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110kV顺和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110kV顺和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110kV顺和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10kV顺和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宜良县、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建设单位: (略) 昆明供电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10kV顺和变电站、220kV梨花变电站间隔扩建、220kV梨花变~110kV顺和变线路、110kV顺和变T接青山~宜良110kV线路工程。本工程新增占地来源于顺和变电站及110kV输电线路塔基,总占地面积约2.2062hm2,其中永久占地约0.9562hm2,临时占地约1.25hm2。项目总投资113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5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来源于变电站施工和输电线路施工过程,其中变电站施工影响来源于场地平整、基坑施工、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等过程,输电线路施工影响来源于塔基施工、线路架设等过程。产生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等。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时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对施工现场适时洒水抑尘;缩短临时堆料堆放时间,并采取覆盖、保湿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密闭运输,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固体废物等;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碎石铺装或者进行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2、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变电站施工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进行处理,定期进行清掏。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南盘江等水体。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公共设施等。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作业。
3、 声环境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施工车辆途经村庄时,低速禁鸣等。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表层耕植土应集中收集堆放,结合附近区域的绿化工程或土地改造工程综合利用,弃方运送至合法弃土场;建筑垃圾经场地清理、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后,剩余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建筑垃圾清运应委托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或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对动植物、文物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进行宣传,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林木、破坏农作物,猎杀野生动物;线路经过林地,采取高跨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制定植被恢复方案,合理选择恢复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拆除临时建筑,恢复土地原有功能等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电磁环境影响、噪声、固废、废水,噪声主要为配电装置设备噪声,固废为废旧电气设备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水主要为少量生活污水;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电磁环境和架空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影响。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 生态保护措施:在项目运行期需对线路沿线及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及检修,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对工程周边区域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2、 电磁环境措施:加强电气设备和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依法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区,报予规划管理部门;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等。合理设置档距、导线对地高度;杆塔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等。
3、 水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4、 空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5、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做好主变压器设备减震装置维护,确保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6、 固体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变电站每台主变下设集油坑,设置总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30m3;设置1间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按时申报危废管理计划,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等;废旧物资按照云南电网物资回收办法进行集中回收处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110kV顺和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0871-*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110kV顺和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110kV顺和输变电工程
建设地点: (略) 宜良县、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
建设单位: (略) 昆明供电局
建设性质:新建
环评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 (略)
建设内容: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10kV顺和变电站、220kV梨花变电站间隔扩建、220kV梨花变~110kV顺和变线路、110kV顺和变T接青山~宜良110kV线路工程。本工程新增占地来源于顺和变电站及110kV输电线路塔基,总占地面积约2.2062hm2,其中永久占地约0.9562hm2,临时占地约1.25hm2。项目总投资1130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5万元。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影响主要来源于变电站施工和输电线路施工过程,其中变电站施工影响来源于场地平整、基坑施工、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等过程,输电线路施工影响来源于塔基施工、线路架设等过程。产生污染物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等。
(二)施工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时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对施工现场适时洒水抑尘;缩短临时堆料堆放时间,并采取覆盖、保湿措施;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密闭运输,运载土方的车辆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施工现场禁止焚烧固体废物等;施工结束后,按“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立即进行空地碎石铺装或者进行绿化,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2、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主要来源于建筑施工废水、生活污水。变电站施工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进行处理,定期进行清掏。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采取有效的拦蓄措施,防止施工废水进入附近南盘江等水体。输电线路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食宿依托附近公共设施等。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开挖作业。
3、 声环境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施工车辆途经村庄时,低速禁鸣等。
4、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表层耕植土应集中收集堆放,结合附近区域的绿化工程或土地改造工程综合利用,弃方运送至合法弃土场;建筑垃圾经场地清理、分类收集、部分回收后,剩余建筑垃圾清运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建筑垃圾清运应委托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利用或设置垃圾桶进行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区域再次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5、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对动植物、文物保护、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规进行宣传,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林木、破坏农作物,猎杀野生动物;线路经过林地,采取高跨方式通过,严禁砍伐通道;制定植被恢复方案,合理选择恢复植被,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扰动区域及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原生态恢复,拆除临时建筑,恢复土地原有功能等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电磁环境影响、噪声、固废、废水,噪声主要为配电装置设备噪声,固废为废旧电气设备废旧铅酸蓄电池,废水主要为少量生活污水;输电线路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主要有电磁环境和架空输电线路电晕噪声影响。
(二)运营期主要环境防治措施
1、 生态保护措施:在项目运行期需对线路沿线及塔基进行定期巡查及检修,对线路运行维护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尤其是野生动植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环境保护意识,不对工程周边区域的动植物及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2、 电磁环境措施:加强电气设备和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严格按照技术规程选择电气设备,对高压一次设备采用均压措施;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依法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区,报予规划管理部门;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等。合理设置档距、导线对地高度;杆塔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等。
3、 水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运营期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
4、 空气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运行期无废气产生。
5、 噪声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做好主变压器设备减震装置维护,确保变电站运行期间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
6、 固体废物: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属于危险废物,产生后分类收集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变电站每台主变下设集油坑,设置总事故油池1座,有效容积为30m3;设置1间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采用全封闭式,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要求进行设计;危险废物定期委托具备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其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执行;配置人员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暂存和保管,建立危险废物产生记录台账,按时申报危废管理计划,妥善保存危废转移联单及危废处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等;废旧物资按照云南电网物资回收办法进行集中回收处理;设置垃圾分类收集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110kV顺和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
Email:*@*63.com
电话/传真:0871-* 0871-*
通信地址: (略) 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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