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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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福建省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略) 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你局《关 (略) 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永发改价格〔2023〕10号)收悉。根据《 (略) 物价局 (略) 财政厅 (略) 教育厅关于印发〈 (略) 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等有关规定, (略) 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设施配备情况,现就该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永安职业中专学校3号和5号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870元/生·学年(6人间,含安装空调加收70元/生·学年);2号和4号学生公寓住宿费仍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即800元/生·学年(6人间)。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校内局域网使用费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三、本通知自202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学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 (略) 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

(略) 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你局《关 (略) 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请示》(永发改价格〔2023〕10号)收悉。根据《 (略) 物价局 (略) 财政厅 (略) 教育厅关于印发〈 (略) 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费〔2012〕567号)等有关规定, (略) 永安职业中专学校学生公寓设施配备情况,现就该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略) 永安职业中专学校3号和5号学生公寓收费标准为870元/生·学年(6人间,含安装空调加收70元/生·学年);2号和4号学生公寓住宿费仍按照原收费标准收取,即800元/生·学年(6人间)。

  二、学生公寓收费标准包括房租、定额水电费、家具折旧、卫生清理、安全保卫、校内局域网使用费以及配套管理服务等费用。除超定额水电费外(定额水电按每人每月5度电、2吨水计算),不得对学生另行收取其它费用。

  三、本通知自202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学校应认真做好收费报告和收费公示工作, (略) 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略) 财政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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