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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GCX0013/2023-17109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人社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8-31

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31 15:29 浏览次数:来源: 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根据赣人社发〔2021〕13号、赣财金〔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8月向我单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且经过贷前调查或贷后管理调查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小微企业情况名单公示如下:

广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 (略) 成立于2012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3亩,法定代表人许声妹,经营范围为塑胶玩具、塑胶工艺品、塑胶文化用品、塑胶原材料、针织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8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8月31日研究决定给予广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期七天,即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讯形式在2022年9月7日之前向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4-*

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8月31日


  • 索 引 号:GCX0013/2023-17109

    发文机关: 广昌县人社局

  •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8-31

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31 15:29 浏览次数:来源: 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根据赣人社发〔2021〕13号、赣财金〔2020〕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开展的创业担保贷款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8月向我单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且经过贷前调查或贷后管理调查符合贷款贴息条件的小微企业情况名单公示如下:

广 (略) 贷前调查报告

1.基本情况

广 (略) 成立于2012年10月15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占地面积13亩,法定代表人许声妹,经营范围为塑胶玩具、塑胶工艺品、塑胶文化用品、塑胶原材料、针织品、五金交电、电线、电缆、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

2.贷前调查情况

该公司所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真实有效,符合贷款要求,经2023年8月 (略) 合法经营、就业岗位稳定,符合文件规定的贷款贴息条件。经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贷审会2023年8月31日研究决定给予广 (略) 符合贷款贴息资格,贴息比例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给予贴息。

以上信息公示期为期七天,即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讯形式在2022年9月7日之前向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

接待时间:每天8:00—12:00,14:30—17:30

联系电话:0794-*

广昌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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