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8年9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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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8年9月1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9月1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通讯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聚*烯密封垫片生产项目

  高新区曲家洼村村北,菊花山路南侧

   (略) (略)

  青岛 (略)

  拟建项目位于高新区曲家洼村村北,菊花山路南侧,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边角料破碎造粒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是*烯,以VOCs计。项目建成后无组织排放VOCs需满足厂界浓度限值的规定,厂界浓度达标。

  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旱厕由农户定期收集处理,要做好旱厕防渗处理,不得私自外排。

  3.项目噪声源主要生产设备、风机,需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昼、夜噪声达标。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9月14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4日-2018年9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

  通讯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聚*烯密封垫片生产项目

  高新区曲家洼村村北,菊花山路南侧

   (略) (略)

  青岛 (略)

  拟建项目位于高新区曲家洼村村北,菊花山路南侧,租赁厂房,建筑面积208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1.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边角料破碎造粒工段产生的有机废气,主要是*烯,以VOCs计。项目建成后无组织排放VOCs需满足厂界浓度限值的规定,厂界浓度达标。

  2.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旱厕由农户定期收集处理,要做好旱厕防渗处理,不得私自外排。

  3.项目噪声源主要生产设备、风机,需采取隔声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昼、夜噪声达标。

  4.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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