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关于中植丹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和鸣规划修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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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关于中植丹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山和鸣规划修改的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关于中植(丹东) (略) 江山和鸣规划修改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山和鸣规划修改

建设位置:丹东新区,金河大街东侧、中央大道南侧

二、公示内容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475公顷;计容建筑面积:*.2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9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9124.42平方米;容积率:2.09;绿地率:35%;建筑密度:20%;地下建筑面积: *.1平方米;住宅机动车停车位约3831辆;配套服务设施机动车停车位约210辆;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约650辆;建筑高度:26层不大于80米。

地下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地下建筑面积:*.1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停车库97448.83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库9032平方米,设备用房26922.27平方米,商业面积20000平方米。

修改内容:(相对与20GH501进行修改):1、调整1号楼-7号楼、10号楼-22号楼、54号楼平面轮廓线、层数及位置;2、调整1号楼-7号楼、10号楼-20号楼场地标高;3、调整54号楼平面轮廓线及位置;4、取消23-25号楼(住宅)、61-64号楼(商业);5、调整57-60号楼建筑平面轮廓线及场地标高;6、调整地下室位置轮廓线及地下车库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出入口位置;7、调整地块南侧出入口位置。

具 (略) 规 (略) 规划图(图名:江山和鸣规划修改,设计号:20GH501-2)。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1日

公示渠道: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施工现场

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东新区银河大街102-1号1018室

联系电话:0415-*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中植(丹东) (略) 江山和鸣规划修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关于中植(丹东) (略) 江山和鸣规划修改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江山和鸣规划修改

建设位置:丹东新区,金河大街东侧、中央大道南侧

二、公示内容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0.475公顷;计容建筑面积:*.21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79平方米,配套服务设施建筑面积: 9124.42平方米;容积率:2.09;绿地率:35%;建筑密度:20%;地下建筑面积: *.1平方米;住宅机动车停车位约3831辆;配套服务设施机动车停车位约210辆;地面机动车停车位:约650辆;建筑高度:26层不大于80米。

地下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总地下建筑面积:*.1平方米,其中机动车停车库97448.83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库9032平方米,设备用房26922.27平方米,商业面积20000平方米。

修改内容:(相对与20GH501进行修改):1、调整1号楼-7号楼、10号楼-22号楼、54号楼平面轮廓线、层数及位置;2、调整1号楼-7号楼、10号楼-20号楼场地标高;3、调整54号楼平面轮廓线及位置;4、取消23-25号楼(住宅)、61-64号楼(商业);5、调整57-60号楼建筑平面轮廓线及场地标高;6、调整地下室位置轮廓线及地下车库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出入口位置;7、调整地块南侧出入口位置。

具 (略) 规 (略) 规划图(图名:江山和鸣规划修改,设计号:20GH501-2)。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1日

公示渠道:市自然资源局网站 施工现场

意见反馈

该项目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应在公示期 (略) 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如有反馈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丹东新区银河大街102-1号1018室

联系电话:0415-*

特此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合作区分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中植(丹东) (略) 江山和鸣规划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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