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信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东莞市信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信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厚街镇厚街大道东20号2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信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 (略) (略) 厚街镇厚街大道东20号201室建设,占地面积629平方米,建筑面积125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检测及研究服务,年检测鞋类材料100份,电子电气产品类1050份,汽车内饰件非金属材料20份,皮革、毛皮、纺织品类500份,皮料200份,PU纯棉布料、涤纶、尼龙、混纺的化学纤维布料500份,主要设备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仪1台、气质联用仪2台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实验室废气排放口,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7m,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防水性能测试废水、超声波废水、实验清洗废水、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属清净下水,回用到生活用水,用于冲厕。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8-3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项目概况描述不清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信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略) 厚街镇厚街大道东20号2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信准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兴华 (略) |
项目概况 | czwtit (略) (略) 厚街镇厚街大道东20号201室建设,占地面积629平方米,建筑面积1258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检测及研究服务,年检测鞋类材料100份,电子电气产品类1050份,汽车内饰件非金属材料20份,皮革、毛皮、纺织品类500份,皮料200份,PU纯棉布料、涤纶、尼龙、混纺的化学纤维布料500份,主要设备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1台、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仪1台、气质联用仪2台等。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DA001实验室废气排放口,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7m,加强车间管理。 废水:生活污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防水性能测试废水、超声波废水、实验清洗废水、水喷淋废水,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纯水制备浓水,属清净下水,回用到生活用水,用于冲厕。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车间隔声、合理布局等综合措施。 固废: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 (略) 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
公示时间 | 2023-08-31 |
联系人 | (略) 生态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 |
通讯地址 | (略) 南城街道宏伟二路南城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项目概况描述不清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