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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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831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墩山路2号4楼

3. 建设单位: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 项目概况: (略) (以下简称“友润公司”) (略) 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墩山路2号4楼,成立于2022年1月12日,主要从事凝胶糖果的生产。 (略) 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租赁福建泉 (略) 4楼整层进行生产,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6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拟定员职工2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项目规模为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回用管道明管密闭,全程可视,项目外排废水为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略) 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生产废 (略) 政污水管 (略) 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政污水管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规定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园区内企业采取集中蒸汽供热,由 (略) 统一提供蒸汽,根据调查,目前供热系统建设完善;生产设备采用电能,无其他生产及燃料废气产生。

项目吹粉过程设备密闭,产生的粉尘由配套的袋式粉尘收集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会有粉尘外逸;原料配料、投加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逸散到环境空气中,此部分粉尘产生量很少,且车间采用了封闭式结构,粉尘自然沉降在车间内,不会无组织扩散到车间外部,因此,项目产生的少量粉尘可忽略不计。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车间生产设备,项目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831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墩山路2号4楼

3. 建设单位: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 项目概况: (略) (以下简称“友润公司”) (略) 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墩山路2号4楼,成立于2022年1月12日,主要从事凝胶糖果的生产。 (略) 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租赁福建泉 (略) 4楼整层进行生产,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6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拟定员职工2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项目规模为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回用管道明管密闭,全程可视,项目外排废水为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略) 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生产废 (略) 政污水管 (略) 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政污水管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规定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园区内企业采取集中蒸汽供热,由 (略) 统一提供蒸汽,根据调查,目前供热系统建设完善;生产设备采用电能,无其他生产及燃料废气产生。

项目吹粉过程设备密闭,产生的粉尘由配套的袋式粉尘收集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会有粉尘外逸;原料配料、投加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逸散到环境空气中,此部分粉尘产生量很少,且车间采用了封闭式结构,粉尘自然沉降在车间内,不会无组织扩散到车间外部,因此,项目产生的少量粉尘可忽略不计。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车间生产设备,项目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831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墩山路2号4楼

3. 建设单位: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 项目概况: (略) (以下简称“友润公司”) (略) 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墩山路2号4楼,成立于2022年1月12日,主要从事凝胶糖果的生产。 (略) 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租赁福建泉 (略) 4楼整层进行生产,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6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拟定员职工2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项目规模为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回用管道明管密闭,全程可视,项目外排废水为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略) 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生产废 (略) 政污水管 (略) 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政污水管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规定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园区内企业采取集中蒸汽供热,由 (略) 统一提供蒸汽,根据调查,目前供热系统建设完善;生产设备采用电能,无其他生产及燃料废气产生。

项目吹粉过程设备密闭,产生的粉尘由配套的袋式粉尘收集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会有粉尘外逸;原料配料、投加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逸散到环境空气中,此部分粉尘产生量很少,且车间采用了封闭式结构,粉尘自然沉降在车间内,不会无组织扩散到车间外部,因此,项目产生的少量粉尘可忽略不计。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车间生产设备,项目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831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 (略) 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墩山路2号4楼

3. 建设单位: (略)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 项目概况: (略) (以下简称“友润公司”) (略) 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墩山路2号4楼,成立于2022年1月12日,主要从事凝胶糖果的生产。 (略) 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租赁福建泉 (略) 4楼整层进行生产,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600m2。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拟定员职工2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8小时,项目规模为年产凝胶糖果5000吨。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水、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其中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冷却水回用管道明管密闭,全程可视,项目外排废水为设备、车间地面清洗废水以及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略) 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与生产废 (略) 政污水管 (略) 食品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略) 食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尾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 (略) 政污水管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略) 南港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规定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园区内企业采取集中蒸汽供热,由 (略) 统一提供蒸汽,根据调查,目前供热系统建设完善;生产设备采用电能,无其他生产及燃料废气产生。

项目吹粉过程设备密闭,产生的粉尘由配套的袋式粉尘收集器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会有粉尘外逸;原料配料、投加过程中会有少量的粉尘逸散到环境空气中,此部分粉尘产生量很少,且车间采用了封闭式结构,粉尘自然沉降在车间内,不会无组织扩散到车间外部,因此,项目产生的少量粉尘可忽略不计。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车间生产设备,项目应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和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给相关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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