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横街镇2023年农民饮用水应通尽通工程爱中片吼声水站、许家水站、爱岭水站立项的复函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横街镇2023年农民饮用水应通尽通工程爱中片吼声水站、许家水站、爱岭水站立项的复函
(略) 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横街镇2023年农民饮用水应通尽通工程爱中片(吼声水站、许家水站、爱岭水站)立项的函》(横政〔2023〕30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横街镇2023年农民饮用水应通尽通工程爱中片(吼声水站、许家水站、爱岭水站)。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横街镇2023年农民饮用水应通尽通工程爱中片(吼声水站、许家水站、爱岭水站)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4-*-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横街镇爱中村、乌岩村、爱岭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地提升、膜处理工艺、水质在线监测、信息化数字系统、村内供水管网提升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663.1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981.7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72.36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59.9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用44.55万元,独立费用156.06万元,基本预备费48.44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3年8月开工,2024年7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2021〕4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4日
(略) 海曙区横街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准横街镇2023年农民饮用水应通尽通工程爱中片(吼声水站、许家水站、爱岭水站)立项的函》(横政〔2023〕30号)收悉,根据《海曙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海政发〔2020〕67号)及相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横街镇2023年农民饮用水应通尽通工程爱中片(吼声水站、许家水站、爱岭水站)。现将有关事宜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横街镇2023年农民饮用水应通尽通工程爱中片(吼声水站、许家水站、爱岭水站)
二、项目统一编码:2304-*-04-01-*
三、项目地址:本项目位于横街镇爱中村、乌岩村、爱岭村。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源地提升、膜处理工艺、水质在线监测、信息化数字系统、村内供水管网提升等。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663.12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981.74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72.36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59.97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用44.55万元,独立费用156.06万元,基本预备费48.44万元。资金来源:由财政资金统筹和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周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12个月,计划于2023年8月开工,2024年7月完工。
七、同意招标方案: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依法开展招标工作。限额以下项目,按《海曙区限额以下政府投资项目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海资交管办〔2021〕4号)文件执行。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局重新核准。
本项目如涉及办公用房或业务技术用房,须严格按相关规定报批;涉及使用专项债或中央资金等,须严格按照投向领域等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开工建设,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征拆、土地、规划、环保等建设条件;不符合规定的建设条件的,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函复。
附件.doc: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略)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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