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3日-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江
2023年8月23日-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江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 |||
一、 2023年8月23日-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南京 (略) 建设专用冷冻设备生产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3号 | 2023.8.23 |
2 | 关于南京立发 (略) 食品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4号 | 2023.8.30 |
3 | 关于南京联合荣大 (略) 新型耐火材料预制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5号 | 2023.8.30 |
4 | 关于南京同宁 (略) 新型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6号 | 2023.8.30 |
5 | 关于江苏梦航 (略) 木制家具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7号 | 2023.8.30 |
6 | 关于南京泰融 (略) 南京泰融生物试剂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8号 | 2023.8.30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环评科) 通讯地址: (略) 江宁区秦淮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 联系人: (略) 江宁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 |||
一、 2023年8月23日-8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南京 (略) 建设专用冷冻设备生产厂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3号 | 2023.8.23 |
2 | 关于南京立发 (略) 食品包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4号 | 2023.8.30 |
3 | 关于南京联合荣大 (略) 新型耐火材料预制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5号 | 2023.8.30 |
4 | 关于南京同宁 (略) 新型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6号 | 2023.8.30 |
5 | 关于江苏梦航 (略) 木制家具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7号 | 2023.8.30 |
6 | 关于南京泰融 (略) 南京泰融生物试剂产业集聚区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宁环(江)建〔2023〕98号 | 2023.8.30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