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3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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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3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报告表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3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贡山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项目名称

怒江州贡山县 2022 年草果加工厂技术改造和 产能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贡山县普拉底乡

建设单位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草果加工厂原属于贡山县丹珠绿佳林产品加工厂,2018年7月,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使用贡山县2018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从贡山县丹珠绿佳林产品加工厂购买转让至丹珠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资产,未办理环评手续。加工厂于2019年开始加工草果,由于加工设备简陋,产品无法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因此拟将原有生产设备等拆除,在原有厂区重新建设草果加工生产线,以提升草果加工品质。

项目建设地点怒江州贡山县茨开镇乡丹珠村,项目为新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8°43"56.980",北纬 27°39"27.967"。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建设,配置清洗机、除湿机、空气能热泵草果烘干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草果生产线,年产量720t。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55%。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建设,配置清洗机、除湿机、空气能热泵草果烘干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草果生产线,年产量720t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固废。

装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具清洁、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大气、地表水、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及地下水、危险废物。

1、大气

(1)异味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烘干过程产生的少量颗粒物及异味。烘干产生的颗粒物经厂房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异味通过车间排气扇通风换气、周边树木吸收阻隔后自然逸散。《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经车间通风、绿化吸收及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产过程原料清洗废水。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1m3)处理后由农户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原料清洗废水经10m3的沉砂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烘干机、清洗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75dB(A)~85dB(A)。

项目夜间不生产,高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沉渣约26.25t/a(含水率80%)、废包装材料约0.27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45t/a;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HW08,900-214-08),产生量为0.005t/a。

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沉渣由村民清运至自家草果种植地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等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2、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为其他农副食品加工项目,通过采取对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度等措施,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火灾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对水体、土壤以及环境空气的影响。

《报告表》提出,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雨防渗措施,设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加强设备的检修及维护,不断完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项目区域受人类生产生活的长期影响,周边无原生植被分布。项目所在区域内未发现国家级、 (略) 级保护植物,无地方狭域特有种和古树名木,未发现国 (略) 级保护动物。土壤、地下水环境《报告表》分析,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中的Ⅳ类项目,不进行土壤、地下水影响评价,因此未进行现状监测。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见表4。

表4 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址距离/m

环境功能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散户

98°43′56.323″

27°39′31.913″

居民

10人

西北侧

85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声环境

项目区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

怒江

一般鱼类保护

东侧

2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项目区及厂界外延200m范围内的植被、动物等

(二)环境空气

《报告表》引用《怒江州2022年1月-12月份环境质量专报》,贡山县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100%,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天数比例100%。项目区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根据云南 (略) 委托云南 (略) 于2023年2月5日~2月7日对项目区(共2个监测点,厂址上风向及下风向各1个点)的特征污染因子TSP、臭气浓度进行的现状补充监测,臭气浓度<20(无量纲),TSP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即≤300μg/m3。

(三)地表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最近的主要地表水体为东侧20m的怒江,位于贡山县青拉桶至泸水县称戛河段,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贡山县青拉桶至泸水县称戛为怒江高黎贡山-碧罗雪山保护区,规划2030年水质目标为Ⅱ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

《报告表》引用《怒江州2022年1月-12月份环境质量专报》,怒江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云南 (略) 委托云南 (略) 于2023年2月5日~2月7日对怒江(项目区东侧20m)现状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pH、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粪大肠菌群、挥发酚、石油类及悬浮物,根据监测结果,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声环境

项目位于怒江州贡山县茨开镇乡丹珠村,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云南 (略) 于2023年2月5日~6日对项目区东、南、西、北侧(共4个监测点)开展声环境现状监测(监测期间项目处于停产状态),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六)环境风险

《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贡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怒江州贡山县 2022 年草果加工厂技术改造和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拟审批意见

拟审批意见

同意审批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3年8月31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9月4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贡山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项目名称

怒江州贡山县 2022 年草果加工厂技术改造和 产能提升项目

建设地点

贡山县普拉底乡

建设单位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云南 (略)

项目概况

草果加工厂原属于贡山县丹珠绿佳林产品加工厂,2018年7月,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使用贡山县2018年第一批财政涉农整合资金,从贡山县丹珠绿佳林产品加工厂购买转让至丹珠村委会作为村集体经济资产,未办理环评手续。加工厂于2019年开始加工草果,由于加工设备简陋,产品无法达到食品安全标准,因此拟将原有生产设备等拆除,在原有厂区重新建设草果加工生产线,以提升草果加工品质。

项目建设地点怒江州贡山县茨开镇乡丹珠村,项目为新建。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 98°43"56.980",北纬 27°39"27.967"。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建设,配置清洗机、除湿机、空气能热泵草果烘干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草果生产线,年产量720t。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9.1万元,占项目总投资4.55%。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建设,配置清洗机、除湿机、空气能热泵草果烘干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草果生产线,年产量720t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固废。

装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呈无组织排放;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具清洁、洒水抑尘,不外排;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运至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二、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大气、地表水、噪声、固体废物、土壤及地下水、危险废物。

1、大气

(1)异味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烘干过程产生的少量颗粒物及异味。烘干产生的颗粒物经厂房阻隔后呈无组织排放,异味通过车间排气扇通风换气、周边树木吸收阻隔后自然逸散。《报告表》分析,项目废气经车间通风、绿化吸收及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生产过程原料清洗废水。

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1m3)处理后由农户清运用于周边农田施肥。原料清洗废水经10m3的沉砂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烘干机、清洗机、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75dB(A)~85dB(A)。

项目夜间不生产,高噪声设备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即昼间≤60dB。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生活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沉淀池沉渣约26.25t/a(含水率80%)、废包装材料约0.27t/a;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45t/a;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HW08,900-214-08),产生量为0.005t/a。

生活垃圾及废包装材料收集后生活垃圾收集后清运至当地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沉淀池沉渣由村民清运至自家草果种植地综合利用;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防渗层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烯等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

2、土壤及地下水

本项目为其他农副食品加工项目,通过采取对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实行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度等措施,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3、危险废物

项目涉及的环境风险物质为废机油,主要环境风险为废机油泄漏、火灾产生的二次污染物对水体、土壤以及环境空气的影响。

《报告表》提出,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做好防雨防渗措施,设置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厂区设置应急事故池;加强设备的检修及维护,不断完善企业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

综上,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生态环境

项目区域受人类生产生活的长期影响,周边无原生植被分布。项目所在区域内未发现国家级、 (略) 级保护植物,无地方狭域特有种和古树名木,未发现国 (略) 级保护动物。土壤、地下水环境《报告表》分析,项目属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附录A中的Ⅳ类项目,不进行土壤、地下水影响评价,因此未进行现状监测。

(二)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见表4。

表4 项目周边主要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名称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址距离/m

环境功能

经度

纬度

大气环境

散户

98°43′56.323″

27°39′31.913″

居民

10人

西北侧

85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声环境

项目区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地表水

怒江

一般鱼类保护

东侧

2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GB3838-2002)中的Ⅱ类标准

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厂界500m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生态环境

项目区及厂界外延200m范围内的植被、动物等

(二)环境空气

《报告表》引用《怒江州2022年1月-12月份环境质量专报》,贡山县环境空气质量全年平均优良天数比例100%,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天数比例100%。项目区所在区环境空气质量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

根据云南 (略) 委托云南 (略) 于2023年2月5日~2月7日对项目区(共2个监测点,厂址上风向及下风向各1个点)的特征污染因子TSP、臭气浓度进行的现状补充监测,臭气浓度<20(无量纲),TSP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即≤300μg/m3。

(三)地表水环境

项目所在地最近的主要地表水体为东侧20m的怒江,位于贡山县青拉桶至泸水县称戛河段,根据《 (略) 水功能区划(2014年修订)》,贡山县青拉桶至泸水县称戛为怒江高黎贡山-碧罗雪山保护区,规划2030年水质目标为Ⅱ类,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类水质标准。

《报告表》引用《怒江州2022年1月-12月份环境质量专报》,怒江所有断面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要求。

云南 (略) 委托云南 (略) 于2023年2月5日~2月7日对怒江(项目区东侧20m)现状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因子为pH、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粪大肠菌群、挥发酚、石油类及悬浮物,根据监测结果,其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Ⅱ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声环境

项目位于怒江州贡山县茨开镇乡丹珠村,属于2类声环境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云南 (略) 于2023年2月5日~6日对项目区东、南、西、北侧(共4个监测点)开展声环境现状监测(监测期间项目处于停产状态),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六)环境风险

《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总体可行,项目环境风险总体可控。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贡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怒江州贡山县 2022 年草果加工厂技术改造和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公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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