
3.过程控制全面落实。全县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经营主体100%落实了质量承诺,落实了生产记录制度、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了流向登记制度,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及时在“平台”的“屠宰检疫-入场监督查验”模块回收入场检疫证明,跟踪巡查和查看检疫合格证明回收情况,及时核查异常情况,推进以检疫为核心的畜禽养殖、运输、屠宰信息化全链条监管。
4.产品自检全面展开。推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进厂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
5.无害化处理全面实施。 (略) 厅制定的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了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对病死动物进行实时监管与处置,对不明原因死亡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 (略) 场准入和监管名录制度。实行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 (略) 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和备案。
2.规范经营管理。建立农药产品进销货电子台账,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和经营台账制度。制定方案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行高毒和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全县共有3家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加强兽药经营单位管理,制定并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规范相关制度。对养殖企业自配料实行动态监管,确保质量和使用安全。2021年度、2022年度我县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年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70%以上,已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
3.落实平台管理。全县农资经营店100% (略) 级农资监管平台监管,开展平台线上巡查,重点加强对高毒、限用农药的监管力度,更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4.质量监测到位。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每年制定农业投入品监测计划,定期对农药、饲料、种子、肥料等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双随机抽查。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1.加强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将散户纳入监测范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每年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 (略) 场进行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县每年定性抽检农产品8000批次以上,定量抽检农产品600批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 (略) 前自检或委托检测。
2.开展日常巡查。8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其中雪峰镇和城关乡合并)按计划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线上巡查和现场抽样检测, (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重点加大基地用药、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建立生产档案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方面的巡查力度,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略) 级监管平台生产主体224家,2021年至今开具农产品追溯凭证/合格证(赋码准出)1.97万批次。乡镇监管中心每年 (略) 级下达定性检测任务。
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强化对我县现有的豇豆、食用菌、茶叶、禽蛋、乌鸡、肉牛等重点品种特别是豇豆的监测覆盖,坚持产管并重、疏堵结合,突出重点乡镇、重点时节、重点问题,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建立县挂乡、乡挂村、村级协管员驻点管理制度,随时了解掌握豇豆种植、销售、监管等情况,切实打好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战。
4.规范信息公告。县农业 (略) 场监管局不定期地在县政府网上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投入品监管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营造人人共治格局。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1.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年度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方案,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市场监管局对批发、 (略) 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和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2.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得到处置。近2年全县共查处假劣农资、农药违规使用等各类案件18起。县内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销售病死畜禽、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100%。
3.机制不断健全完善。2011年县政府印发了《明溪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 (略) 场监管局制定了明溪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县农业农村局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建立了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并不断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五查”“四挂钩”等机制。县食安办牵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及时录入查办的食品安全案件信息,实现有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4.应急处置及时高效。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印发了《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 (略) 、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合格率为100%,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县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1.扎实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制定《明溪县耕地质量监测方案》,持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制定《明溪县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推进了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推广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技术建立基地5个;农业农村局、 (略) 明溪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明溪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开展鳗鱼养殖场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明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明溪县“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明溪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等,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2.广泛开展标准入户工作。2021年以来先后将《蛋鸡产蛋期安全用药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豇豆、韭菜、芹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等11个重点农产品技术性指导 (略) 级地方标准材料(水果、蔬菜、粮食、家畜、食用菌、茶叶、中草药)等标准下发到乡(镇)、村和种植主体,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持续加强技术推广。全面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技术,加强了科学安全用药宣传与技术培训。2022年全县统防统治覆盖率达71%,绿色防控覆盖率达8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有效促进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累 (略) 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1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8家水产品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
4.大力支持质量安全认证。出台了《明溪县“十四五”品牌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大力支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的比重。2021年来,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产品7个,县财政累计对新获证主体兑现认证奖补资金11.5万元。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1.完善基本制度。县乡两级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牌,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测和检测室管理等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落实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进货查验、包装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自律检测及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等制度,并实行上墙公示。
2.创新工作机制。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中,摆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绿色食品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培训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地进行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全县224家农产品生产经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实现可追溯管理。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基础的 (略) 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 (略) 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略) 场收取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典型经验做法
近年来,部、省、市、县本级在我县抽检的主要农产品,总体监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并且通过社会调查,我县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持续稳定在95%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们始终注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三个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态势。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县、乡两级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县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牵头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配备6名专职人员;全县8个乡镇均设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其中雪峰镇和城关乡合并成立),配备了2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级配备了89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已经形成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全面推进机构队*、职能职责、设施装备、制度机制等规范化,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县共树立网格化管理示意图9块,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确保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三是强化监管能力提升,制定了实施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宣传培训计划,县级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技术培训,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乡(镇)每年对辖区内村级协管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培训2期以上。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现有在岗人员5名,2022年成功取得“CMA”和“CATL”双认证。8个乡镇都单独建有快检实验室,县乡配齐检测车9辆,检测设备46套(其中胶体金快检仪器19套)、合格证打印机9台等设备,具备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快速检测能力。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2022年以来,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的要求,以“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公正高效”为目标,县政府专门拨付100万专项资金用于全面推进县级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在岗人员10人,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了综合执法,目前,全县农业执法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全面做到了“四个到位”:即人员配备到位、阵地建设到位、办公设施设备到位、执法车辆到位,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县市场监管局也设立了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近年来,我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制定有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管理方式较为粗放、标准制定较为薄弱等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县将 (略) 创 (略) 大局,严格对标对表最新创建要求,扎实做好“提标准、补短板”, (略) 级农安县创建成果, (略) 创建工作作出明溪贡献和担当。一是进一步密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以“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为契机,把监测功能纳入大数据平台,延伸到田间地头,更加严密地把好农产品采收前、 (略) 后“三道关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队*建设。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夯实基层监管基础,着力打造一支“高标准、严要求、强执行”的监管队*;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度,着力健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检查力度,严管高毒和禁限用农药,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到正规经营店购买农业投入品,实现农业投入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质量有保证。
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考评表》各项内容进行自查自评,我县自评得分98分,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5日
一、创建任务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
1.组织领导扎实到位。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文件精神,按照属地管理和党政同责要求,不断压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及时调整充实以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农业农村局为牵头部门承担日常工作,指导农产品监管工作和创建工作, (略) 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等16个成员部门的工作职责,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分工明确,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
2.绩效考核严格执行。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由农业农村局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单独考核。
3.工作规划科学部署。县委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列入明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将此项工作作为质量强县重点工作。2018年,县政府制定印发《明溪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若干意见》,并列入县委绿色经济发展攻坚战役重点攻坚任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餐桌污染治理等工作中。2021年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每年由农业农村局制定年度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有序推进日常监管及创建工作。
4.经费保障足额落实。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投入,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实验室建设、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村级协管员补助和相关工作人员享受有毒有害津贴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财政投入能满足监管工作实际需要,资金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幅度。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1.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全面建立。县农业农 (略) 场监管部门联动,每年都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全面联合监管和行政执法,注重发挥乡(镇)监管人员和村级协管员“最后一公里”的职责,及时掌握上报辖区内新增生产经营主体名单,建立了全县商品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屠宰场、粮食收购企业、食用农产 (略) 场等监管名录968家,以名录为基础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 (略) 级食用农产品 (略) 级水产品监管平台,建立生产记录、质量承诺等相关制度;逐步建立健全收获赋码、入市查验、亮证销售、凭证溯源的全程管控制度。制定了《明溪县农产品生产经营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重点管控,加大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促使生产经营者等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人员培训全面铺开。组织开展对纳入监管名录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标准的宣传培训,通过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告知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资料,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宣传贯彻、农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并行制度、科学用药技术和豇豆、韭菜、芹菜等多种农产品种植(养殖)技术指导意见作为高素质农民培训班、各类种(养)技术培训班的重要培训内容,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种养殖大户的责任告知率、培训率达到了100%。
3.过程控制全面落实。全县纳入监管名录的生产经营主体100%落实了质量承诺,落实了生产记录制度、禁限用农兽药管理、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规定。屠宰企业严格落实了流向登记制度,屠宰企业驻场官方兽医及时在“平台”的“屠宰检疫-入场监督查验”模块回收入场检疫证明,跟踪巡查和查看检疫合格证明回收情况,及时核查异常情况,推进以检疫为核心的畜禽养殖、运输、屠宰信息化全链条监管。
4.产品自检全面展开。推进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产品自检或委托检测。督促屠宰企业严格落实进厂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
5.无害化处理全面实施。 (略) 厅制定的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央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落实了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对病死动物进行实时监管与处置,对不明原因死亡病害猪实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
1. (略) 场准入和监管名录制度。实行农(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 (略) 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资格审查,对不具备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和备案。
2.规范经营管理。建立农药产品进销货电子台账,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和经营台账制度。制定方案开展了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实行高毒和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全县共有3家限制性农药定点经营门店。加强兽药经营单位管理,制定并落实兽药生产经营规范相关制度。对养殖企业自配料实行动态监管,确保质量和使用安全。2021年度、2022年度我县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业投入品占当年农业投入品总量比例达70%以上,已构建放心农业投入品经营和配送网络。
3.落实平台管理。全县农资经营店100% (略) 级农资监管平台监管,开展平台线上巡查,重点加强对高毒、限用农药的监管力度,更有效地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4.质量监测到位。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每年制定农业投入品监测计划,定期对农药、饲料、种子、肥料等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和双随机抽查。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
1.加强隐患排查和监督抽查。开展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将散户纳入监测范围。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每年制定年度监测计划,对辖区内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 (略) 场进行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县每年定性抽检农产品8000批次以上,定量抽检农产品600批次以上。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 (略) 前自检或委托检测。
2.开展日常巡查。8个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中心(其中雪峰镇和城关乡合并)按计划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日常线上巡查和现场抽样检测, (略) 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重点加大基地用药、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建立生产档案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方面的巡查力度,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略) 级监管平台生产主体224家,2021年至今开具农产品追溯凭证/合格证(赋码准出)1.97万批次。乡镇监管中心每年 (略) 级下达定性检测任务。
3.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和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工作,强化对我县现有的豇豆、食用菌、茶叶、禽蛋、乌鸡、肉牛等重点品种特别是豇豆的监测覆盖,坚持产管并重、疏堵结合,突出重点乡镇、重点时节、重点问题,强化县、乡、村三级联动,建立县挂乡、乡挂村、村级协管员驻点管理制度,随时了解掌握豇豆种植、销售、监管等情况,切实打好豇豆农药残留突出问题攻坚治理战。
4.规范信息公告。县农业 (略) 场监管局不定期地在县政府网上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投入品监管等信息,强化社会监督,营造人人共治格局。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
1.执法检查有序推进。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制定年度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等工作方案,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储运、屠宰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市场监管局对批发、 (略) 场等重点环节开展执法检查。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和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
2.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得到处置。近2年全县共查处假劣农资、农药违规使用等各类案件18起。县内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收购销售病死畜禽、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率100%。
3.机制不断健全完善。2011年县政府印发了《明溪县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实施方案》, (略) 场监管局制定了明溪县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县农业农村局公布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举报电话,建立了线索举报奖励机制,并不断健全线索发现和通报、案件协查、联合办案、“五查”“四挂钩”等机制。县食安办牵头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针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移送率达到100%。及时录入查办的食品安全案件信息,实现有关违法犯罪案件的执法、司法信息互联互通。
4.应急处置及时高效。健全突发事件快速反应机制,印发了《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文件。 (略) 、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中合格率为100%,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发生因本县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
1.扎实开展产地环境和污染状况监测。制定《明溪县耕地质量监测方案》,持续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全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3%以上;制定《明溪县生猪等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推进了畜禽污染防治工作,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推广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技术建立基地5个;农业农村局、 (略) 明溪生态环境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明溪县鳗鱼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开展鳗鱼养殖场养殖污染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水产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明溪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明溪县“十四五”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明溪县“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等,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
2.广泛开展标准入户工作。2021年以来先后将《蛋鸡产蛋期安全用药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豇豆、韭菜、芹菜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等11个重点农产品技术性指导 (略) 级地方标准材料(水果、蔬菜、粮食、家畜、食用菌、茶叶、中草药)等标准下发到乡(镇)、村和种植主体,标准入户率达到100%。
3.持续加强技术推广。全面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和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技术,加强了科学安全用药宣传与技术培训。2022年全县统防统治覆盖率达71%,绿色防控覆盖率达81%,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90%以上。有效促进了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累 (略) 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11家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和8家水产品养殖标准化示范基地。
4.大力支持质量安全认证。出台了《明溪县“十四五”品牌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大力支持生产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认证,不断提高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等获证产品的比重。2021年来,新增绿色食品认证产品7个,县财政累计对新获证主体兑现认证奖补资金11.5万元。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善
1.完善基本制度。县乡两级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在办公场所悬挂工作职责牌,并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检测和检测室管理等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落实农业投入品管理使用、农产品生产记录、进货查验、包装标识,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自律检测及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等制度,并实行上墙公示。
2.创新工作机制。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中,摆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绿色食品宣传月等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培训会议、印发宣传材料等形式,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地进行宣传,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社会氛围。全县224家农产品生产经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实现可追溯管理。建立以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为基础的 (略) 场准入衔接机制,实现 (略) 时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略) 场收取查验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典型经验做法
近年来,部、省、市、县本级在我县抽检的主要农产品,总体监测合格率均在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并且通过社会调查,我县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满意度持续稳定在95%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我们始终注重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三个体系建设”,不断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向好态势。
1.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一是县、乡两级均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配备了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县级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和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牵头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配备6名专职人员;全县8个乡镇均设置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其中雪峰镇和城关乡合并成立),配备了2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村级配备了89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已经形成县、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全面推进机构队*、职能职责、设施装备、制度机制等规范化,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县共树立网格化管理示意图9块,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栏,确保实现“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三是强化监管能力提升,制定了实施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宣传培训计划,县级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检测技术培训,监管人员每年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集中专业培训达到40小时,乡(镇)每年对辖区内村级协管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集中培训2期以上。
2.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站现有在岗人员5名,2022年成功取得“CMA”和“CATL”双认证。8个乡镇都单独建有快检实验室,县乡配齐检测车9辆,检测设备46套(其中胶体金快检仪器19套)、合格证打印机9台等设备,具备蔬菜、水果、畜禽和水产品快速检测能力。
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2022年以来,按照“机构法定化、队*专职化、手段现代化、管理正规化”的要求,以“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公正高效”为目标,县政府专门拨付100万专项资金用于全面推进县级农业执法体系规范化建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有在岗人员10人,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了综合执法,目前,全县农业执法机构健全,职责明确,全面做到了“四个到位”:即人员配备到位、阵地建设到位、办公设施设备到位、执法车辆到位,农业综合执法能力显著提高。县市场监管局也设立了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管股,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及流通环节食用农产品检测工作。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方向
近年来,我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面多措并举,积极探索,制定有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生产经营主体的生产管理方式较为粗放、标准制定较为薄弱等问题,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县将 (略) 创 (略) 大局,严格对标对表最新创建要求,扎实做好“提标准、补短板”, (略) 级农安县创建成果, (略) 创建工作作出明溪贡献和担当。一是进一步密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以“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实施为契机,把监测功能纳入大数据平台,延伸到田间地头,更加严密地把好农产品采收前、 (略) 后“三道关口”,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队*建设。切实加大培训力度,提升监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水平,夯实基层监管基础,着力打造一支“高标准、严要求、强执行”的监管队*;三是进一步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大对重点环节、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力度,着力健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大农业执法检查力度,严管高毒和禁限用农药,引导农产品生产主体到正规经营店购买农业投入品,实现农业投入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跟踪,质量有保证。
对照《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考评表》各项内容进行自查自评,我县自评得分98分, (略) 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明溪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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