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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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电力设施保护区划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发改委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区予以划定,现公告如下:

一、电力设施基本资料

(一)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

序号

设施名称

产权单位

线路起点区域位置

线路终点区域位置

备注

1

110kV拉尼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拉哈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2

110kV莫尼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宜卧奇

尼尔基

3

110kV莫甘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宜卧奇

甘河农场

4

110kV莫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宜卧奇

双龙泉村

5

110kV莫拉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宜卧奇

阿尔拉镇

6

110kV莫塔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宜卧奇

塔温敖宝镇

7

110kV东尼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亚东镇

尼尔基镇

8

110kV日冕1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日冕生物质发电厂

双龙泉村

9

110kV日冕2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日冕生物质发电厂

双龙泉村

10

35kV尼汉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汉古尔河镇

11

35kV尼园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

12

35kV双登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双龙泉村

登特科

13

35kV喀大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喀牙

大门庄

14

35kV甘红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

红彦镇

15

35kV红哈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红彦镇

哈达阳

16

35kV甘奎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

奎勒河

17

35kV甘马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

马场

18

35kV塔卧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

龙河

19

35kV阿喀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

喀牙

20

35kV喀杜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喀牙

杜拉尔

21

35kV塔大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

大门庄

22

35kV阿兴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

兴隆

(二)10kV配电线路

序号

设施名称

产权单位

线路起点区域位置

线路终点区域位置

备注

1

10kV登腾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登特科镇登特科村

腾克镇怪勒村

2

10kV大腾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镇烟筒石村

腾克镇东也奇村

3

10kV马郭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腾克镇马场村

腾克镇郭恩其坎村

4

10kV马莫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腾克镇马场村

腾克镇宜斯坎村

5

10kV登镇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登特科镇登特科村

登特科镇登特科村

6

10kV登阿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登特科镇登特科村

登特科镇阿彦浅村

7

10kV登宜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登特科镇登特科村

尼尔基镇双龙泉村

8

10kV红农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红彦镇红彦村

红彦镇石头河子村及红彦镇南阳村

9

10kV巴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巴彦农场场部

联合公司一场、巴彦乡杨家点

10

10kV大杨树东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大杨树镇东

红彦镇平安村

东方红分支

11

10kV古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大杨树镇牛家村

红彦镇欧富村、欧肯河农场返修五场

欧肯河分支

12

10kV巴场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巴彦农场场部

红彦镇铁东社区、巴彦乡良田四组

13

10kV哈镇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哈达阳镇西

哈达阳镇东

14

10kV哈西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哈达阳镇西

哈达阳镇三十四连

15

10kV哈额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哈达阳镇西

额尔和乡嫩江渡口及鸡冠山村

16

10kV尼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绘图莫*村

尼尔基镇惠家村

17

10kV尼兴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绘图莫*村

尼尔基镇西哈力浅村

18

10kV尼博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绘图莫*村

尼尔基镇西博荣村

19

10kV双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双龙泉村

尼尔基镇永合发村

20

10kV汉镇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汉古尔河镇汉古尔河村

汉古尔河镇南坤浅村

21

10kV汉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汉古尔河镇汉古尔河村

汉古尔河镇西坤浅村

22

10kV汉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汉古尔河镇汉古尔河村

汉古尔河镇三合村

23

10kV阿开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镇

阿尔拉镇开花浅村

24

10kV阿奎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镇

阿尔拉镇奎力浅村

25

10kV喀库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镇喀牙村

库如奇乡曙光四组

26

10kV杜查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杜拉尔乡查哈阳村

杜拉尔乡查哈阳村

27

10kV杜初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杜拉尔乡查哈阳村

杜拉尔乡五马架村

28

10kV杜沃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杜拉尔乡查哈阳村

杜拉尔乡八户村

29

10kV兴宝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西瓦尔图镇兴隆村

宝山镇红旗村

30

10kV格太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荣旗亚东镇

宝山镇太平岗村

31

10kV大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烟筒石村

金鑫村委会、伊比奇村委会、西拉金村委会

32

10kV大青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大门庄村

霍日其坎村委会、牧场村委会

33

10kV大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烟筒石村

万山庄村委会、塔北村委会

34

10kV塔镇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镇

塔温敖宝镇政府、塔温敖宝中学、塔温敖宝村居委会

35

10kV塔青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村

双青山村委会、楚万山村委会、青松村委会、青山村委会

36

10kV塔民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村

民兴村委会

37

10kV阿坤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镇

宝龙村委会、二龙山村委会、坤密尔堤村党政服务中心、九龙泉村委会、新农村村委会

38

10kV喀坤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喀牙村

马克勒村委会、大龙头村委会、古山子村委会、三泉村委会

39

10kV兴西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兴隆村

民居川村委会、新发村委会、拉力浅村委会

40

10kV阿力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镇

永安村委会、长新村委会、西瓦尔图镇政府、太平庄村委会、中心村委会、新立屯村委会、小库木尔村委会、巨龙泉村委会、卓洛尼村委会

41

10kV卧进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龙河村

龙华村委会、德日斯克村委会、前进村委会

42

10kV卧直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永丰村

丰收村委会、甘楞村委会、胜利村委会、乡直村委会

43

10kV卧丰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龙河村

斡斯门村委会、大斡村委会

44

10kV甘西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场部

甘河农场八队、甘河农场十三队

45

10kV甘萨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场部

巴彦乡萨玛街村、甘河农场二队

46

10kV甘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场部

甘河农场粮食科

47

10kV甘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场部

甘河农场十七队、甘河农场十九队、甘河农场二十三队

48

10kV甘场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场部

甘河农场老学校

49

10kV巴乡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巴彦农场场部

巴彦乡葛根台村

50

10kV奎友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奎勒河镇

奎勒河镇利民五组、奎勒河镇北方二组、奎勒河镇山河村一组

51

10kV奎扎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奎勒河镇

奎勒河镇振兴村四组、奎勒河镇清泉村五组、奎勒河镇乾安村十组

52

10kV奎兴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奎勒河镇

奎勒河镇富强村九组、奎勒河镇兴北村六组

53

10kV园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54

10kV园体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55

10kV园热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56

10kV尼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吉雅社区

57

10kV尼*II回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纳文慕仁社区

58

10kV尼*I回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布西社区

59

10kV尼*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乌尔阔社区

60

10kV尼浸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纳文慕仁社区

61

10kV尼乳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南新村

62

10kV尼*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乌尔阔社区

63

10kV双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双龙泉村

尼尔基镇吉雅社区

64

10kV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双龙泉村

尼尔基镇乌尔阔社区

65

10kV双浸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双龙泉村

尼尔基镇乌尔阔社区

66

10kV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双龙泉村

尼尔基镇乌尔阔社区

(三)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35KV及以上变电站

序号

变电站名称

产权单位

所在区域

备注

1

杜拉尔35kV变电站

国 (略)

杜拉尔

2

卧罗河35kV变电站

国 (略)

卧罗河

3

奎勒河35kV变电站

国 (略)

奎勒河

4

马场35kV变电站

国 (略)

腾克

5

喀牙35kV变电站

国 (略)

库如奇

6

红彦35kV变电站

国 (略)

红彦

7

兴旺35kV变电站

国 (略)

西瓦尔图

8

大门庄35kV变电站

国 (略)

塔温敖宝

9

汉古尔河35kV变电站

国 (略)

汉古尔河

10

登特科35kV变电站

国 (略)

登特科

11

公园35kV变电站

国 (略)

尼尔基

12

哈达阳35kV变电站

国 (略)

哈达阳

13

农场110kV变电站

国 (略)

巴彦

14

塔温敖宝110kV变电站

国 (略)

塔温敖宝

15

尼尔基110kV变电站(新)

国 (略)

尼尔基

16

阿尔拉110kV变电站

国 (略)

阿尔拉

17

双龙泉110kV变电站

国 (略)

尼尔基

18

甘河110kV变电站

国 (略)

甘河

19

莫力达瓦220kV变电站

国 (略)

尼尔基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0.4KV及以下线路与设施(以国 (略) 掌握管理为准)。

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至十一条的规定,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域如下:

(一)发电设备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

1.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

2.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风力发电站风机、铁塔、塔下电子箱、联网设施及其辅助设施;

4.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厂站内设施及其辅助设施;

5.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二)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1.架空电力线路:杆塔、铁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2.电力线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入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4.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电力监控系统网络设施。

(三)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0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400-500千伏 20米

660-750千伏 25米

800-1000千伏 30米

1100千伏 4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1.0米

1—10千伏1.5米

35千伏3.0米

66—110千伏4.0米

220千伏5.0米

500千伏8.5米

(四)地下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

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专用的输水、输油、供热、冲灰管道的保护区:

为发电厂、变电站专用的输水、输油、供热、冲灰管道两侧各一点五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三、保护措施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至二十二条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500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按照国家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者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在500米以外进行的爆破作业也应当保证电力设施安全。

第十四条 电力主管部门专用通信线、通信电缆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和微波塔、微波站、通信卫星地面站设施的保护,依照国家有关 (略) 、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行为:

(一)擅自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内私接电源,移动、损害标志物;

(二)在通往发电厂、变电站的专用道路上设置障碍;

(三)利用发电厂、变电站的围墙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在输水、输油、供热、冲灰管道(沟)保护区内取土、开挖、钻探、倾倒腐蚀性物质、堆放垃圾和矿渣、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未经发电厂许可,在灰坝(场)上种植树木和农作物或者挖沙、取土、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影响专用铁路、公路、桥梁、码头的使用;

(七)在用于水力发电的水库内,进入距水工建筑物300米区域内炸鱼、捕鱼、游泳、划船及其他可能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行为;

(八)其他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行为。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

(二)向导线抛掷物体;

(三)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丢弃锡箔纸等漂浮物;

(四)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五)擅自攀登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悬挂广告条幅;

(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或者悬挂物体、拴牲畜、攀附农作物;

(七)拆卸杆塔或者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者标志牌;

(八)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者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九)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十)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第十七条 禁止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35千伏及以下5米、66千伏及以上1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腐蚀性化学物品。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外50米以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等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要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时,由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破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者改变其埋设深度。

第十八条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下列规定:

(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不得烧窑、烧荒;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保留或者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之间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

第十九条 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腐蚀性化学物品,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树木;

(二)不得在河道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河。

第二十条 下列行为必须经旗县级以上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一)在架空电力线路或者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

(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

(三)超过四米高度的车辆、机械(含车辆、机械上的人员)和物体或者其最高点与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小于相应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而通过架空电力线路;

(四)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五)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

(一)非法侵占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征收的土地;

(二)涂改、移动、损害、拔除电力设施建设的测算标桩和标志;

(三)破坏、封堵施工道路,截断施工水源或者电源,聚众干扰、阻挠电力设施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二条 未经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电力设施器材。

四、对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至二十九条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电力设施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电力主管部门应当将批准的电力设施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规划和计划通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划定保护区域。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发电厂、变电站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设施(或者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两侧规划审批建筑物时,应当会同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审查后批准。

第二十四条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电力建设企业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与有关单位达成协议。

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应当尽量 (略) 公园绿地,必须穿过时,应当经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注意避开景观优美和游人集中的地区。

第二十五条 自然资源、农牧、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宅基地、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和植树造林时,应当避开已建的架空线路、电力电缆、输油管道、除灰管道等电力设施。

第二十六条 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设施与发电厂、变电站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双方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对因新建、改建、扩建发电厂、变电站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而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或者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二十七条 架空电力线路和树木之间距离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者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树木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取得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可种植低矮树种,并由树木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修剪,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者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电力设施所有人应当依法予以修剪或者砍伐。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所有人可以先行对树木采取修剪、砍伐或者其他处理措施,事后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树木所有者,并将砍伐树木的情况报当地旗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一)生产作业、交通事故等外力因素致使树木倾斜或者倒伏,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树木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

(三)处置电力设施突发事件,需要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的;

(四)其他严重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情形。

涉及古树名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架空电力线路穿过林区时,应当砍伐出通道。通道宽度为拟建架空电力线路两边线间的距离和林区主要树种自然生成最终高度二倍之和。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

线路建设单位砍伐树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申报办理手续,并付给树木所有者补偿费后,方可进行。对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不妨碍对线路巡视、检修的树木可以不砍伐,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必须与树木所有者签定协议,确保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本公告所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如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辖区内其他公用设施(建筑)保护区、控制区等范围重叠的,经旗电力行政管理机构与所涉及的公用设施(建筑)行政管理机构或行业管理部门协商后划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发改委对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辖区内电力设施保护区予以划定,现公告如下:

一、电力设施基本资料

(一)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

序号

设施名称

产权单位

线路起点区域位置

线路终点区域位置

备注

1

110kV拉尼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拉哈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尼尔基镇

2

110kV莫尼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宜卧奇

尼尔基

3

110kV莫甘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宜卧奇

甘河农场

4

110kV莫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宜卧奇

双龙泉村

5

110kV莫拉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宜卧奇

阿尔拉镇

6

110kV莫塔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宜卧奇

塔温敖宝镇

7

110kV东尼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亚东镇

尼尔基镇

8

110kV日冕1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日冕生物质发电厂

双龙泉村

9

110kV日冕2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日冕生物质发电厂

双龙泉村

10

35kV尼汉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汉古尔河镇

11

35kV尼园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

12

35kV双登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双龙泉村

登特科

13

35kV喀大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喀牙

大门庄

14

35kV甘红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

红彦镇

15

35kV红哈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红彦镇

哈达阳

16

35kV甘奎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

奎勒河

17

35kV甘马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

马场

18

35kV塔卧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

龙河

19

35kV阿喀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

喀牙

20

35kV喀杜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喀牙

杜拉尔

21

35kV塔大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

大门庄

22

35kV阿兴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

兴隆

(二)10kV配电线路

序号

设施名称

产权单位

线路起点区域位置

线路终点区域位置

备注

1

10kV登腾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登特科镇登特科村

腾克镇怪勒村

2

10kV大腾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镇烟筒石村

腾克镇东也奇村

3

10kV马郭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腾克镇马场村

腾克镇郭恩其坎村

4

10kV马莫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腾克镇马场村

腾克镇宜斯坎村

5

10kV登镇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登特科镇登特科村

登特科镇登特科村

6

10kV登阿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登特科镇登特科村

登特科镇阿彦浅村

7

10kV登宜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登特科镇登特科村

尼尔基镇双龙泉村

8

10kV红农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红彦镇红彦村

红彦镇石头河子村及红彦镇南阳村

9

10kV巴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巴彦农场场部

联合公司一场、巴彦乡杨家点

10

10kV大杨树东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大杨树镇东

红彦镇平安村

东方红分支

11

10kV古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大杨树镇牛家村

红彦镇欧富村、欧肯河农场返修五场

欧肯河分支

12

10kV巴场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巴彦农场场部

红彦镇铁东社区、巴彦乡良田四组

13

10kV哈镇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哈达阳镇西

哈达阳镇东

14

10kV哈西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哈达阳镇西

哈达阳镇三十四连

15

10kV哈额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哈达阳镇西

额尔和乡嫩江渡口及鸡冠山村

16

10kV尼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绘图莫*村

尼尔基镇惠家村

17

10kV尼兴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绘图莫*村

尼尔基镇西哈力浅村

18

10kV尼博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绘图莫*村

尼尔基镇西博荣村

19

10kV双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双龙泉村

尼尔基镇永合发村

20

10kV汉镇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汉古尔河镇汉古尔河村

汉古尔河镇南坤浅村

21

10kV汉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汉古尔河镇汉古尔河村

汉古尔河镇西坤浅村

22

10kV汉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汉古尔河镇汉古尔河村

汉古尔河镇三合村

23

10kV阿开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镇

阿尔拉镇开花浅村

24

10kV阿奎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镇

阿尔拉镇奎力浅村

25

10kV喀库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镇喀牙村

库如奇乡曙光四组

26

10kV杜查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杜拉尔乡查哈阳村

杜拉尔乡查哈阳村

27

10kV杜初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杜拉尔乡查哈阳村

杜拉尔乡五马架村

28

10kV杜沃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杜拉尔乡查哈阳村

杜拉尔乡八户村

29

10kV兴宝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西瓦尔图镇兴隆村

宝山镇红旗村

30

10kV格太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荣旗亚东镇

宝山镇太平岗村

31

10kV大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烟筒石村

金鑫村委会、伊比奇村委会、西拉金村委会

32

10kV大青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大门庄村

霍日其坎村委会、牧场村委会

33

10kV大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烟筒石村

万山庄村委会、塔北村委会

34

10kV塔镇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镇

塔温敖宝镇政府、塔温敖宝中学、塔温敖宝村居委会

35

10kV塔青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村

双青山村委会、楚万山村委会、青松村委会、青山村委会

36

10kV塔民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塔温敖宝村

民兴村委会

37

10kV阿坤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镇

宝龙村委会、二龙山村委会、坤密尔堤村党政服务中心、九龙泉村委会、新农村村委会

38

10kV喀坤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喀牙村

马克勒村委会、大龙头村委会、古山子村委会、三泉村委会

39

10kV兴西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兴隆村

民居川村委会、新发村委会、拉力浅村委会

40

10kV阿力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阿尔拉镇

永安村委会、长新村委会、西瓦尔图镇政府、太平庄村委会、中心村委会、新立屯村委会、小库木尔村委会、巨龙泉村委会、卓洛尼村委会

41

10kV卧进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龙河村

龙华村委会、德日斯克村委会、前进村委会

42

10kV卧直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永丰村

丰收村委会、甘楞村委会、胜利村委会、乡直村委会

43

10kV卧丰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龙河村

斡斯门村委会、大斡村委会

44

10kV甘西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场部

甘河农场八队、甘河农场十三队

45

10kV甘萨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场部

巴彦乡萨玛街村、甘河农场二队

46

10kV甘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场部

甘河农场粮食科

47

10kV甘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场部

甘河农场十七队、甘河农场十九队、甘河农场二十三队

48

10kV甘场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甘河农场场部

甘河农场老学校

49

10kV巴乡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巴彦农场场部

巴彦乡葛根台村

50

10kV奎友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奎勒河镇

奎勒河镇利民五组、奎勒河镇北方二组、奎勒河镇山河村一组

51

10kV奎扎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奎勒河镇

奎勒河镇振兴村四组、奎勒河镇清泉村五组、奎勒河镇乾安村十组

52

10kV奎兴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奎勒河镇

奎勒河镇富强村九组、奎勒河镇兴北村六组

53

10kV园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54

10kV园体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55

10kV园热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尼尔基镇敖拉社区

56

10kV尼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吉雅社区

57

10kV尼*II回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纳文慕仁社区

58

10kV尼*I回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布西社区

59

10kV尼*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乌尔阔社区

60

10kV尼浸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纳文慕仁社区

61

10kV尼乳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南新村

62

10kV尼*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尼尔基镇

尼尔基镇乌尔阔社区

63

10kV双北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双龙泉村

尼尔基镇吉雅社区

64

10kV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双龙泉村

尼尔基镇乌尔阔社区

65

10kV双浸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双龙泉村

尼尔基镇乌尔阔社区

66

10kV双*线

国网莫力达瓦达 (略)

双龙泉村

尼尔基镇乌尔阔社区

(三)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35KV及以上变电站

序号

变电站名称

产权单位

所在区域

备注

1

杜拉尔35kV变电站

国 (略)

杜拉尔

2

卧罗河35kV变电站

国 (略)

卧罗河

3

奎勒河35kV变电站

国 (略)

奎勒河

4

马场35kV变电站

国 (略)

腾克

5

喀牙35kV变电站

国 (略)

库如奇

6

红彦35kV变电站

国 (略)

红彦

7

兴旺35kV变电站

国 (略)

西瓦尔图

8

大门庄35kV变电站

国 (略)

塔温敖宝

9

汉古尔河35kV变电站

国 (略)

汉古尔河

10

登特科35kV变电站

国 (略)

登特科

11

公园35kV变电站

国 (略)

尼尔基

12

哈达阳35kV变电站

国 (略)

哈达阳

13

农场110kV变电站

国 (略)

巴彦

14

塔温敖宝110kV变电站

国 (略)

塔温敖宝

15

尼尔基110kV变电站(新)

国 (略)

尼尔基

16

阿尔拉110kV变电站

国 (略)

阿尔拉

17

双龙泉110kV变电站

国 (略)

尼尔基

18

甘河110kV变电站

国 (略)

甘河

19

莫力达瓦220kV变电站

国 (略)

尼尔基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0.4KV及以下线路与设施(以国 (略) 掌握管理为准)。

二、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至十一条的规定,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域如下:

(一)发电设备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

1.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厂、站内的设施。

2.发电厂、变电站外各种专用的管道(沟)、储灰场、水井、泵站、冷却水塔、油库、堤坝、铁路、道路、桥梁、码头、燃料装卸设施、避雷装置、消防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风力发电站风机、铁塔、塔下电子箱、联网设施及其辅助设施;

4.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厂站内设施及其辅助设施;

5.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引水隧洞(含支洞口)、引水渠道、调压井(塔)、露天高压管道、厂房、尾水渠、厂房与大坝间的通信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二)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

1.架空电力线路:杆塔、铁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塔的爬梯和脚钉,导线跨越航道的保护设施、巡(保)线站、巡视检修专用道路、船舶和桥梁、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2.电力线缆线路:架空、地下、水底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电缆井、盖板、入孔、标石、水线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室、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4.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电力监控系统网络设施。

(三)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5.0米

35-110千伏 10米

154-330千伏 15米

400-500千伏 20米

660-750千伏 25米

800-1000千伏 30米

1100千伏 40米

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1.0米

1—10千伏1.5米

35千伏3.0米

66—110千伏4.0米

220千伏5.0米

500千伏8.5米

(四)地下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

地下电缆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五)发电厂、变电站专用的输水、输油、供热、冲灰管道的保护区:

为发电厂、变电站专用的输水、输油、供热、冲灰管道两侧各一点五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三、保护措施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第十三条至二十二条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依法进行保护。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距电力设施500米范围内(指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若因工作需要必须进行爆破作业时,应当按照国家颁发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采取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并征得当地电力设施产权单位或者管理部门的书面同意,报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在500米以外进行的爆破作业也应当保证电力设施安全。

第十四条 电力主管部门专用通信线、通信电缆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和微波塔、微波站、通信卫星地面站设施的保护,依照国家有关 (略) 、中央军委关于保护通信线路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行为:

(一)擅自进入发电厂、变电站内私接电源,移动、损害标志物;

(二)在通往发电厂、变电站的专用道路上设置障碍;

(三)利用发电厂、变电站的围墙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在输水、输油、供热、冲灰管道(沟)保护区内取土、开挖、钻探、倾倒腐蚀性物质、堆放垃圾和矿渣、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五)未经发电厂许可,在灰坝(场)上种植树木和农作物或者挖沙、取土、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六)影响专用铁路、公路、桥梁、码头的使用;

(七)在用于水力发电的水库内,进入距水工建筑物300米区域内炸鱼、捕鱼、游泳、划船及其他可能危及水工建筑物安全的行为;

(八)其他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行为。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一)向电力线路设施射击;

(二)向导线抛掷物体;

(三)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丢弃锡箔纸等漂浮物;

(四)擅自在导线上接用电器设备;

(五)擅自攀登杆塔或者在杆塔上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安装广播喇叭、悬挂广告条幅;

(六)利用杆塔、拉线作起重牵引地锚或者悬挂物体、拴牲畜、攀附农作物;

(七)拆卸杆塔或者拉线上的器材,移动、损坏永久性标志或者标志牌;

(八)在杆塔内(不含杆塔与杆塔之间)或者杆塔与拉线之间修筑道路;

(九)在杆塔、拉线基础的规定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

(十)其他危害电力线路设施的行为。

第十七条 禁止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35千伏及以下5米、66千伏及以上10米)范围内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者倾倒酸、碱、盐及其他腐蚀性化学物品。

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外50米以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等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要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二)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时,由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三)不得破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者改变其埋设深度。

第十八条 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单位或者个人必须遵下列规定:

(一)不得堆放谷物、草料、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及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物品;

(二)不得烧窑、烧荒;

(三)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经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保留或者种植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之间符合安全距离的树木。

第十九条 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单位或者个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内堆放垃圾、矿渣、易燃物、易爆物,倾倒酸、碱、盐及其他腐蚀性化学物品,兴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种植树木;

(二)不得在河道电缆保护区内抛锚、拖锚、炸鱼、挖河。

第二十条 下列行为必须经旗县级以上电力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

(一)在架空电力线路或者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打桩、钻探、开挖等作业;

(二)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

(三)超过四米高度的车辆、机械(含车辆、机械上的人员)和物体或者其最高点与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小于相应电压等级的安全距离而通过架空电力线路;

(四)小于导线距穿越物体之间的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

(五)在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内进行作业。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

(一)非法侵占电力设施建设项目依法征收的土地;

(二)涂改、移动、损害、拔除电力设施建设的测算标桩和标志;

(三)破坏、封堵施工道路,截断施工水源或者电源,聚众干扰、阻挠电力设施建设的正常进行。

第二十二条 未经有关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电力设施器材。

四、对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的处理

依照《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至二十九条的规定对电力设施与其他设施互相妨碍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电力设施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电力主管部门应当将批准的电力设施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的规划和计划通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划定保护区域。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发电厂、变电站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的新建、改建或者扩建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在已建架空电力线路设施(或者已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规划的架空电力线路设施)两侧规划审批建筑物时,应当会同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审查后批准。

第二十四条 新建架空电力线路不得跨越储存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的区域;一般不得跨越房屋,特殊情况需要跨越房屋时,电力建设企业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与有关单位达成协议。

架空电力线路建设应当尽量 (略) 公园绿地,必须穿过时,应当经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并注意避开景观优美和游人集中的地区。

第二十五条 自然资源、农牧、林业和草原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宅基地、建设用地、建设项目选址和植树造林时,应当避开已建的架空线路、电力电缆、输油管道、除灰管道等电力设施。

第二十六条 公用工程、城市绿化和其他设施与发电厂、变电站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双方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本条例和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对因新建、改建、扩建发电厂、变电站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辅助设施而损害农作物、砍伐树木或者拆迁建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偿。

第二十七条 架空电力线路和树木之间距离应当符合安全要求。

架空电力线路导线在最大弧垂或者最大风偏后与树木之间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树木时,树木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取得当地电力主管部门同意,可种植低矮树种,并由树木所有者或者管理者负责修剪,保持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和导线之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种植的或者自然生长的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电力设施所有人应当依法予以修剪或者砍伐。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所有人可以先行对树木采取修剪、砍伐或者其他处理措施,事后十五日内书面通知树木所有者,并将砍伐树木的情况报当地旗县级以上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一)生产作业、交通事故等外力因素致使树木倾斜或者倒伏,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树木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

(三)处置电力设施突发事件,需要采取相应应急措施的;

(四)其他严重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情形。

涉及古树名木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架空电力线路穿过林区时,应当砍伐出通道。通道宽度为拟建架空电力线路两边线间的距离和林区主要树种自然生成最终高度二倍之和。通道内不得再种植树木。

线路建设单位砍伐树木,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申报办理手续,并付给树木所有者补偿费后,方可进行。对不影响线路安全运行、不妨碍对线路巡视、检修的树木可以不砍伐,电力线路建设单位必须与树木所有者签定协议,确保树木自然生长最终高度与导线间的距离符合安全距离的要求。

本公告所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如与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辖区内其他公用设施(建筑)保护区、控制区等范围重叠的,经旗电力行政管理机构与所涉及的公用设施(建筑)行政管理机构或行业管理部门协商后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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