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份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结果
2023年5月份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结果
(略) 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木厂镇旗杆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给予木厂镇旗杆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木政〔2023〕27号)及《金安区木厂镇旗杆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编制的《金安区木厂镇旗杆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二、建设地点:木厂镇旗杆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的一体化泵站(包含提升井、提升泵、格栅调节池、管沟、设备等基础构筑物),铺设污水主管网3.6公里,支管网5.5公里,砼包管150米,混凝土小方井210座,污水检查井69座,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63座,钢筋砼沉泥检查井2座;破损路面维修约1300平方米等。
四、项目代码:2305-*-04-01-*。
五、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3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187万元,自筹资金48万元。
六、建设期限:6个月。
请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及时报送投资统计表,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略) 金安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木厂镇旗杆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金安区木厂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的《关于给予木厂镇旗杆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请示》(木政〔2023〕27号)及《金安区木厂镇旗杆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方案》等资料已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单位编制的《金安区木厂镇旗杆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实施方案》。
二、建设地点:木厂镇旗杆村。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新建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的一体化泵站(包含提升井、提升泵、格栅调节池、管沟、设备等基础构筑物),铺设污水主管网3.6公里,支管网5.5公里,砼包管150米,混凝土小方井210座,污水检查井69座,混凝土模块式检查井63座,钢筋砼沉泥检查井2座;破损路面维修约1300平方米等。
四、项目代码:2305-*-04-01-*。
五、投资概算:项目总投资235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资金187万元,自筹资金48万元。
六、建设期限:6个月。
请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现行的法律法规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法依规开展工程招投标和监理工作,健全项目管理组织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及时报送投资统计表,并将工程建设进度及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告知我委。
该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略) 金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6日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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