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宜矿业有限公司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江西樟宜矿业有限公司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宜丰县芳溪镇庙前村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 (略) (略) 宜丰县芳溪镇庙前村,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6′42.906″、北纬28°19′58.720″,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总占地面积75.362亩。项目四周均为林地。项目周边无食品、药品等敏感企业。 项目为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破碎车间、球磨车间、选矿车间等,在原压榨泥仓库内新建尾泥长石粉生产车间;贮运工程依托现有原矿库、锂云母仓库、压榨泥仓库、粗长石粉仓库、石英砂及高铝长石粉仓库等,新建钽铌精矿库;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洗车平台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供电、供水、给排水设施;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3个(厂区北侧进厂右侧旁设1个初期雨水池48m3、南侧三级絮凝沉淀池旁设1个初期雨水池450m3、东侧石英砂、高铝长石粉仓库旁设1个初期雨水池1386m3)、事故池3个(2个合计110m3位于选矿车间内浮选平台下、1个位于三级絮凝沉淀池旁450m3)、浓密池(6个,每个容积为250m3)、1#三级絮凝沉淀池(2190m3)、2#三级沉淀池960m3、2个5m2的浓密机、洗车废水沉淀池(60m3)、隔油池+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危废暂存间(15m2)等。 项目主要以含锂矿石、浮选剂、絮凝剂、调理剂、捕收剂、钢球、水等为原辅料,经破碎筛分、球磨、弱磁选、(重选+摇床)重选、浮选、强磁选、旋流分级、浓密、脱水;尾泥尾矿生产线工艺:球磨、浮选、磁选、筛分、浮选、浓密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锂云母精矿*t/a、高铝长石粉*t/a、钽铌锡精矿150t/a、粗石英砂45118t/a、细石英砂67682t/a。 本项目全厂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8万元,占总投资1.8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选矿废水、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除尘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项目前端选矿废水经浓密池处理,上清液经管道排至1#三级絮凝沉淀池后回用至选矿中的破碎、球磨、浮选工序,不外排;后端尾泥尾矿选矿废水经浓密机处理,上清液经管道排至2#三级絮凝沉淀池后回用至选矿中的球磨工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经管道收集至三级絮凝沉淀池后再回用于冲洗,不外排;湿式除尘器废水经管道收集至三级絮凝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重新回用于除尘,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雾炮、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输送、上料、堆场扬尘、装卸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 破碎筛分粉尘,项目破碎筛分工序在生产车间内,项目在破碎筛分设备进出口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洒水降尘,项目筛分工序产尘点通过采用集尘罩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选用湿式除尘装置进行除尘,项目筛分粉尘经收集后由2套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为90%、除尘效率按99%,处理后颗粒物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皮带输送粉尘、上料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均为无组织粉尘,生产车间采用封闭车间,定期进行雾炮降尘、洒水、车间地面勤清理的方法抑尘;中间物料转运暂存在仓顶设置喷雾装置,输送带应采取密闭措施,降低物料落差,设置喷雾洒水措施,加强物料湿度;输送皮带设置密闭防尘罩,另皮带机头机尾均设置喷洒抑尘装置;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加强洒水降尘、车辆密闭、屋顶加装喷淋等措施降低粉尘,生产车间、仓库等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限值。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辐射防护措施。项目原料、尾泥、铁渣及产品中,仅钽铌精矿产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Bq/g,项目无伴生放射性固废产生。伴生放射性物料钽铌精矿产品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进行贮存,钽铌精矿贮存场所按照HJ1114-2020的规定设计、建设和管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项目破碎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压榨泥仓库、石英砂及高铝长石粉仓库等外延5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环评科)
通讯地址:宜阳大厦中座326号(*)
项目名称 |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宜丰县芳溪镇庙前村 |
建设单位 | (略)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 (略) |
建设项目概况 | (略) 年选100万吨锂瓷石矿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 (略) (略) 宜丰县芳溪镇庙前村,厂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14°36′42.906″、北纬28°19′58.720″,本项目不新增用地,总占地面积75.362亩。项目四周均为林地。项目周边无食品、药品等敏感企业。 项目为技改项目。主体工程包括依托现有破碎车间、球磨车间、选矿车间等,在原压榨泥仓库内新建尾泥长石粉生产车间;贮运工程依托现有原矿库、锂云母仓库、压榨泥仓库、粗长石粉仓库、石英砂及高铝长石粉仓库等,新建钽铌精矿库;辅助工程依托现有办公楼、洗车平台等;公用工程依托现有供电、供水、给排水设施;环保工程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设施、初期雨水收集池3个(厂区北侧进厂右侧旁设1个初期雨水池48m3、南侧三级絮凝沉淀池旁设1个初期雨水池450m3、东侧石英砂、高铝长石粉仓库旁设1个初期雨水池1386m3)、事故池3个(2个合计110m3位于选矿车间内浮选平台下、1个位于三级絮凝沉淀池旁450m3)、浓密池(6个,每个容积为250m3)、1#三级絮凝沉淀池(2190m3)、2#三级沉淀池960m3、2个5m2的浓密机、洗车废水沉淀池(60m3)、隔油池+化粪池、一般固废暂存间(20m2)、危废暂存间(15m2)等。 项目主要以含锂矿石、浮选剂、絮凝剂、调理剂、捕收剂、钢球、水等为原辅料,经破碎筛分、球磨、弱磁选、(重选+摇床)重选、浮选、强磁选、旋流分级、浓密、脱水;尾泥尾矿生产线工艺:球磨、浮选、磁选、筛分、浮选、浓密等工序生产各产品。 技改后全厂产品方案:锂云母精矿*t/a、高铝长石粉*t/a、钽铌锡精矿150t/a、粗石英砂45118t/a、细石英砂67682t/a。 本项目全厂总投资2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8万元,占总投资1.89%。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废水、选矿废水、车辆及地面清洗废水、除尘废水。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项目前端选矿废水经浓密池处理,上清液经管道排至1#三级絮凝沉淀池后回用至选矿中的破碎、球磨、浮选工序,不外排;后端尾泥尾矿选矿废水经浓密机处理,上清液经管道排至2#三级絮凝沉淀池后回用至选矿中的球磨工序,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经管道收集至三级絮凝沉淀池后再回用于冲洗,不外排;湿式除尘器废水经管道收集至三级絮凝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重新回用于除尘,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排入初期雨水收集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雾炮、洒水降尘用水,不外排。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破碎、筛分有组织粉尘;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输送、上料、堆场扬尘、装卸扬尘及道路运输扬尘及破碎、筛分工序未收集到的粉尘。 破碎筛分粉尘,项目破碎筛分工序在生产车间内,项目在破碎筛分设备进出口设置喷淋装置进行洒水降尘,项目筛分工序产尘点通过采用集尘罩收集粉尘,收集的粉尘选用湿式除尘装置进行除尘,项目筛分粉尘经收集后由2套湿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收集效率为90%、除尘效率按99%,处理后颗粒物排放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中间物料转运暂存粉尘、皮带输送粉尘、上料粉尘、堆场扬尘、装卸扬尘、道路运输扬尘均为无组织粉尘,生产车间采用封闭车间,定期进行雾炮降尘、洒水、车间地面勤清理的方法抑尘;中间物料转运暂存在仓顶设置喷雾装置,输送带应采取密闭措施,降低物料落差,设置喷雾洒水措施,加强物料湿度;输送皮带设置密闭防尘罩,另皮带机头机尾均设置喷洒抑尘装置;对运输车辆加蓬盖,易洒落散装物料的卡车按规定配置防洒装备,勤洒水,设置车辆冲洗平台;加强洒水降尘、车辆密闭、屋顶加装喷淋等措施降低粉尘,生产车间、仓库等屋顶加设洒水喷淋设施;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限值。 (三)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合法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应在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以及加强厂区内绿化,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措施。按照《报告书》和《评估意见》中要求合理设置地下水及土壤监测布点,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厂区和周边区域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质量监控,一旦发现污染情况,必须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六)严格落实辐射防护措施。项目原料、尾泥、铁渣及产品中,仅钽铌精矿产品中铀(钍)系单个核素含量超过1Bq/g,项目无伴生放射性固废产生。伴生放射性物料钽铌精矿产品按照《伴生放射性物料贮存及固体废物填埋辐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试行)》(HJ1114-2020)进行贮存,钽铌精矿贮存场所按照HJ1114-2020的规定设计、建设和管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设施,事故收集装置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略) 、县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八)落实规范排污口要求。 (略) 、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九)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需设置以项目破碎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压榨泥仓库、石英砂及高铝长石粉仓库等外延5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 (略) 等环境敏感建筑。 (十)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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