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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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3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变更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 519 号(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

  厦门晖鸿 (略)

   (略) 环 (略)

  该项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519号(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在现有厂区内。

  原《厦门晖鸿 (略)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0 年 2 月 26 (略) 翔安生态环境局批复(厦翔环审〔2020029 号),其中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在建设过程中拟进行技改提升,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依法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余工程较好的落实了原环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并已开展阶段性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疫情期间 (略) 疫情防控部署,对一期焚烧线进行升级改造,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变更主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10000t/a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提升改造、10000t/a废酸碱处置里利用生产系统处置种类和能力补齐;一期年处理16500吨危废焚烧生产线升级改造[一期焚烧系统增加医废处置功能,全厂危险废物焚烧能力维持在31500/年不变,其中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能力由现有的0.75万吨/年(仅限二期焚烧炉)变更为不高于1.5万吨/年(一期、二期焚烧线均具备处理医疗废物功能)]

  变更工程建成后全厂年处置危险废物和生活中的有害垃圾总生产规模为83500吨,其中焚烧处理31500吨(医疗废物不高于15000吨),物化处理(含废酸碱处置及利用)20000吨,固化稳定化处理20000吨,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10000吨(其中含铜及含镍废物8500吨、含铬废物1500吨),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分拣预处理2000吨,安全填埋场总库容32.3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15年。

1、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1)焚烧炉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一期焚烧系统升级改造后烟气处理设施不变,采用“高温SNCR脱氮+急冷塔+干法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冷却洗涤塔+中和洗涤塔+烟气加热器”的烟气净化工艺。余热锅炉出口烟气进入急冷塔,在急冷塔中急冷降温。急冷塔入口烟气温度不低于500℃,出口烟气温度低于200℃,烟气冷却时间不大于1s;急冷塔出口烟气进行干法脱酸,烟气中的酸性气体与消石灰发生中和作用,干式脱酸塔后的烟道内喷入活性炭,烟气中的重金属、二噁英等与活性炭发生吸附作用,均得到一定程度的去除;干法脱酸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在布袋除尘器中,烟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如粉尘、被活性炭吸附的重金属及二嗯英类物质等)被滤袋拦截,以飞灰的形式排出;除尘器出口烟气进入洗涤塔被净化,酸性气体、颗粒物、重金属及二嗯英类物质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去除。湿式洗涤塔后的烟气经过引风机进入烟气加热器,利用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将排入烟囱的烟气加热到露点以上,可以防白烟。烟气加热器出口烟气通过烟囱达标排放至大气,焚烧炉烟气经净化后通过高50m,内筒内径为0.95m的烟囱高空排放。

  (2)其它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除焚烧烟气外,本次变更其它废气主要包括2#物化车间、表面处理废物回收车间等工艺废气。以上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有机废气及少量酸、碱性气体。

  升级改建后焚烧车间的卸料坑、卸料大厅、冷库、冷库的洗衣消毒房VOCs废气处理设施无变化,采用化学碱洗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其中料坑收集废气需除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物化车间酸、碱废气经化学酸碱洗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废物暂存仓库及回收车间VOCs废气经化学碱洗涤+活性炭吸附后与2#物化车间共用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本次变更后表面处理车间工艺变更废水增加,主要来源于污泥经重金属分离回收后的滤液(尾水)和滤渣反冲洗水增加;医废周转箱清洗废水增加,减少螺杆发电机房废水,其余废水无变化。

  新增的医疗废物周转箱清洗废水新增量为17t/d,属于一般性生产废水,进入二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采用“物化预处理+生化处理+膜深度处理的工艺技术路线。

  表面处理车间工艺废水来源于表面处理废液及含重金属废液,因其含有重金属成分较复杂且排水COD较高、TDS含量很高,难以采用生化系统进行处理,本工程采用三效蒸发系统进行处理。变更后表面处理废物车间生产废水进入2#三效蒸发系统处理,2#三效蒸发冷凝液进入二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

  变更项目依托现有已建2#污水处理站及2#三效蒸发装置。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车间排至二期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规定的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主要设备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内的交通管理,尽可能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核算结果,项目变更前后固体废物种类不变,产生量新增9367t/a。焚烧炉渣、焚烧飞灰、压滤渣等危废经固化处理后安全填埋,污水处理结晶盐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无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全厂区已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建设单位已建设6个地下水自行监测井,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2)管理措施:①防止地下水污染管理的职责属于企业安全环保部门的职责之一。企业安全环保部门指派专人负责防治地下水污染管理工作。②企业安全环保部门应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地下水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分析整理原始资料、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③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与环境管理系统相联系。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生产设施为一期焚烧车间、2#物化车间和表面处理废物回收车间,均已按重点污染防治区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建设单位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方案中设置6个土壤监测点。

  (2)管理措施:①从危险废物储存、装卸、运输、焚烧处置、回收利用、固化填埋、物化和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危险废物的跑、冒、滴、漏,实现源头控制,减少污染物产生。②加强管理,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三个途径分别进行过程控制,保证治理措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工况产生。

7、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变更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 519 号(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

  厦门晖鸿 (略)

   (略) 环 (略)

  该项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519号(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在现有厂区内。

  原《厦门晖鸿 (略)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0 年 2 月 26 (略) 翔安生态环境局批复(厦翔环审〔2020029 号),其中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在建设过程中拟进行技改提升,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依法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余工程较好的落实了原环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并已开展阶段性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疫情期间 (略) 疫情防控部署,对一期焚烧线进行升级改造,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变更主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10000t/a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提升改造、10000t/a废酸碱处置里利用生产系统处置种类和能力补齐;一期年处理16500吨危废焚烧生产线升级改造[一期焚烧系统增加医废处置功能,全厂危险废物焚烧能力维持在31500/年不变,其中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能力由现有的0.75万吨/年(仅限二期焚烧炉)变更为不高于1.5万吨/年(一期、二期焚烧线均具备处理医疗废物功能)]

  变更工程建成后全厂年处置危险废物和生活中的有害垃圾总生产规模为83500吨,其中焚烧处理31500吨(医疗废物不高于15000吨),物化处理(含废酸碱处置及利用)20000吨,固化稳定化处理20000吨,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10000吨(其中含铜及含镍废物8500吨、含铬废物1500吨),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分拣预处理2000吨,安全填埋场总库容32.3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15年。

1、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1)焚烧炉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一期焚烧系统升级改造后烟气处理设施不变,采用“高温SNCR脱氮+急冷塔+干法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冷却洗涤塔+中和洗涤塔+烟气加热器”的烟气净化工艺。余热锅炉出口烟气进入急冷塔,在急冷塔中急冷降温。急冷塔入口烟气温度不低于500℃,出口烟气温度低于200℃,烟气冷却时间不大于1s;急冷塔出口烟气进行干法脱酸,烟气中的酸性气体与消石灰发生中和作用,干式脱酸塔后的烟道内喷入活性炭,烟气中的重金属、二噁英等与活性炭发生吸附作用,均得到一定程度的去除;干法脱酸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在布袋除尘器中,烟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如粉尘、被活性炭吸附的重金属及二嗯英类物质等)被滤袋拦截,以飞灰的形式排出;除尘器出口烟气进入洗涤塔被净化,酸性气体、颗粒物、重金属及二嗯英类物质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去除。湿式洗涤塔后的烟气经过引风机进入烟气加热器,利用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将排入烟囱的烟气加热到露点以上,可以防白烟。烟气加热器出口烟气通过烟囱达标排放至大气,焚烧炉烟气经净化后通过高50m,内筒内径为0.95m的烟囱高空排放。

  (2)其它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除焚烧烟气外,本次变更其它废气主要包括2#物化车间、表面处理废物回收车间等工艺废气。以上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有机废气及少量酸、碱性气体。

  升级改建后焚烧车间的卸料坑、卸料大厅、冷库、冷库的洗衣消毒房VOCs废气处理设施无变化,采用化学碱洗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其中料坑收集废气需除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物化车间酸、碱废气经化学酸碱洗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废物暂存仓库及回收车间VOCs废气经化学碱洗涤+活性炭吸附后与2#物化车间共用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本次变更后表面处理车间工艺变更废水增加,主要来源于污泥经重金属分离回收后的滤液(尾水)和滤渣反冲洗水增加;医废周转箱清洗废水增加,减少螺杆发电机房废水,其余废水无变化。

  新增的医疗废物周转箱清洗废水新增量为17t/d,属于一般性生产废水,进入二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采用“物化预处理+生化处理+膜深度处理的工艺技术路线。

  表面处理车间工艺废水来源于表面处理废液及含重金属废液,因其含有重金属成分较复杂且排水COD较高、TDS含量很高,难以采用生化系统进行处理,本工程采用三效蒸发系统进行处理。变更后表面处理废物车间生产废水进入2#三效蒸发系统处理,2#三效蒸发冷凝液进入二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

  变更项目依托现有已建2#污水处理站及2#三效蒸发装置。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车间排至二期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规定的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主要设备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内的交通管理,尽可能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核算结果,项目变更前后固体废物种类不变,产生量新增9367t/a。焚烧炉渣、焚烧飞灰、压滤渣等危废经固化处理后安全填埋,污水处理结晶盐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无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全厂区已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建设单位已建设6个地下水自行监测井,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2)管理措施:①防止地下水污染管理的职责属于企业安全环保部门的职责之一。企业安全环保部门指派专人负责防治地下水污染管理工作。②企业安全环保部门应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地下水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分析整理原始资料、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③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与环境管理系统相联系。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生产设施为一期焚烧车间、2#物化车间和表面处理废物回收车间,均已按重点污染防治区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建设单位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方案中设置6个土壤监测点。

  (2)管理措施:①从危险废物储存、装卸、运输、焚烧处置、回收利用、固化填埋、物化和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危险废物的跑、冒、滴、漏,实现源头控制,减少污染物产生。②加强管理,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三个途径分别进行过程控制,保证治理措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工况产生。

7、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变更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 519 号(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

  厦门晖鸿 (略)

   (略) 环 (略)

  该项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519号(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在现有厂区内。

  原《厦门晖鸿 (略)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0 年 2 月 26 (略) 翔安生态环境局批复(厦翔环审〔2020029 号),其中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在建设过程中拟进行技改提升,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依法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余工程较好的落实了原环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并已开展阶段性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疫情期间 (略) 疫情防控部署,对一期焚烧线进行升级改造,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变更主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10000t/a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提升改造、10000t/a废酸碱处置里利用生产系统处置种类和能力补齐;一期年处理16500吨危废焚烧生产线升级改造[一期焚烧系统增加医废处置功能,全厂危险废物焚烧能力维持在31500/年不变,其中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能力由现有的0.75万吨/年(仅限二期焚烧炉)变更为不高于1.5万吨/年(一期、二期焚烧线均具备处理医疗废物功能)]

  变更工程建成后全厂年处置危险废物和生活中的有害垃圾总生产规模为83500吨,其中焚烧处理31500吨(医疗废物不高于15000吨),物化处理(含废酸碱处置及利用)20000吨,固化稳定化处理20000吨,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10000吨(其中含铜及含镍废物8500吨、含铬废物1500吨),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分拣预处理2000吨,安全填埋场总库容32.3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15年。

1、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1)焚烧炉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一期焚烧系统升级改造后烟气处理设施不变,采用“高温SNCR脱氮+急冷塔+干法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冷却洗涤塔+中和洗涤塔+烟气加热器”的烟气净化工艺。余热锅炉出口烟气进入急冷塔,在急冷塔中急冷降温。急冷塔入口烟气温度不低于500℃,出口烟气温度低于200℃,烟气冷却时间不大于1s;急冷塔出口烟气进行干法脱酸,烟气中的酸性气体与消石灰发生中和作用,干式脱酸塔后的烟道内喷入活性炭,烟气中的重金属、二噁英等与活性炭发生吸附作用,均得到一定程度的去除;干法脱酸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在布袋除尘器中,烟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如粉尘、被活性炭吸附的重金属及二嗯英类物质等)被滤袋拦截,以飞灰的形式排出;除尘器出口烟气进入洗涤塔被净化,酸性气体、颗粒物、重金属及二嗯英类物质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去除。湿式洗涤塔后的烟气经过引风机进入烟气加热器,利用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将排入烟囱的烟气加热到露点以上,可以防白烟。烟气加热器出口烟气通过烟囱达标排放至大气,焚烧炉烟气经净化后通过高50m,内筒内径为0.95m的烟囱高空排放。

  (2)其它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除焚烧烟气外,本次变更其它废气主要包括2#物化车间、表面处理废物回收车间等工艺废气。以上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有机废气及少量酸、碱性气体。

  升级改建后焚烧车间的卸料坑、卸料大厅、冷库、冷库的洗衣消毒房VOCs废气处理设施无变化,采用化学碱洗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其中料坑收集废气需除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物化车间酸、碱废气经化学酸碱洗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废物暂存仓库及回收车间VOCs废气经化学碱洗涤+活性炭吸附后与2#物化车间共用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本次变更后表面处理车间工艺变更废水增加,主要来源于污泥经重金属分离回收后的滤液(尾水)和滤渣反冲洗水增加;医废周转箱清洗废水增加,减少螺杆发电机房废水,其余废水无变化。

  新增的医疗废物周转箱清洗废水新增量为17t/d,属于一般性生产废水,进入二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采用“物化预处理+生化处理+膜深度处理的工艺技术路线。

  表面处理车间工艺废水来源于表面处理废液及含重金属废液,因其含有重金属成分较复杂且排水COD较高、TDS含量很高,难以采用生化系统进行处理,本工程采用三效蒸发系统进行处理。变更后表面处理废物车间生产废水进入2#三效蒸发系统处理,2#三效蒸发冷凝液进入二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

  变更项目依托现有已建2#污水处理站及2#三效蒸发装置。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车间排至二期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规定的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主要设备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内的交通管理,尽可能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核算结果,项目变更前后固体废物种类不变,产生量新增9367t/a。焚烧炉渣、焚烧飞灰、压滤渣等危废经固化处理后安全填埋,污水处理结晶盐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无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全厂区已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建设单位已建设6个地下水自行监测井,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2)管理措施:①防止地下水污染管理的职责属于企业安全环保部门的职责之一。企业安全环保部门指派专人负责防治地下水污染管理工作。②企业安全环保部门应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地下水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分析整理原始资料、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③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与环境管理系统相联系。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生产设施为一期焚烧车间、2#物化车间和表面处理废物回收车间,均已按重点污染防治区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建设单位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方案中设置6个土壤监测点。

  (2)管理措施:①从危险废物储存、装卸、运输、焚烧处置、回收利用、固化填埋、物化和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危险废物的跑、冒、滴、漏,实现源头控制,减少污染物产生。②加强管理,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三个途径分别进行过程控制,保证治理措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工况产生。

7、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31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箱:*@*ttp://**

  通信地址: (略) 思明区小学路1 (略) 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邮政编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变更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 519 号(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

  厦门晖鸿 (略)

   (略) 环 (略)

  该项 (略) 翔安区新圩镇诗林中路519号(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内),在现有厂区内。

  原《厦门晖鸿 (略)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 2020 年 2 月 26 (略) 翔安生态环境局批复(厦翔环审〔2020029 号),其中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在建设过程中拟进行技改提升,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依法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余工程较好的落实了原环评各项环境保护要求,并已开展阶段性自主竣工环保验收。

  疫情期间 (略) 疫情防控部署,对一期焚烧线进行升级改造,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变更主 (略) 工业废物处置中心二期)项目10000t/a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生产线提升改造、10000t/a废酸碱处置里利用生产系统处置种类和能力补齐;一期年处理16500吨危废焚烧生产线升级改造[一期焚烧系统增加医废处置功能,全厂危险废物焚烧能力维持在31500/年不变,其中医疗废物焚烧处理能力由现有的0.75万吨/年(仅限二期焚烧炉)变更为不高于1.5万吨/年(一期、二期焚烧线均具备处理医疗废物功能)]

  变更工程建成后全厂年处置危险废物和生活中的有害垃圾总生产规模为83500吨,其中焚烧处理31500吨(医疗废物不高于15000吨),物化处理(含废酸碱处置及利用)20000吨,固化稳定化处理20000吨,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10000吨(其中含铜及含镍废物8500吨、含铬废物1500吨),生活中的有害垃圾分拣预处理2000吨,安全填埋场总库容32.3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15年。

1、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1)焚烧炉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一期焚烧系统升级改造后烟气处理设施不变,采用“高温SNCR脱氮+急冷塔+干法脱酸塔+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冷却洗涤塔+中和洗涤塔+烟气加热器”的烟气净化工艺。余热锅炉出口烟气进入急冷塔,在急冷塔中急冷降温。急冷塔入口烟气温度不低于500℃,出口烟气温度低于200℃,烟气冷却时间不大于1s;急冷塔出口烟气进行干法脱酸,烟气中的酸性气体与消石灰发生中和作用,干式脱酸塔后的烟道内喷入活性炭,烟气中的重金属、二噁英等与活性炭发生吸附作用,均得到一定程度的去除;干法脱酸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在布袋除尘器中,烟气中的悬浮颗粒物(如粉尘、被活性炭吸附的重金属及二嗯英类物质等)被滤袋拦截,以飞灰的形式排出;除尘器出口烟气进入洗涤塔被净化,酸性气体、颗粒物、重金属及二嗯英类物质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和去除。湿式洗涤塔后的烟气经过引风机进入烟气加热器,利用余热锅炉产生的蒸汽,将排入烟囱的烟气加热到露点以上,可以防白烟。烟气加热器出口烟气通过烟囱达标排放至大气,焚烧炉烟气经净化后通过高50m,内筒内径为0.95m的烟囱高空排放。

  (2)其它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除焚烧烟气外,本次变更其它废气主要包括2#物化车间、表面处理废物回收车间等工艺废气。以上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有机废气及少量酸、碱性气体。

  升级改建后焚烧车间的卸料坑、卸料大厅、冷库、冷库的洗衣消毒房VOCs废气处理设施无变化,采用化学碱洗涤+UV光解+活性炭吸附(其中料坑收集废气需除尘),经15m高排气筒排放;2#物化车间酸、碱废气经化学酸碱洗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表面处理废物暂存仓库及回收车间VOCs废气经化学碱洗涤+活性炭吸附后与2#物化车间共用1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本次变更后表面处理车间工艺变更废水增加,主要来源于污泥经重金属分离回收后的滤液(尾水)和滤渣反冲洗水增加;医废周转箱清洗废水增加,减少螺杆发电机房废水,其余废水无变化。

  新增的医疗废物周转箱清洗废水新增量为17t/d,属于一般性生产废水,进入二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采用“物化预处理+生化处理+膜深度处理的工艺技术路线。

  表面处理车间工艺废水来源于表面处理废液及含重金属废液,因其含有重金属成分较复杂且排水COD较高、TDS含量很高,难以采用生化系统进行处理,本工程采用三效蒸发系统进行处理。变更后表面处理废物车间生产废水进入2#三效蒸发系统处理,2#三效蒸发冷凝液进入二期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回用。

  变更项目依托现有已建2#污水处理站及2#三效蒸发装置。表面处理废物回收利用车间排至二期污水处理站的废水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05)中规定的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主要设备噪声源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同时加强厂内的交通管理,尽可能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工程分析核算结果,项目变更前后固体废物种类不变,产生量新增9367t/a。焚烧炉渣、焚烧飞灰、压滤渣等危废经固化处理后安全填埋,污水处理结晶盐综合利用。项目产生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无二次污染,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合理可行。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1)全厂区已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渗措施。建设单位已建设6个地下水自行监测井,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自行监测。

  (2)管理措施:①防止地下水污染管理的职责属于企业安全环保部门的职责之一。企业安全环保部门指派专人负责防治地下水污染管理工作。②企业安全环保部门应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负责地下水监测工作,按要求及时分析整理原始资料、监测报告的编写工作。③建立地下水监测数据信息管理系统,与环境管理系统相联系。

6、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1)本次变更项目涉及生产设施为一期焚烧车间、2#物化车间和表面处理废物回收车间,均已按重点污染防治区要求落实防渗措施。建设单位已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方案开展自行监测,方案中设置6个土壤监测点。

  (2)管理措施:①从危险废物储存、装卸、运输、焚烧处置、回收利用、固化填埋、物化和污染处理装置等全过程控制各种危险废物的跑、冒、滴、漏,实现源头控制,减少污染物产生。②加强管理,从大气沉降、地面漫流、垂直入渗三个途径分别进行过程控制,保证治理措施正常运行,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杜绝事故工况产生。

7、公众参与:按照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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