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宏基环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江苏宏基环电股份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
2022年9 (略) 禾泽 (略) 完成“新增拉丝和造粒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并于 10 月 24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泰环审(泰兴)【2022】205 号。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3 年 4 月江苏 (略) 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新增拉丝和造粒生产线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验收范围为新建项目以及其配套环保设施,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 2023 年 4 月10日-4 月11日对项目车间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接管标准。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 FQ2 排气筒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 同时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相关标准;FQ4 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 1“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同时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相关标准;FQ5 排气筒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最大值均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 1“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同时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中相关标准;FQ1 排气筒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中相对应的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3 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VOCs 浓度均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目前产生的固废包括有除尘器收集粉尘、拉丝产生的不合格品、塑料粒子 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拉丝液、生活垃圾。有除尘器收集粉尘、拉丝产生的不合格品、塑料粒子不合格品均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属于危险废物的活性炭和废拉丝液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拉丝液目前还没有产生。
2022年9 (略) 禾泽 (略) 完成“新增拉丝和造粒生产线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并于 10 月 24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泰环审(泰兴)【2022】205 号。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3 年 4 月江苏 (略) 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新增拉丝和造粒生产线项目”进行验收监测,验收范围为新建项目以及其配套环保设施,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 2023 年 4 月10日-4 月11日对项目车间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废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 (略) (略) 接管标准。
废气:本项目有组织废气 FQ2 排气筒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 同时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相关标准;FQ4 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表 1“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同时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中相关标准;FQ5 排气筒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最大值均满足《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表 1“非*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限值,同时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中相关标准;FQ1 排气筒中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 1 中相对应的标准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厂界颗粒物、非*烷总烃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3 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VOCs 浓度均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2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标准。
噪声: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固体废物:本项目目前产生的固废包括有除尘器收集粉尘、拉丝产生的不合格品、塑料粒子 不合格品、废活性炭、废拉丝液、生活垃圾。有除尘器收集粉尘、拉丝产生的不合格品、塑料粒子不合格品均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属于危险废物的活性炭和废拉丝液统一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废拉丝液目前还没有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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