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临城镇滨海污水处理厂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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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临城镇滨海污水处理厂项目

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县临城镇滨海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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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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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临城镇滨海污水处理厂项目
临高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略) 临高县临城镇昌拱村委会西南侧
海南 (略)
临高县临城镇滨海污水处理厂近期采用“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超细格栅+A/A/O/A生化池+MBR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基础上,COD、BOD5、NH3-N及TP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水Ⅳ类标准后排至昌拱溪。配套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提升井各3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55.317km,收集范围包括临澜湾临高角片区和临澜湾水城片区及文澜新城北部区域;尾水排放管采用重力压力流球墨铸铁管,按远期30000m3/d建设。
本项目是一项治理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符合 (略) 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选址、污水处理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合理可行,运营期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产业政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及限制类。 (2)其他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略) 生态环境护厅关于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 (略)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滨海污水处理厂厂址拟选择于昌拱村西南侧, (略) 政道路西侧的林地,距离临高角风景区1.1km。本厂址地理位置交通便利,且 (略) 政道路管线,具备远期扩建条件,符合工程技术要求,便于污泥运出。且位于城镇水体下游,出水排至厂区南侧昌拱溪,经3km后入海,选址便于处理后出水回用和安全排放。厂址在临高角风景区、白蝶贝自然保护区、附近居民点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选址不涉及拆迁。工程地质条件稳定。片区海域历史最高潮水位为2.95 米,文澜江河段二十年一遇洪水位在3.5米(河口)—3.7 米(上游)之间,针对文澜江洪水位与最高潮水位并确保0.5 米以上的余量高度,规划4.20米为道路的最低路面标高,满足防洪要求。厂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 (略) 级自然保护区和临高角风景名胜区,本项目东侧的文澜河临城镇下游至河口段属于优先保护单元,该段所在的生态环境分区类型为生态保护红线(海岸带自然岸段、海岸带自然岸段生态缓冲、江河)、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海岸防护),不宜在该段设置入河排污口。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周边海域为临高角度假旅游区,不具备排海条件。而本项目所在区域另有两条水系,奇地溪和昌拱溪,昌拱溪和奇地溪消解条件相近,但排入奇地溪的方案厂区选址征地困难,难以实施,因此,本项目选址具有合理性和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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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厂区采用“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超细格栅+A/A/O/A生化池+MBR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工艺后,出水水质CODcr、BOD5、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其余水质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昌拱溪。 (2)废气:预处理(包括细格栅、沉砂池、超细格栅)、生化处理厌氧缺氧段、污泥处理(污泥池、污泥脱水间、污泥堆放间)进行封闭为密闭结构,分别设置废气收集管道,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的二级标准,除臭措施排气筒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的标准要求。 (3)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的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标准值。 (4)固废:生活垃圾、栅渣、沉砂、辅料外包装、化验室废易损固件(清洗干净的)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MBR废组件由厂家回收;污泥近期交由有污泥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远期待临高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成后交由其处理;生物除臭废弃填料,设备维修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沾染废液及危险特性药品的实验用品,废药物、药品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总量控制:CODCr:54.75t/a,NH3-N:2.74t/a。
厂区周围进行绿化隔离带的建设。
(1)大气环境: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及泵站下风向监测点位NH3、H2S现状监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小于10,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声环境: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表水环境:昌拱溪调查河段主要污染物现状满足IV类标准,文澜江下游水质现状满足III类水质要求,周边近岸海域满足二类海水水质。 (4)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土壤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1.结合化验数据及时掌握生物反应池的工艺控制指标,观察活性污泥的生物相,及时调整运行工况;2.设备检修分批进行,处理单元池体设2格,主要建筑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管线非满流设计;3.关键设备应一备一用,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4.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5.严格控制各处理单元工艺参数,配备流量、水质自动分析监控仪器,定期取样测量,及时调整设备;6.主要操作人员上岗前严格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7.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8.排放口设置切断控制阀门,一旦出现事故时立即关闭阀门。污水处理设备事故状态下,禁止直接排放,尽快修复设备,待设备恢复正常、处理达标再后排放。9.建立企业的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第一时间向污水处理厂报告事故的类型,估计事故源强,以便污水厂采取相应措施;10.污泥运输车辆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运输路线避开人群密集点;11.穿越河道管线均做防管线破裂措施,比如采用双层管;12.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临高县生态环境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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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临高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临高县临城镇滨海污水处理厂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1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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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临城镇滨海污水处理厂项目
临高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略) 临高县临城镇昌拱村委会西南侧
海南 (略)
临高县临城镇滨海污水处理厂近期采用“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超细格栅+A/A/O/A生化池+MBR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一级A标准基础上,COD、BOD5、NH3-N及TP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地表水Ⅳ类标准后排至昌拱溪。配套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和污水提升井各3座;新建污水收集管网55.317km,收集范围包括临澜湾临高角片区和临澜湾水城片区及文澜新城北部区域;尾水排放管采用重力压力流球墨铸铁管,按远期30000m3/d建设。
本项目是一项治理 (略) 政基础设施工程,也是一项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符合 (略) 地方产业政策,用地符合规划要求,选址、污水处理工艺、环境保护措施等合理可行,运营期采取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得到妥善处置的前提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产业政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 (略) 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中的禁止类及限制类。 (2)其他符合性 本项目符合《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 (略) 生态环境护厅关于做好乡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城乡排水工程项目规范》《 (略)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略) 水污染防治条例》《 (略) “十四五”城镇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发展规划》《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滨海污水处理厂厂址拟选择于昌拱村西南侧, (略) 政道路西侧的林地,距离临高角风景区1.1km。本厂址地理位置交通便利,且 (略) 政道路管线,具备远期扩建条件,符合工程技术要求,便于污泥运出。且位于城镇水体下游,出水排至厂区南侧昌拱溪,经3km后入海,选址便于处理后出水回用和安全排放。厂址在临高角风景区、白蝶贝自然保护区、附近居民点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选址不涉及拆迁。工程地质条件稳定。片区海域历史最高潮水位为2.95 米,文澜江河段二十年一遇洪水位在3.5米(河口)—3.7 米(上游)之间,针对文澜江洪水位与最高潮水位并确保0.5 米以上的余量高度,规划4.20米为道路的最低路面标高,满足防洪要求。厂址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 (略) 级自然保护区和临高角风景名胜区,本项目东侧的文澜河临城镇下游至河口段属于优先保护单元,该段所在的生态环境分区类型为生态保护红线(海岸带自然岸段、海岸带自然岸段生态缓冲、江河)、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海岸防护),不宜在该段设置入河排污口。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周边海域为临高角度假旅游区,不具备排海条件。而本项目所在区域另有两条水系,奇地溪和昌拱溪,昌拱溪和奇地溪消解条件相近,但排入奇地溪的方案厂区选址征地困难,难以实施,因此,本项目选址具有合理性和唯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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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水:厂区采用“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细格栅+平流沉砂池+超细格栅+A/A/O/A生化池+MBR池+次氯酸钠消毒池”工艺后,出水水质CODcr、BOD5、氨氮、总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其余水质因子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昌拱溪。 (2)废气:预处理(包括细格栅、沉砂池、超细格栅)、生化处理厌氧缺氧段、污泥处理(污泥池、污泥脱水间、污泥堆放间)进行封闭为密闭结构,分别设置废气收集管道,负压收集,废气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设施,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厂区无组织废气排放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的二级标准,除臭措施排气筒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的标准要求。 (3)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减振等措施的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1的2类标准值。 (4)固废:生活垃圾、栅渣、沉砂、辅料外包装、化验室废易损固件(清洗干净的)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MBR废组件由厂家回收;污泥近期交由有污泥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远期待临高县污泥无害化处理工程建成后交由其处理;生物除臭废弃填料,设备维修废机油,化验室废液,废活性炭,沾染废液及危险特性药品的实验用品,废药物、药品属于危险废物,危废暂存间暂存,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总量控制:CODCr:54.75t/a,NH3-N:2.74t/a。
厂区周围进行绿化隔离带的建设。
(1)大气环境:根据《20 (略) 生态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区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厂区及泵站下风向监测点位NH3、H2S现状监测值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中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臭气浓度小于10,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2)声环境:本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地表水环境:昌拱溪调查河段主要污染物现状满足IV类标准,文澜江下游水质现状满足III类水质要求,周边近岸海域满足二类海水水质。 (4)地下水环境:监测点位各监测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土壤环境: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监测点位各监测因子均可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要求。
1.结合化验数据及时掌握生物反应池的工艺控制指标,观察活性污泥的生物相,及时调整运行工况;2.设备检修分批进行,处理单元池体设2格,主要建筑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管线非满流设计;3.关键设备应一备一用,采用双回路电源供电;4.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及时消除事故隐患;5.严格控制各处理单元工艺参数,配备流量、水质自动分析监控仪器,定期取样测量,及时调整设备;6.主要操作人员上岗前严格进行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7.加强运行管理和进出水的监测工作,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8.排放口设置切断控制阀门,一旦出现事故时立即关闭阀门。污水处理设备事故状态下,禁止直接排放,尽快修复设备,待设备恢复正常、处理达标再后排放。9.建立企业的事故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风险事故,第一时间向污水处理厂报告事故的类型,估计事故源强,以便污水厂采取相应措施;10.污泥运输车辆采取密封、防水、防渗漏和防遗撒等措施,运输路线避开人群密集点;11.穿越河道管线均做防管线破裂措施,比如采用双层管;12.编制《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临高县生态环境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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