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联丰盛漂染植绒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福建省联丰盛漂染植绒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 | (略) 联 (略) | ||
地理位置 | (略) 深沪镇东海安工业区 | ||
联系人 | 吴天宝 |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联丰盛漂染植绒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略) 联 (略) (以下简称“该用人单位”)成立于2000年07月并投入生产, (略) 深沪镇东海安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洪文富,注册资本为7000万人民币,占地60亩,主要从事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该用人单位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生产能力为15200万米/年。 |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淑萍、李婷婷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2月23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吴天宝 |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 郑森权、宫傲 | ||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吴天宝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飞灰)、*酸、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1.有4个作业点的噪声40h等效声级dB(A)超出了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2.有2个岗位作业点的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3.其余岗位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和建议 | |||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工作场所应及时清扫、清除积尘。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车间地面、机械设备、建筑构件等表面的积尘,宜采用真空吸尘装置。 (2)在磅(称)料、配料(液)过程中会接触各种染料,染料不同,接触的化学毒物种类不同,操作工应配戴手套、防尘口罩或防毒面具作业。操作结束后,染化料和助剂的包装应及时加盖或密封。操作工应及时清洗暴露皮肤和工作服,班后洗澡并要求保持个人卫生。 2 应急救援 (1)建议用人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进行记录。 (2)建议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者的应急救援培训,针对可能发生的高温中暑、酸碱等所致化学损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进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技能,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 3 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对检查出需要复查的员工,应按照 (略) (泉滨医职检[2022]第386号)的处理建议进行处理。 (2)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4 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建议用人单位应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及时更新相关法规和标准。 5 下一阶段的评价或检测工作建议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车间布局、所用原辅材料、中间副产物、产品等发生重要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当出现职业病危害变化时,应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变更申报。 |
用人单位 | (略) 联 (略) | ||
地理位置 | (略) 深沪镇东海安工业区 | ||
联系人 | 吴天宝 |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联丰盛漂染植绒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 ||
项目简介 | (略) 联 (略) (以下简称“该用人单位”)成立于2000年07月并投入生产, (略) 深沪镇东海安工业区,法定代表人洪文富,注册资本为7000万人民币,占地60亩,主要从事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该用人单位高档织物面料的印染及后整理加工,生产能力为15200万米/年。 | ||
现场调查人员 | 陈淑萍、李婷婷 |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3年2月23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吴天宝 |
现场检测、采样人员 | 郑森权、宫傲 | ||
现场检测、采样时间 |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日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吴天宝 |
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飞灰)、*酸、过氧化氢、氢氧化钠、棉尘。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检测结果: 1.有4个作业点的噪声40h等效声级dB(A)超出了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2.有2个岗位作业点的棉尘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3.其余岗位工种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均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和建议 | |||
评价结论: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严重。 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现状评价报告书所提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能符合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建议: 1 职业病防护设施 (1)工作场所应及时清扫、清除积尘。不得采用压缩空气吹车间地面、机械设备、建筑构件等表面的积尘,宜采用真空吸尘装置。 (2)在磅(称)料、配料(液)过程中会接触各种染料,染料不同,接触的化学毒物种类不同,操作工应配戴手套、防尘口罩或防毒面具作业。操作结束后,染化料和助剂的包装应及时加盖或密封。操作工应及时清洗暴露皮肤和工作服,班后洗澡并要求保持个人卫生。 2 应急救援 (1)建议用人单位对应急救援设施的定期检查、保养维护进行记录。 (2)建议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者的应急救援培训,针对可能发生的高温中暑、酸碱等所致化学损伤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定期(至少一年一次)进行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置技能,并做好相应的影像资料、文档记录。 3 职业健康监护 (1)建议用人单位对检查出需要复查的员工,应按照 (略) (泉滨医职检[2022]第386号)的处理建议进行处理。 (2)按照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完善劳动者职业卫生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并按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 4 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议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其已制定的职业卫生管理文件,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确保各项制度的落实。 (2)建议用人单位应规范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内容,及时更新相关法规和标准。 5 下一阶段的评价或检测工作建议 (1)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要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2)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车间布局、所用原辅材料、中间副产物、产品等发生重要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当出现职业病危害变化时,应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变更申报。 |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福建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