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征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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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征求公示

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217号)、《 (略)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15〕5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拟实施的新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事项概况:**日, (略) 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06号)文件,全省全面启动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新 (略) 自然资源厅的统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新平县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于2023年6月初全面启动。

二、决策事项实施的重要性:区片综合地价的更新、调整,关乎每一位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通过综合考虑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个因素,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有利于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解决补偿标准偏低问题。同时,实行区片价后,在同一区片内,同一地类不同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同,且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确保了同地同价,使后期征地补偿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公开、透明,避免群众的攀比心理引发的抵触征地工作,保障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反馈方式、公示周期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您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是否知情?是否支持?2.您认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对群众是否有利?3.您认为本次调整对区域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二)征地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反映,表达对该事项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周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主体:新平县自然资源局 评估单位:云南江言社会 (略)

联 系 人:张正瑞 联系人:胡文智

联系电话:* 电 话:*

邮 箱:*@*q.com 邮 箱:*@*q.com

附:2023年区片范围描述、新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地类更新调整前后对比表

区片编号

2023年区片范围描述

I

桂山街道:五桂社区、凤凰社区、青龙社区、太平社区、桂山街道1(太平社区西南方向);古城街道:锦秀社区、古城社区、纳溪社区、昌源社区。

II

桂山街道:亚尼社区、桂山街道2(亚尼社区东北方向);古城街道:他拉社区;扬武镇:扬武社区、大开门社区、写莫村、赵米克村;漠沙镇:曼竜社区、龙河社区、曼勒社区、鱼塘村、团结村、关圣村、曼线村、西尼村、曼蚌村、峨德村、漠沙镇1(曼勒社区以南);戛洒镇:戛洒社区、青树社区、平寨社区、达哈村、东瓜林村、新寨村、磨刀村、南蚌社区(戛洒江以西,近东瓜林村区域)、发启村、纸厂村;水塘镇:水塘社区、现刀村。

III

扬武镇:丕且莫村、*苴村、尼鲊村、老白甸村、顺水村、马鹿寨村、扬武镇(直属);漠沙镇:和平村、仁和村、黎明村、胜利村、双河村、坡头村、小坝多村、平安村、漠沙镇2(小坝多村西南方向);戛洒镇:大红山社区、平田村、耀南村、大田村、米尺莫村、竹园村、腊戛底村、南蚌社区(戛洒江以东,近大大田村区域)、戛洒镇(直属);水塘镇:波村村、大口村、南达村、旧哈村、拉博村、邦迈村、金厂村、水塘镇(直属);平甸乡:磨皮村、桃孔村、费贾村、小石缸村、宁河村、梭克村、红星村、弥勒村、白鹤村、者甸村、平甸乡(直属,者甸村以东方向及小石缸村以东方向);新化乡:新化社区、甸末村、代味村、鲁一尼村、六竜村、新甸村、大寨村、白达莫村、海外村、布者村、阿宝村、者渣村、老五斗村;建兴乡:马鹿社区、帽盒村、挖窑村、盘龙村、中寨村、建兴村、磨味村、建兴乡(直属);老厂乡:苛苴社区、太桥村、太和村、转马都村、马家坝村、罗柴冲村、保和村、黑查莫村、哈科底村、勐炳村、马房村;者竜乡:庆丰社区、竹箐村、向阳村、者竜村、渔科村、春元村、腰村村、峨毛村、者竜乡(直属);平掌乡:平掌社区、梭山村、联合村、仓房村、库独木村、丫口村、瓦寺村、曼干村、富库村、柏枝村、平掌乡(直属)。

新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地类更新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元/亩

区片

年份

区片综合地价

水田

水浇地/旱地/园地

集体建设用地

林地/草地/未利用地

I

2020年

75500

*

75500

*

22650

2023年

76300

*

76300

*

22890

II

2020年

55500

83250

55500

99900

16650

2023年

56800

85200

56800

*

17040

III

2020年

36000

54000

36000

64800

10800

2023年

37800

56700

37800

68040

11340

**日


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程序,根据《 (略) 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略) 人民政府令第217号)、《 (略) 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玉办发〔2015〕52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拟实施的新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决策事项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事项概况:**日, (略) 自然资源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3〕206号)文件,全省全面启动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新 (略) 自然资源厅的统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指导下,新平县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于2023年6月初全面启动。

二、决策事项实施的重要性:区片综合地价的更新、调整,关乎每一位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通过综合考虑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多个因素,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有利于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解决补偿标准偏低问题。同时,实行区片价后,在同一区片内,同一地类不同宗地的征地补偿标准相同,且不因征地目的及土地用途不同而有差异,确保了同地同价,使后期征地补偿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公开、透明,避免群众的攀比心理引发的抵触征地工作,保障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反馈方式、公示周期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1.您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是否知情?是否支持?2.您认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对群众是否有利?3.您认为本次调整对区域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二)征地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手机短信、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反映,表达对该事项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周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评估责任主体:新平县自然资源局 评估单位:云南江言社会 (略)

联 系 人:张正瑞 联系人:胡文智

联系电话:* 电 话:*

邮 箱:*@*q.com 邮 箱:*@*q.com

附:2023年区片范围描述、新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地类更新调整前后对比表

区片编号

2023年区片范围描述

I

桂山街道:五桂社区、凤凰社区、青龙社区、太平社区、桂山街道1(太平社区西南方向);古城街道:锦秀社区、古城社区、纳溪社区、昌源社区。

II

桂山街道:亚尼社区、桂山街道2(亚尼社区东北方向);古城街道:他拉社区;扬武镇:扬武社区、大开门社区、写莫村、赵米克村;漠沙镇:曼竜社区、龙河社区、曼勒社区、鱼塘村、团结村、关圣村、曼线村、西尼村、曼蚌村、峨德村、漠沙镇1(曼勒社区以南);戛洒镇:戛洒社区、青树社区、平寨社区、达哈村、东瓜林村、新寨村、磨刀村、南蚌社区(戛洒江以西,近东瓜林村区域)、发启村、纸厂村;水塘镇:水塘社区、现刀村。

III

扬武镇:丕且莫村、*苴村、尼鲊村、老白甸村、顺水村、马鹿寨村、扬武镇(直属);漠沙镇:和平村、仁和村、黎明村、胜利村、双河村、坡头村、小坝多村、平安村、漠沙镇2(小坝多村西南方向);戛洒镇:大红山社区、平田村、耀南村、大田村、米尺莫村、竹园村、腊戛底村、南蚌社区(戛洒江以东,近大大田村区域)、戛洒镇(直属);水塘镇:波村村、大口村、南达村、旧哈村、拉博村、邦迈村、金厂村、水塘镇(直属);平甸乡:磨皮村、桃孔村、费贾村、小石缸村、宁河村、梭克村、红星村、弥勒村、白鹤村、者甸村、平甸乡(直属,者甸村以东方向及小石缸村以东方向);新化乡:新化社区、甸末村、代味村、鲁一尼村、六竜村、新甸村、大寨村、白达莫村、海外村、布者村、阿宝村、者渣村、老五斗村;建兴乡:马鹿社区、帽盒村、挖窑村、盘龙村、中寨村、建兴村、磨味村、建兴乡(直属);老厂乡:苛苴社区、太桥村、太和村、转马都村、马家坝村、罗柴冲村、保和村、黑查莫村、哈科底村、勐炳村、马房村;者竜乡:庆丰社区、竹箐村、向阳村、者竜村、渔科村、春元村、腰村村、峨毛村、者竜乡(直属);平掌乡:平掌社区、梭山村、联合村、仓房村、库独木村、丫口村、瓦寺村、曼干村、富库村、柏枝村、平掌乡(直属)。

新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分地类更新调整前后对比表 单位:元/亩

区片

年份

区片综合地价

水田

水浇地/旱地/园地

集体建设用地

林地/草地/未利用地

I

2020年

75500

*

75500

*

22650

2023年

76300

*

76300

*

22890

II

2020年

55500

83250

55500

99900

16650

2023年

56800

85200

56800

*

17040

III

2020年

36000

54000

36000

64800

10800

2023年

37800

56700

37800

68040

1134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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