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报来的《关于给予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 (略) 编制完成,并由广西 (略) 组织了专家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节约土地资源,保障农村居民安葬需求,同意建设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那马村上架屯黄花岭。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66310.73㎡,总建筑面积298.2㎡;规划建设14538个墓位,其中单墓穴7844个,双墓穴3347个;管理用房81.74㎡,两间公厕各60.97㎡,两座大门各47.26㎡;道路6220㎡;同时配套建设广场、停车场、墓碑加工处、石料场、消防水池、围墙、边坡防护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70.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33.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87.9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994.66万元),基本预备费361.70万元,建设期利息87.75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52.27 | ||||||
设计 | 核准 | 68.12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133.30 | ||||
监理 | 核准 | 45.53 | ||||||
设备 | 核准 | 0.00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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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报来的《关于给予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 (略) 编制完成,并由广西 (略) 组织了专家审查,根据该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节约土地资源,保障农村居民安葬需求,同意建设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2305-*-04-01-*。
三、建设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民政局。
四、建设地点: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那马村上架屯黄花岭。
五、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用地面积为66310.73㎡,总建筑面积298.2㎡;规划建设14538个墓位,其中单墓穴7844个,双墓穴3347个;管理用房81.74㎡,两间公厕各60.97㎡,两座大门各47.26㎡;道路6220㎡;同时配套建设广场、停车场、墓碑加工处、石料场、消防水池、围墙、边坡防护等附属工程。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970.6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33.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87.92万元(含建设用地费994.66万元),基本预备费361.70万元,建设期利息87.75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
七、请严格按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工程招投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金秀瑶族自治县圣母岭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投资估算金额(万元)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核准 | 52.27 | ||||||
设计 | 核准 | 68.12 | ||||||
建安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3133.30 | ||||
监理 | 核准 | 45.53 | ||||||
设备 | 核准 | 0.00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五条规定:(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金秀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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