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调查
金秀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调查
金秀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调查
金秀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建设地址:广西壮族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大蚕林场,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0°02′11.870″,北纬23°08′46.117″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3596平方米,租赁金秀瑶族自治县恒泰垃圾处理场的现有厂区部分地块作为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该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涉及拆迁工程。主要工艺为利用生活垃圾生产生物质燃料棒产品。整个项目设计由垃圾池约200平方米、生产流水线车间面积约450平方米、项目参观走廊约75平方米、燃料棒堆放车间约6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约328平方米、辅料区约20平方米、污水处理安装区约100平方米等组成。
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对整个金秀县11各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50吨/天以下(以实际数量为准)(不含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可年产9000吨生物质(生活垃圾)燃料棒产品。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估范围内的群众、企事业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等,均可以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1、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承担评估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10天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黎总/*
七、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栎豪/*
邮箱:*@*q.com
金秀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调查
金秀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循环利用中心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及《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发改投资〔2013〕833号)的要求,对该项目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单位: (略) (略)
项目建设地址:广西壮族 (略)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大蚕林场,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0°02′11.870″,北纬23°08′46.117″
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3596平方米,租赁金秀瑶族自治县恒泰垃圾处理场的现有厂区部分地块作为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该用地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不涉及拆迁工程。主要工艺为利用生活垃圾生产生物质燃料棒产品。整个项目设计由垃圾池约200平方米、生产流水线车间面积约450平方米、项目参观走廊约75平方米、燃料棒堆放车间约600平方米、办公生活区约328平方米、辅料区约20平方米、污水处理安装区约100平方米等组成。
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对整个金秀县11各乡镇产生的生活垃圾50吨/天以下(以实际数量为准)(不含餐厨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可年产9000吨生物质(生活垃圾)燃料棒产品。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评估范围内的群众、企事业单位、政府有关部门等,均可以提出与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有关的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如果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在本次公示网站下载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公众参与调查表(见附件1、2)。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承担评估工作单位反映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填写意见的期限为本公告发布后10天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联系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黎总/*
七、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西 (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覃栎豪/*
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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