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县山区河道名录核查情况进行公示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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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山区河道名录核查情况进行公示的报告

县政府:

根据《 (略) 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晋水河湖〔2023〕150号)和《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阳水函〔2023〕64号)文件要求,对我县流域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进行梳理,逐条河流核查河流名称、所属行政区、所属水系、河流长度、河流面积等情况,建立山区河道名录。并明确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分别承担河道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我县河流共有26条,其中山区河道21条,分别是:秀水河、香河、罗河、阴山河、招山河、山底河、木口河、黑研水河、檀山沟河、石牛河、柏泉沟河、徐里沟河、鹤山沟河、东河、朱家河、寺耳河、上社河、石门河、蒿田河、险溢河、温川河,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盂县山区河道名录

盂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盂县水利局

2023年8月30日


县政府:

根据《 (略) 水利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晋水河湖〔2023〕150号)和《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阳水函〔2023〕64号)文件要求,对我县流域面积小于200平方公里以下的河流进行梳理,逐条河流核查河流名称、所属行政区、所属水系、河流长度、河流面积等情况,建立山区河道名录。并明确落实县乡村三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分别承担河道管理保护领导责任、防汛责任、部门责任和巡查管护责任。我县河流共有26条,其中山区河道21条,分别是:秀水河、香河、罗河、阴山河、招山河、山底河、木口河、黑研水河、檀山沟河、石牛河、柏泉沟河、徐里沟河、鹤山沟河、东河、朱家河、寺耳河、上社河、石门河、蒿田河、险溢河、温川河,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盂县山区河道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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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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