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国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水性建筑涂料、无机涂料、水性工业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河南国力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水性建筑涂料、无机涂料、水性工业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0吨水性建筑涂料、无机涂料、水性工业漆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黎阳东路 | |||
建设单位: | 河南国力新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鹤壁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河南国力新 (略) 年产30000吨水性建筑涂料、无机涂料、水性工业漆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略) 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黎阳东路,对现有车间的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拆除原有办公区、生产区、仓库,改建为1#装配厂房,用于人员办公、产品展示、物流发货、调配中心,同时新建2栋生产车间和自动化生产线,改建后全厂产能为3000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包装入库。主要设备包括分散机、造粒机、多功能搅拌釜、搅拌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全厂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配料,不外排;配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 (2)废气:投料搅拌、包装粉尘、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管理、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固废中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水性溶剂桶)和危险废物(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旧物资回收单位,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溶剂桶供货单位回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受理地点: | (略) 淇滨区延河路科创中心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8月31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0吨水性建筑涂料、无机涂料、水性工业漆项目 | |||
建设地点: | (略) 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黎阳东路 | |||
建设单位: | 河南国力新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鹤壁 (略) | |||
建设项目概况: | 河南国力新 (略) 年产30000吨水性建筑涂料、无机涂料、水性工业漆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略) 金山产业集聚区(含鹤壁经济开发区)黎阳东路,对现有车间的生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拆除原有办公区、生产区、仓库,改建为1#装配厂房,用于人员办公、产品展示、物流发货、调配中心,同时新建2栋生产车间和自动化生产线,改建后全厂产能为30000吨,生产工艺为:原料→搅拌→包装入库。主要设备包括分散机、造粒机、多功能搅拌釜、搅拌机等。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用水;全厂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配料,不外排;配料用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 (2)废气:投料搅拌、包装粉尘、有机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管理、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固废中一般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除尘灰、废水性溶剂桶)和危险废物(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旧物资回收单位,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水性溶剂桶供货单位回收。废UV灯管、废活性炭、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略) 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 | 受理地点: | (略) 淇滨区延河路科创中心 | |
联系电话: | 0392-* | 落款日期: | 2023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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