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龙湖小镇”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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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龙湖小镇”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调整公示

合浦县昌 (略) 开发建设的“幸福?龙湖小镇”项目位于合浦县城城东区东环大道与东较场延长线交汇西南侧处,项目用地面积98245.96㎡,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规划指标:建筑密度≤38%,容积率≤3.0,绿地率≥27%,停车位(车位/100㎡建筑面积)≥0.8,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5%,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执行。现该公司拟对上述地块开发建设“幸福?龙湖小镇”项目,向我局申请审批调整总平方案。该公司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程序,我局已同意受理。鉴于该申请事项可能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之规定公示如下:

1.将总平规划方案中原S5#楼层数由1层调整为3层,建筑高度由6.6米调整为10.35米。

2.取消地块中间的商业建筑,调整为绿地及机械停车位。

3.调整地块东南侧的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型。

凡与该公司规划方案有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对该申请事项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需要举行听证,请于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9月1日~9月11日)之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公示同时刊载于合浦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及项目现场)。

办公地址:合浦县金鸡西路160号(规划股),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1.“幸福?龙湖小镇”项目新、旧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日


关联文件:

合浦县昌 (略) 开发建设的“幸福?龙湖小镇”项目位于合浦县城城东区东环大道与东较场延长线交汇西南侧处,项目用地面积98245.96㎡,其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规划指标:建筑密度≤38%,容积率≤3.0,绿地率≥27%,停车位(车位/100㎡建筑面积)≥0.8,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5%,建筑退让及间距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执行。现该公司拟对上述地块开发建设“幸福?龙湖小镇”项目,向我局申请审批调整总平方案。该公司的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程序,我局已同意受理。鉴于该申请事项可能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现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第三章第二十条之规定公示如下:

1.将总平规划方案中原S5#楼层数由1层调整为3层,建筑高度由6.6米调整为10.35米。

2.取消地块中间的商业建筑,调整为绿地及机械停车位。

3.调整地块东南侧的高层住宅建筑的户型。

凡与该公司规划方案有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对该申请事项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需要举行听证,请于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9月1日~9月11日)之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办理。(本公示同时刊载于合浦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及项目现场)。

办公地址:合浦县金鸡西路160号(规划股),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附件:1.“幸福?龙湖小镇”项目新、旧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建筑设计方案

合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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