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河道水生态和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同意建设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
二、项目单位: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编码:2301-*-04-01-*。
四、建设地址:漳浦县赤岭畲族乡。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河道综合整治长度共计28.592km,主要涉及赤兰溪、赤湖溪、蔡坑溪、石椅溪、降坑支流、大人支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28.592km、水美景观工程总长度28.592km,生态修复工程总长度28.592km,建设生态驳岸6.298km,新建滚水坝2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148万元,其中建安费6417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投入。
七、建设期限:18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九、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用地情况说明、《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等文件。
十一、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人民政府审定,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二、本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十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四、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十五、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十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河道水生态和人居环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同意建设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
二、项目单位: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人民政府。
三、项目编码:2301-*-04-01-*。
四、建设地址:漳浦县赤岭畲族乡。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河道综合整治长度共计28.592km,主要涉及赤兰溪、赤湖溪、蔡坑溪、石椅溪、降坑支流、大人支流。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清淤疏浚28.592km、水美景观工程总长度28.592km,生态修复工程总长度28.592km,建设生态驳岸6.298km,新建滚水坝2座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148万元,其中建安费6417万元,项目资金由县财政投入。
七、建设期限:18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展开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九、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用地情况说明、《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及改造提升项目-水环境整治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等文件。
十一、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漳浦县赤岭畲族乡人民政府审定,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二、本项目建设不得新增建设用地。
十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四、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十五、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十六、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漳浦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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