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万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机用注塑件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芜湖市万华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机用注塑件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新能源电机用注塑件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项目

项目名称:

新能源电机用注塑件绿色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芜湖 (略)

公示时间

2023.8.31-2023.9.7

项目概况:

在现有厂区内增加注塑机、配料机、破碎机等设备,并对现有部分设备进行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注塑、造粒、脱模、破碎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非*烷总烃、四氢呋喃、颗粒物、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管控要求;氨厂界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

通讯地址

邮编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 (略) (略) 新能源电机用注塑件绿色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拟批准环评报告项目

项目名称:

新能源电机用注塑件绿色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泰山路1-9号

建设单位:

(略) (略)

环评机构:

芜湖 (略)

公示时间

2023.8.31-2023.9.7

项目概况:

在现有厂区内增加注塑机、配料机、破碎机等设备,并对现有部分设备进行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切实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环境管控要求。注塑、造粒、脱模、破碎废气经处理后排放,非*烷总烃、四氢呋喃、颗粒物、氨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管控要求;氨厂界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二)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雨污分流制度。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并满足污水纳管协议要求,通过污水管网纳入区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针对性地分别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和强化生产管理等措施降低噪声。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 -2008)中3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污染防治。一般工业固废应分类收集,落实回收利用途径,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矿物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应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杜绝产生二次污染。

(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项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明确人员责任,依法落实环境管理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环保设备设施,确保环保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各类排放口须规范化设置,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

公众参与情况:

有关部门意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略) 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0553-*

通讯地址

邮编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