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2023年9月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龙安创环保设备加工项目 | (略) 新罗区西陂街道工业西路68号顺和产业园A4号厂房(龙州工业园区) | (略) (略) | 福建 (略) | 项 (略) 新罗区西陂街道工业西路68号顺和产业园A4号厂房(龙州工业园区),利用福 (略) 中富龙重工环保设备生产加工项目(已经环保部门审批和自主验收)现有已建生产设备加工生产线及相关环保设施,进行改扩建,增购激光切割机、锯床等生产设备,并对喷漆房及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将原位厂房中部的漆房移至西侧,原喷涂废气处理设施湿式旋流喷淋技改为干式漆雾分离迷宫纸盒过滤器,新增占地面积352m2。设计年产废气处理设备30套、污水处理设设备10套、钢构件500吨。项目经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闽发改备[2023]F*号,项目代码:2308-*-04-01-*)。 | (一)大气污染防治。焊接烟气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抛丸粉尘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8m排气筒排放;建设密闭的调漆、喷漆、晾干房,废气采用干式漆雾分离迷宫纸盒过滤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8m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龙岩城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 (五)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合理设置围堰,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避免发生因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7-*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13楼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龙安创环保设备加工项目 | (略) 新罗区西陂街道工业西路68号顺和产业园A4号厂房(龙州工业园区) | (略) (略) | 福建 (略) | 项 (略) 新罗区西陂街道工业西路68号顺和产业园A4号厂房(龙州工业园区),利用福 (略) 中富龙重工环保设备生产加工项目(已经环保部门审批和自主验收)现有已建生产设备加工生产线及相关环保设施,进行改扩建,增购激光切割机、锯床等生产设备,并对喷漆房及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将原位厂房中部的漆房移至西侧,原喷涂废气处理设施湿式旋流喷淋技改为干式漆雾分离迷宫纸盒过滤器,新增占地面积352m2。设计年产废气处理设备30套、污水处理设设备10套、钢构件500吨。项目经新罗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闽发改备[2023]F*号,项目代码:2308-*-04-01-*)。 | (一)大气污染防治。焊接烟气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抛丸粉尘经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8m排气筒排放;建设密闭的调漆、喷漆、晾干房,废气采用干式漆雾分离迷宫纸盒过滤器+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8m排气筒排放。 (二)水污染防治。做好厂区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龙岩城 (略) 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规划厂区生产工艺布局,对主要产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场所,加强资源化回收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人员清运。 (五)环境风险防范。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合理设置围堰,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和设备,加强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避免发生因泄漏、火灾、爆炸等安全生产事故而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3年9月4日-2023年9月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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