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9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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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9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真:0534-*

通讯地址:市审批局二楼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区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德州昱 (略)

1

建设地点

(略) 德城区天衢工业园格瑞德路6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州洁铭 (略)

项目概况

德州昱 (略) 拟投资750万元建设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德城区天衢工业园格瑞德路6号。项目占地4349.6平方米,租赁车间,建筑面积4349.6平方米。项目拟购置激光切割机、开平机、冲床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彩涂板、不锈钢板、搪瓷内胆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规模。该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8-*-89-01-*),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拟采用

环保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恶臭,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切割、打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VOCs废气、恶臭及火焰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于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 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的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颗粒物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州 (略) 进行深度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总量分析:项目外排污染物总量:VOCs:0.432t/a。该项目已取得《 (略) 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6、项目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真:0534-*

通讯地址:市审批局二楼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区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德州昱 (略)

1

建设地点

(略) 德城区天衢工业园格瑞德路6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州洁铭 (略)

项目概况

德州昱 (略) 拟投资750万元建设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德城区天衢工业园格瑞德路6号。项目占地4349.6平方米,租赁车间,建筑面积4349.6平方米。项目拟购置激光切割机、开平机、冲床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彩涂板、不锈钢板、搪瓷内胆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规模。该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8-*-89-01-*),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拟采用

环保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恶臭,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切割、打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VOCs废气、恶臭及火焰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于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 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的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颗粒物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州 (略) 进行深度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总量分析:项目外排污染物总量:VOCs:0.432t/a。该项目已取得《 (略) 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6、项目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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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真:0534-*

通讯地址:市审批局二楼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区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德州昱 (略)

1

建设地点

(略) 德城区天衢工业园格瑞德路6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州洁铭 (略)

项目概况

德州昱 (略) 拟投资750万元建设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德城区天衢工业园格瑞德路6号。项目占地4349.6平方米,租赁车间,建筑面积4349.6平方米。项目拟购置激光切割机、开平机、冲床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彩涂板、不锈钢板、搪瓷内胆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规模。该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8-*-89-01-*),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拟采用

环保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恶臭,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切割、打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VOCs废气、恶臭及火焰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于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 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的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颗粒物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州 (略) 进行深度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总量分析:项目外排污染物总量:VOCs:0.432t/a。该项目已取得《 (略) 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6、项目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

传真:0534-*

通讯地址:市审批局二楼建设项目一窗受理区

邮编:*

序号

项目名称

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德州昱 (略)

1

建设地点

(略) 德城区天衢工业园格瑞德路6号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德州洁铭 (略)

项目概况

德州昱 (略) 拟投资750万元建设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 (略) (略) 德城区天衢工业园格瑞德路6号。项目占地4349.6平方米,租赁车间,建筑面积4349.6平方米。项目拟购置激光切割机、开平机、冲床等主要生产设备,以彩涂板、不锈钢板、搪瓷内胆等为主要原辅材料。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20000套分体式平板太阳能热水器的生产规模。该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08-*-89-01-*),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

拟采用

环保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项目发泡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恶臭,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有组织排放。切割、打孔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及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未被收集的VOCs废气、恶臭及火焰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于厂界无组织排放。VOCs 排放浓度及速率均能够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6 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的要求,臭气浓度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要求。颗粒物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2、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德州 (略) 进行深度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及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采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音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一般固废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总量分析:项目外排污染物总量:VOCs:0.432t/a。该项目已取得《 (略) 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

6、项目加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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