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关于大庙镇酱菜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赤峰市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关于大庙镇酱菜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庙镇酱菜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松山区广场路32号(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环评股)
邮 编:*
建设项目名称 | 大庙镇酱菜厂建设项目项目 | |||
项目建设单位 | (略) 大庙镇 (略) | 项目环评单位 | 内蒙古宜晟能源 (略) | |
项目建设地点 | (略) 松山区大庙镇大庙村大庙粮站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933.56m2,总建筑面积为27242.06m2。厂区内拟建预处理车间1座,建筑面积为867.23m2;腌制车间1座,建筑面积为12000m2;加工车间1座,建筑面积为11800m2;研发服务中心1座,建筑面积为2134.08m2;门卫房1座,建筑面积为61.04m2;供热泵房1座,建筑面积为96.20m2;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为283.51m2,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8.07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55.44m2;购置配套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产腌渍西红柿1万吨,酸菜1.5万吨,腌渍芥菜1万吨。 | |||
项目拟采取的 环境保护措施 | 一、废气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尾气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的粉尘。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工地边界应当设置连续、密闭、坚固的围挡或者围墙; ②实施土方、材料切割等作业,应当采取酒水、密闭、湿法施工等措施; ③建筑工程施工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因运输距离或者施工工艺等原因确实不能使用的,应当进行密闭搅拌,禁止现场露天搅拌; ④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设施,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冲洗干净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⑤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主要道路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酒水等措施; ⑥施工工地外的施工便道应当简易硬化,并采取定时酒水、清扫等措施; ⑦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标准的密目式防尘网;拆除防尘网,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 ⑧清理建筑垃圾,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建筑物高处清扫出的垃圾应当密闭清运,不得高空抛酒: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⑨在城区和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以内,物料运输应当使用密闭化车辆,并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保证车厢密闭完整。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区域和时间行驶。城区和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以外,未能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的,装载物料应当低于车厢挡板高度,并严密遮盖; ⑩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运输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在建筑原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会排放一定量的车辆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THC、CO、NOx等。由于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且属于无组织排放,故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采用排放达标的设备和车辆,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用合格的油品,尽量减少设备和车辆空转空驶,可进一步减小环境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酸菜腌制发酵异味以及污水处理系统恶臭。 废气防治措施: ①酸菜生产采用乳酸菌密封厌氧发酵技术,将发酵池设置在严格的密闭车间内,加强通风; ②采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并对格栅进行密闭,定期喷洒植物性除臭剂等措施。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 施工作业废水: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酒水抑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原料(白菜、芥菜、西红柿)清洗废水、酸菜发酵废水、(芥菜、西红柿)腌渍废水、(芥菜、西红柿)脱盐脱水废水、发酵池清洗废水、包装袋/包装瓶清洗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以及雨水。 废水防治措施: ①原料(白菜、芥菜、西红柿)清洗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②酸菜发酵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③(芥菜、西红柿)腌渍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④(芥菜、西红柿)脱盐脱水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⑤发酵池清洗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⑥包装袋/包装瓶清洗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⑦实验器皿清洗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⑧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化粪池内上清液(粪水)通过泵送至污水处理系统---污水调节沉淀池,粪渣由吸污车外运用于堆肥。不会直接进入当地的水体环境,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大的影响。 ⑨本项目设置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营运产生的废水经治理后,且项目厂区内采取地面全硬化,分区防渗措施后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噪声 1、施工期 施工建设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打桩机,禁止使用高噪声柴油冲击打桩机、振动打桩机等;精心安排,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但除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如钻孔灌注桩机钻孔、清孔和灌注砼,土石方阶段挖基坑,地下室浇砼和屋面浇砼等)外,禁止夜间施工。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产生;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施工期,合理布局,并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施工期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可以恢复的。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设施水泵、切菜机、清洗机、真空包装机以及运输车辆等设备。 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 ②控制时间并加强设备维护、车间隔声,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清洗机、污水处理系统水泵等空气动力噪声源,在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和设隔音操作间,以阻隔噪声的传播; ③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 ④加强操作人员自身保护,发放防噪用品,设隔离操作间,以减轻人员与高噪音设备长期接触; ⑤项目周边采取绿化隔声等措施降低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固废 1、施工期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尽量采取回收利用资源化方式处理,不能回收利用运往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在施工结束时建筑垃圾清理完毕,不影响项目区内及周边环境。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酸菜生产精选工序中产生的废白菜根及废白菜叶、酸菜生产切丝工序中产生的废酸菜叶、腌渍(芥菜、西红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腌渍(芥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边角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瓶、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污泥、废超滤膜以及废反渗透膜、成品化验过程产生的食品废渣以及样品废渣。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用垃圾箱统一收集后,送至松山区大庙镇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酸菜生产精选工序中产生的废白菜根及废白菜叶、酸菜生产切丝工序中产生的废酸菜叶、腌渍(芥菜、西红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腌渍(芥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边角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瓶、成品化验过程产生的食品废渣、成品化验过程产生的样品废渣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送至松山区大庙镇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送至松山区大庙镇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干化后送至松山区大庙镇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超滤膜以及废反渗透膜不属于危险废物,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大庙镇酱菜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76-*
通讯地址:松山区广场路32号( (略) 生态环境局松山区分局环评股)
邮 编:*
建设项目名称 | 大庙镇酱菜厂建设项目项目 | |||
项目建设单位 | (略) 大庙镇 (略) | 项目环评单位 | 内蒙古宜晟能源 (略) | |
项目建设地点 | (略) 松山区大庙镇大庙村大庙粮站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项目基本情况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6933.56m2,总建筑面积为27242.06m2。厂区内拟建预处理车间1座,建筑面积为867.23m2;腌制车间1座,建筑面积为12000m2;加工车间1座,建筑面积为11800m2;研发服务中心1座,建筑面积为2134.08m2;门卫房1座,建筑面积为61.04m2;供热泵房1座,建筑面积为96.20m2;水泵房1座,建筑面积为283.51m2,其中地上一层建筑面积28.07m2,地下一层建筑面积255.44m2;购置配套生产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产腌渍西红柿1万吨,酸菜1.5万吨,腌渍芥菜1万吨。 | |||
项目拟采取的 环境保护措施 | 一、废气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扬尘、运输车辆扬尘、尾气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的粉尘。 施工扬尘防治措施: ①施工工地边界应当设置连续、密闭、坚固的围挡或者围墙; ②实施土方、材料切割等作业,应当采取酒水、密闭、湿法施工等措施; ③建筑工程施工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因运输距离或者施工工艺等原因确实不能使用的,应当进行密闭搅拌,禁止现场露天搅拌; ④施工工地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设施,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冲洗干净方可驶出施工工地; ⑤施工工地出入口、材料堆放区、材料加工区、主要道路等地面应当硬化,并采取喷淋或者酒水等措施; ⑥施工工地外的施工便道应当简易硬化,并采取定时酒水、清扫等措施; ⑦施工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应当设置标准的密目式防尘网;拆除防尘网,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 ⑧清理建筑垃圾,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措施,建筑物高处清扫出的垃圾应当密闭清运,不得高空抛酒:建筑垃圾应当集中堆放,及时清运; ⑨在城区和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以内,物料运输应当使用密闭化车辆,并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保证车厢密闭完整。运输车辆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区域和时间行驶。城区和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以外,未能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的,装载物料应当低于车厢挡板高度,并严密遮盖; ⑩施工结束时,应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道路及植被。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运输车辆尾气防治措施: 在建筑原材料、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会排放一定量的车辆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THC、CO、NOx等。由于运输车辆尾气排放具有间歇性和流动性,污染物排放量较少且属于无组织排放,故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采用排放达标的设备和车辆,加强对机械设备和车辆的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使用合格的油品,尽量减少设备和车辆空转空驶,可进一步减小环境影响。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间废气主要为酸菜腌制发酵异味以及污水处理系统恶臭。 废气防治措施: ①酸菜生产采用乳酸菌密封厌氧发酵技术,将发酵池设置在严格的密闭车间内,加强通风; ②采取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并对格栅进行密闭,定期喷洒植物性除臭剂等措施。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废气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水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和施工作业废水。 施工作业废水:本项目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防渗沉淀池,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酒水抑尘,不外排。 生活污水: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废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2、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原料(白菜、芥菜、西红柿)清洗废水、酸菜发酵废水、(芥菜、西红柿)腌渍废水、(芥菜、西红柿)脱盐脱水废水、发酵池清洗废水、包装袋/包装瓶清洗废水、实验器皿清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以及雨水。 废水防治措施: ①原料(白菜、芥菜、西红柿)清洗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②酸菜发酵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③(芥菜、西红柿)腌渍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④(芥菜、西红柿)脱盐脱水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⑤发酵池清洗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⑥包装袋/包装瓶清洗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⑦实验器皿清洗废水通过厂房内排水管道自流到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⑧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防渗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化粪池内上清液(粪水)通过泵送至污水处理系统---污水调节沉淀池,粪渣由吸污车外运用于堆肥。不会直接进入当地的水体环境,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大的影响。 ⑨本项目设置雨污分流制排水,雨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通过罐车将废污水输送至大庙镇镇区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营运产生的废水经治理后,且项目厂区内采取地面全硬化,分区防渗措施后不存在地下水污染途径,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三、噪声 1、施工期 施工建设期间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 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噪声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并可由施工企业自行对施工现场的噪声值进行监测和记录;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打桩机,禁止使用高噪声柴油冲击打桩机、振动打桩机等;精心安排,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但除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如钻孔灌注桩机钻孔、清孔和灌注砼,土石方阶段挖基坑,地下室浇砼和屋面浇砼等)外,禁止夜间施工。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对因生产工艺要求和其它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有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产生;夜间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施工期,合理布局,并采取适当的封闭和隔声措施。 施工期噪声对声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可以恢复的。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污水处理设施水泵、切菜机、清洗机、真空包装机以及运输车辆等设备。 污染防治措施: ①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 ②控制时间并加强设备维护、车间隔声,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清洗机、污水处理系统水泵等空气动力噪声源,在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和设隔音操作间,以阻隔噪声的传播; ③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 ④加强操作人员自身保护,发放防噪用品,设隔离操作间,以减轻人员与高噪音设备长期接触; ⑤项目周边采取绿化隔声等措施降低对项目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由于本项目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在运营过程中的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限值,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固废 1、施工期 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点堆放,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施工期间的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尽量采取回收利用资源化方式处理,不能回收利用运往建筑垃圾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在施工结束时建筑垃圾清理完毕,不影响项目区内及周边环境。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酸菜生产精选工序中产生的废白菜根及废白菜叶、酸菜生产切丝工序中产生的废酸菜叶、腌渍(芥菜、西红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腌渍(芥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边角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瓶、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污泥、废超滤膜以及废反渗透膜、成品化验过程产生的食品废渣以及样品废渣。 本项目员工生活垃圾用垃圾箱统一收集后,送至松山区大庙镇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酸菜生产精选工序中产生的废白菜根及废白菜叶、酸菜生产切丝工序中产生的废酸菜叶、腌渍(芥菜、西红柿)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杂质、腌渍(芥菜)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边角料、包装过程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瓶、成品化验过程产生的食品废渣、成品化验过程产生的样品废渣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送至松山区大庙镇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栅渣在厂区内集中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同送至松山区大庙镇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干化后送至松山区大庙镇镇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废超滤膜以及废反渗透膜不属于危险废物,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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