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铁矿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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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铁矿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将“废弃铁矿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废弃铁矿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废弃铁矿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扩改建(未批先建)

(3)项目法人:李斯凡

(4)项目联系人:付道君

(5)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卫城镇坪寨村

(6)总投资:1000万元

(7)行业类别:C0810铁矿采选

(8)建设规模:厂区占地面积为32008.4m2,此次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8820m2,项目为原厂址内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新增磁选机、压滤机等设备,购买周边废弃铁矿石资源,在原厂区内改扩建2条铁矿洗选生产线,每年共洗选18万吨废弃铁矿。

三、项目环境影响简述及防治措施分析

1、施工期

(1)施工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本身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水泥浆搅拌过程,泥浆用水量较小,拌合过程控制拌合用水添加量,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自然蒸发。施工人员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污废水利用厂区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施工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垃圾的堆放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因此,施工期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是减少扬尘的有效手段。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控制装载量,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严禁车辆在行驶中沿途震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运送建筑材料及渣土的车辆车身须用篷布遮盖。在施工车辆经常行驶的泥路上应铺上颗粒较大的砂石,并经常洒水冲洗,可有效防止车轮粘上泥土。车辆驶出工地时,应将车身特别是车轮上的泥土洗净,经常清洗运载汽车的车轮和底盘上的泥土,减少汽车携带泥土杂物散落地面和路面;在施工工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企业应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施工单位应派专人对道路负责清扫,及时冲洗干净;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3)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阶段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人员高峰时估计有10人,按人均产生生活垃圾0.2kg/人·d计,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2kg/d,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建筑垃圾主要为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土石方等杂物。项目施工主要为新增环保设施及环保设备安装等,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施工单位可将这些建筑垃圾用作回填材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处理。

(4)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运行,昼间施工影响较小,夜间施工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了不产生噪声扰民,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降低声源的噪声源强;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在施工过程中,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住宅)的地方;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在晚上22:00时~次日6:00时,禁止使用强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应及早同当地居民协调,征得当地居民理解。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原厂址内改扩建项目,场地内已无植被,施工期不存在对植被的影响。施工场地的环保设施废水收集池的建设存在小范围开挖、填方、平整,由于挖方及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土堆不能及时清理,遇到较大降雨冲刷,易发生水土流失。因此,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以避免发生水土流失。施工场界构筑临时排水沟,避免暴雨冲刷时产生地表径流或水土流失。随着施工期结束,建设场地被水泥、建筑及植被覆盖,水土流失的不利影响将逐步消除。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必须进行合理处置,做到随挖随填、随填随压、随挖随清,不留松土,不乱弃土,防止雨水冲刷,以减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绿化。

2、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槽洗废水、磁选废水、洗胎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原有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防尘用水、道路防尘用水等经矿石吸收或自然蒸发,项目正常情况下污废水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无外排的生产废水。在正常工况下,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极小。

(2)大气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定员,项目铁矿磁选过程中为湿式作业,磁选过程中无粉尘产生。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原料堆场粉尘、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精矿、尾渣堆存及转运粉尘、装卸粉尘及道路扬尘。

1)粉料堆场、精矿堆场、尾渣堆场扬尘、原料堆场扬尘

本项目粉料堆场、精矿堆场、尾渣堆场均采用“三围一顶”封闭车间(即三面设置围挡,上方设置顶棚,原料堆场两面设置围挡,上方设置顶棚),并采取喷雾洒水降尘措施,物料堆存扬尘量的排放量将减少85%以上,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装卸扬尘

项目物料装卸过程位半封闭车间内(两面设置围挡,上方设置顶棚),并且装卸过程采取喷雾洒水、降低装载高度等降尘措施后,90%以上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沉降,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破碎筛分扬尘

项目设计将破碎、筛分、磁选等设备设置在半封闭厂房内,并且破碎机、振动筛和制砂机均采用密闭罩进行封闭,并在罩顶针对破碎机、制砂机的进出料口设置喷雾设施进行喷雾降尘,项目全流程采用喷雾设施进行喷雾降尘,除尘效率按95%计。同时通过车间半封闭,定期在车间内进行洒水降尘,未处理粉尘大部分能因重力影响自然沉降,沉降率约为90%,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道路扬尘

运输车辆通过采取控制车速、场内道路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后,扬尘量减少约90%,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经预测与评价分析,项目运营期铁矿破碎筛分、物料堆存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在采取环评提出措施后最大浓度均能达到厂界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声环境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磁选机、压滤机、泥浆泵等设备。经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设备产生的噪声会大大削减,厂界处昼间的噪声影响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渣及压滤后污泥、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同时执行《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提出如下环保措施:

①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②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③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④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本项目尾渣暂存于厂区内尾渣堆场,堆场面积约1030m2,堆存高度约3m,约能堆存项目4d的尾渣及泥饼量。同时项目与贵州 (略) 、贵州 (略) 签订有尾渣购销购销合同外售至以上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主要用作生产水泥,尾渣外购合同见附件8),尾渣采用汽 (略) 。贵州 (略) 位于惠水县长田工业园区,运距为98km,生产规模为4500t/d水泥熟料;贵州 (略) (略) 织金县三*街道,运距为70km,生产规模为一条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 (略) 分别签订3500吨以上/月(无上限)的购销合同,可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尾渣及泥饼。

2)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拉运处理。

本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运、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对危险废物贮存、转运的要求进行本项目各种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运。

根据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期限,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面积20m2,能满足贮存要求

综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项目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能够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环评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公示时间内公众如需索取补充信息或反映对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范围:受本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影响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主要内容:(1)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2)对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2、联系地点: (略) (略) 卫城镇坪寨村

3、联系人:付道君

4、联系电话:*

八、环评编制单位

贵州 (略)

联系人:吴治涛

电话:0851-*

九、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q.com、*@*q.com

2、邮寄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A.C栋1单元18层6、7号

、公示日期

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4日。

附件1废弃铁矿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将“废弃铁矿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废弃铁矿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废弃铁矿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扩改建(未批先建)

(3)项目法人:李斯凡

(4)项目联系人:付道君

(5)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卫城镇坪寨村

(6)总投资:1000万元

(7)行业类别:C0810铁矿采选

(8)建设规模:厂区占地面积为32008.4m2,此次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为8820m2,项目为原厂址内改扩建项目,不新增用地,新增磁选机、压滤机等设备,购买周边废弃铁矿石资源,在原厂区内改扩建2条铁矿洗选生产线,每年共洗选18万吨废弃铁矿。

三、项目环境影响简述及防治措施分析

1、施工期

(1)施工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包括施工本身产生的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水泥浆搅拌过程,泥浆用水量较小,拌合过程控制拌合用水添加量,产生的少量施工废水自然蒸发。施工人员施工现场产生的生活污废水利用厂区现有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2)施工废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自:建筑材料的堆放、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施工垃圾的堆放及装卸过程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因此,施工期施工车辆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清洁,同时适当洒水是减少扬尘的有效手段。施工车辆必须定期检查,控制装载量,破损的车厢应及时修补,严禁车辆在行驶中沿途震落建筑材料及建筑废料,运送建筑材料及渣土的车辆车身须用篷布遮盖。在施工车辆经常行驶的泥路上应铺上颗粒较大的砂石,并经常洒水冲洗,可有效防止车轮粘上泥土。车辆驶出工地时,应将车身特别是车轮上的泥土洗净,经常清洗运载汽车的车轮和底盘上的泥土,减少汽车携带泥土杂物散落地面和路面;在施工工地出口附近经常会有较多的建筑废料洒落并造成污染,施工企业应根据“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施工单位应派专人对道路负责清扫,及时冲洗干净;注意车辆维修保养,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3)施工期固体废物

施工阶段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施工人员高峰时估计有10人,按人均产生生活垃圾0.2kg/人·d计,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生活垃圾2kg/d,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

建筑垃圾主要为建材损耗产生的垃圾。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包括砂土、石块、水泥、碎木料、锯木屑、废金属、钢筋、铁丝、土石方等杂物。项目施工主要为新增环保设施及环保设备安装等,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施工单位可将这些建筑垃圾用作回填材料,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政府部门统一安排处理。

(4)施工期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施工机械运行,昼间施工影响较小,夜间施工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为了不产生噪声扰民,应采取以下治理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降低声源的噪声源强;采用局部吸声、隔声降噪技术;在施工过程中,噪声源应尽量设置在远离敏感点(住宅)的地方;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规定,特别是在晚上22:00时~次日6:00时,禁止使用强噪声设备;施工单位应及早同当地居民协调,征得当地居民理解。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为原厂址内改扩建项目,场地内已无植被,施工期不存在对植被的影响。施工场地的环保设施废水收集池的建设存在小范围开挖、填方、平整,由于挖方及填方过程中形成的土堆不能及时清理,遇到较大降雨冲刷,易发生水土流失。因此,必须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以避免发生水土流失。施工场界构筑临时排水沟,避免暴雨冲刷时产生地表径流或水土流失。随着施工期结束,建设场地被水泥、建筑及植被覆盖,水土流失的不利影响将逐步消除。对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必须进行合理处置,做到随挖随填、随填随压、随挖随清,不留松土,不乱弃土,防止雨水冲刷,以减少施工期的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绿化。

2、营运期

(1)水环境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为槽洗废水、磁选废水、洗胎废水,经项目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原有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产防尘用水、道路防尘用水等经矿石吸收或自然蒸发,项目正常情况下污废水不外排。项目产生的废水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无外排的生产废水。在正常工况下,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的影响极小。

(2)大气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不新增定员,项目铁矿磁选过程中为湿式作业,磁选过程中无粉尘产生。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原料堆场粉尘、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精矿、尾渣堆存及转运粉尘、装卸粉尘及道路扬尘。

1)粉料堆场、精矿堆场、尾渣堆场扬尘、原料堆场扬尘

本项目粉料堆场、精矿堆场、尾渣堆场均采用“三围一顶”封闭车间(即三面设置围挡,上方设置顶棚,原料堆场两面设置围挡,上方设置顶棚),并采取喷雾洒水降尘措施,物料堆存扬尘量的排放量将减少85%以上,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2)装卸扬尘

项目物料装卸过程位半封闭车间内(两面设置围挡,上方设置顶棚),并且装卸过程采取喷雾洒水、降低装载高度等降尘措施后,90%以上的颗粒物在车间内沉降,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3)破碎筛分扬尘

项目设计将破碎、筛分、磁选等设备设置在半封闭厂房内,并且破碎机、振动筛和制砂机均采用密闭罩进行封闭,并在罩顶针对破碎机、制砂机的进出料口设置喷雾设施进行喷雾降尘,项目全流程采用喷雾设施进行喷雾降尘,除尘效率按95%计。同时通过车间半封闭,定期在车间内进行洒水降尘,未处理粉尘大部分能因重力影响自然沉降,沉降率约为90%,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4)道路扬尘

运输车辆通过采取控制车速、场内道路洒水降尘等抑尘措施后,扬尘量减少约90%,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经预测与评价分析,项目运营期铁矿破碎筛分、物料堆存装卸、运输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在采取环评提出措施后最大浓度均能达到厂界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及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3)声环境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制砂机、振动筛、磁选机、压滤机、泥浆泵等设备。经减振、隔声、吸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设备产生的噪声会大大削减,厂界处昼间的噪声影响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渣及压滤后污泥、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对于一般工业废物,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执行,同时执行《 (略)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21),提出如下环保措施:

①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②为加强监督管理,贮存、处置场应按GB15562.2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③贮存、处置场使用单位,应建立检查维护制度。定期检查维护堤、坝、挡土墙、导流渠等设施,发现有损坏可能或异常,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以保障正常运行。

④贮存、处置场的使用单位,应建立档案制度。应将入场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和数量以及下列资料。详细记录在案,长期保存,供随时查阅。

本项目尾渣暂存于厂区内尾渣堆场,堆场面积约1030m2,堆存高度约3m,约能堆存项目4d的尾渣及泥饼量。同时项目与贵州 (略) 、贵州 (略) 签订有尾渣购销购销合同外售至以上单位进行综合利用(主要用作生产水泥,尾渣外购合同见附件8),尾渣采用汽 (略) 。贵州 (略) 位于惠水县长田工业园区,运距为98km,生产规模为4500t/d水泥熟料;贵州 (略) (略) 织金县三*街道,运距为70km,生产规模为一条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 (略) 分别签订3500吨以上/月(无上限)的购销合同,可容纳本项目产生的尾渣及泥饼。

2)危险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拉运处理。

本项目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运、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及相关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对危险废物贮存、转运的要求进行本项目各种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运。

根据项目危险废物产生量、贮存期限,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面积20m2,能满足贮存要求

综上,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外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项目的实施将不可避免地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能够落实本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环评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在公示时间内公众如需索取补充信息或反映对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内容

范围:受本项目建设直接影响或间影响的社会团体和个人。

主要内容:(1)项目主要的环境问题;(2)对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七、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略) (略)

2、联系地点: (略) (略) 卫城镇坪寨村

3、联系人:付道君

4、联系电话:*

八、环评编制单位

贵州 (略)

联系人:吴治涛

电话:0851-*

九、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q.com、*@*q.com

2、邮寄地址: (略) 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A.C栋1单元18层6、7号

、公示日期

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4日。

附件1废弃铁矿资源回收利用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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