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政策的请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延续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政策的请示

为引导和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加快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更新,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略) 委、省政府《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2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44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继续对提前淘汰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补贴,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登记注册的(响水籍)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且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

1. (略) 登记注册(响水籍);

2.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车辆提前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 (略) 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本次补贴:

1.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2.转出车辆;

3.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4.自然报废或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报废的车辆;

5.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

二、补贴标准

根据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实施如下差别化补贴标准: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

(单位:元/辆)

登记日期

车辆类型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及以后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重型货车

9000

11000

13000

15000

中型货车

7000

8000

9000

10000

轻型货车

1500

2000

2500

3000

注: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参照同类型车辆。

三、补贴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自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交警9号窗口受理窗口:地址:灌江东路1号,联系电话:*。

五、申领流程

车主将车辆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对应的受理窗口办理补贴申请:

(一)《 (略)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车主为个人的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五)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在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主应当于2024年1月31日前办理申领手续: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内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主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前办理申领手续,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办。

对买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经受理窗口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退回;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受理窗口将材料分别报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依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受理窗口分批次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自收到报告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到县公安局,县公安局自取得资金指标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拨至车主银行账户。

六、其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响水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录

(此页无正文)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响水县公安局

响水县交通运输局

响水县财政局

响水县商务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略)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车主基本信息

车辆所有人

身份证号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办理类型

(本人办理(委托人办理

(委托企业办理

是否附委托书

(是 (否

经办人

身份

证号

经办人电话

开户银行

名 称

(须填写全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报废车辆信息

车牌号码

使用性质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发动机号码

车辆出厂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报废交车日期

注销日期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号是否有效

(是(否

机动车注销证明号

是否有效

(是(否

是否距离强制报废

一年(含)以上

(是(否

是否享受过

老旧汽车补贴

(是(否

车辆类型

(轻型 (中型(重型

排放阶段

总质量(千克)

燃料种类

申请补贴金额

人民币:万仟元整 ¥元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领人: 年月日

审核

部门

意见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商务局

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 日

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 日

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 日

注明:1.车辆信息以《机动车登记证书》内容为准;

2.填表人务必准确填写个人或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授权,__________(受委托人)依照《关于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实施补贴的通告》之规定,代为办理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____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受委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受委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本人(单位)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 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略) 盛悦物资再生

有限公司

亭湖区新洋路27号5幢

袁艾荣

*

2

江苏嘉奥 (略)

阜宁高新区纬二路12号

刘青松

*

为引导和促进机动车污染减排,加快高排放机动车淘汰更新,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 (略) 委、省政府《关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苏发〔2023〕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挂牌督办重点生态环境项目的通知》(苏政传发〔2023〕44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决定继续对提前淘汰报废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施补贴,通告如下:

一、补贴范围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2014年12月31日前在我县登记注册的(响水籍)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且同时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享受本次补贴:

1. (略) 登记注册(响水籍);

2.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3.车辆提前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 (略) 规定强制报废年限一年(含)以上,且非因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的。其实际使用年限计算的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车主将车辆交售给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上“交车日期”为准)。

(二)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享受本次补贴:

1.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

2.转出车辆;

3.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

4.自然报废或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报废的车辆;

5.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

二、补贴标准

根据车辆类型、登记年限,实施如下差别化补贴标准: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补贴标准

(单位:元/辆)

登记日期

车辆类型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2012年及以后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

重型货车

9000

11000

13000

15000

中型货车

7000

8000

9000

10000

轻型货车

1500

2000

2500

3000

注:牵引车、专项作业车补贴标准参照同类型车辆。

三、补贴资金来源

补贴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四、补贴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自补贴通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月31日,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再受理补贴申请。

响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安交警9号窗口受理窗口:地址:灌江东路1号,联系电话:*。

五、申领流程

车主将车辆交售给具有合法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后,携带以下材料到对应的受理窗口办理补贴申请:

(一)《 (略)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

(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车主为个人的提供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主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与车主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复印件;

(五)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附件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六)在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主应当于2024年1月31日前办理申领手续: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内报废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主应当于2025年1月31日前办理申领手续,超过期限的,视为自动放弃,一律不予补办。

对买卖、伪造、变造相关证明,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经受理窗口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当场告知退回;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受理窗口将材料分别报县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依次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由受理窗口分批次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自收到报告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指标下达到县公安局,县公安局自取得资金指标之日起的60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划拨至车主银行账户。

六、其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响水县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2.授权委托书

3.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录

(此页无正文)

(略) 响水生态环境局

响水县公安局

响水县交通运输局

响水县财政局

响水县商务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1

(略)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请表

车主基本信息

车辆所有人

身份证号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住址

联系电话

办理类型

(本人办理(委托人办理

(委托企业办理

是否附委托书

(是 (否

经办人

身份

证号

经办人电话

开户银行

名 称

(须填写全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报废车辆信息

车牌号码

使用性质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发动机号码

车辆出厂日期

注册登记日期

报废交车日期

注销日期

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号是否有效

(是(否

机动车注销证明号

是否有效

(是(否

是否距离强制报废

一年(含)以上

(是(否

是否享受过

老旧汽车补贴

(是(否

车辆类型

(轻型 (中型(重型

排放阶段

总质量(千克)

燃料种类

申请补贴金额

人民币:万仟元整 ¥元

本人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领人: 年月日

审核

部门

意见

市公安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商务局

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 日

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 日

审核意见:

经办人:

(盖章)

年月 日

注明:1.车辆信息以《机动车登记证书》内容为准;

2.填表人务必准确填写个人或单位银行账户信息等,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授权,__________(受委托人)依照《关于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实施补贴的通告》之规定,代为办理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____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资金申领之相关事宜。有效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受委托人代为提交申请材料、填写相关信息和办理相关手续。

受委托人在其权限范围内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我本人(单位)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委托人享有和承担。

委托人: ___________ (签字盖章)

受委托人:____________(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略)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录

序号

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略) 盛悦物资再生

有限公司

亭湖区新洋路27号5幢

袁艾荣

*

2

江苏嘉奥 (略)

阜宁高新区纬二路12号

刘青松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