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8月3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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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8月31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

(略) 大武口区胜利东街325号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

宁夏天兴 (略)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项目代码:(2209-*-07-02-*) (略) 大武口区胜利东街325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原有二系列中碎车间内建设一条年产50000吨的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配套购置安装2台4000L混捏锅、1台球磨机、1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等,对一系列生产设备自动化升级改造,危废减量化提升改造,环保升级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电锻炉升级改造。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5万元,占总投资的4.50%,主要用于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及物料采取苫盖措施。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电煅煤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电煅煤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原料电煅煤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混捏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原料装卸、储运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适时洒水降尘,降低无组织粉尘逸散。废气(粉尘)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后排入管网,最终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安排厂房布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钢球渣、废包装编织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除尘灰和无组织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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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

(略) 大武口区胜利东街325号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

宁夏天兴 (略)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项目代码:(2209-*-07-02-*) (略) 大武口区胜利东街325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原有二系列中碎车间内建设一条年产50000吨的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配套购置安装2台4000L混捏锅、1台球磨机、1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等,对一系列生产设备自动化升级改造,危废减量化提升改造,环保升级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电锻炉升级改造。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5万元,占总投资的4.50%,主要用于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及物料采取苫盖措施。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电煅煤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电煅煤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原料电煅煤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混捏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原料装卸、储运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适时洒水降尘,降低无组织粉尘逸散。废气(粉尘)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后排入管网,最终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安排厂房布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钢球渣、废包装编织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除尘灰和无组织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

(略) 大武口区胜利东街325号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

宁夏天兴 (略)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项目代码:(2209-*-07-02-*) (略) 大武口区胜利东街325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原有二系列中碎车间内建设一条年产50000吨的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配套购置安装2台4000L混捏锅、1台球磨机、1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等,对一系列生产设备自动化升级改造,危废减量化提升改造,环保升级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电锻炉升级改造。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5万元,占总投资的4.50%,主要用于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及物料采取苫盖措施。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电煅煤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电煅煤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原料电煅煤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混捏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原料装卸、储运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适时洒水降尘,降低无组织粉尘逸散。废气(粉尘)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后排入管网,最终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安排厂房布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钢球渣、废包装编织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除尘灰和无组织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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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础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52-*

通讯地址: (略) 政务大厅二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

(略) 大武口区胜利东街325号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

宁夏天兴 (略)

埃肯碳素(中国)有限公司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项目代码:(2209-*-07-02-*) (略) 大武口区胜利东街325号。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在原有二系列中碎车间内建设一条年产50000吨的绿色冷捣糊及特种产品生产线,配套购置安装2台4000L混捏锅、1台球磨机、1台破碎机、1台筛分机等,对一系列生产设备自动化升级改造,危废减量化提升改造,环保升级改造。本项目不涉及电锻炉升级改造。

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5万元,占总投资的4.50%,主要用于施工期和运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防治等。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置施工围挡,采取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及物料采取苫盖措施。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运营期电煅煤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5)排放;电煅煤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6)排放;原料电煅煤磨粉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旋风除尘+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7)排放;混捏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密闭式管道收集后经负压式布袋除尘器除尘+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18)排放。原料装卸、储运在全封闭厂房内进行,适时洒水降尘,降低无组织粉尘逸散。废气(粉尘)排放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原有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后排入管网,最终 (略) 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

运营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排放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

运营期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安排厂房布置,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收集后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堆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钢球渣、废包装编织袋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固废间,定期外售至废品收购站;除尘灰和无组织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废导热油、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含油抹布及手套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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